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章(第1页)

那人说话瘆得慌,人群中一阵唏嘘,有些人的脸色开始变了,甚至还拉扯着那人不要继续讲了。

话说守墓人的胆子不至于这么小吧,这类故事山河听着权当是过家家,毕竟他自己的状况也极其玄乎,所以尽管他们说得多么绘声绘色,他也是面色不变心不惊。

“他啊…”那人话未说完,就被急忙打断了。

“你瞎说什么!我还看到他呢,那时候我还跟他打招呼,只不过他没有理我。”

有人立马附和道:“可不是,都死了还怎么理你?”

“你胡说!”那人坚信自己亲眼所见,气喘吁吁反问道,“那你倒是说说,他被谁带回来了,我可没有看到他身边有其他人。”

“听说他是被阴差带回来的…”

此话一出,人群炸开了锅,山河不自觉看向身侧那群阴兵,自古以来,只听说阴差拘魂,倒是没有听说过阴差押人的,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他皱紧了眉,有那么一瞬觉得这宵皇之地,许多传闻的事情可变成真,不可能的变成了可能,诸多离奇古怪之事更是层出不穷。

“老执事的儿子常年在外奔波,一年前倒是回了趟鹿无,可不久后又出去了,听说是奉了大祭师的命,在外出任务呢,可谁料想就死在外头了。”那人又开始娓娓道来。

山河对这些人的说法,皆不敢苟同,莫道他们说得犹如亲眼所见,何况即使真是亲眼所见,也未必是事实的真相。

这世间扑朔迷离的事不少,真相也往往让人匪夷所思,断不是你来我往胡扯一通就能扯出个所以然来,否则,教那些说书如何混得开。

果不其然,有人提出质疑:“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那人竖起个拇指颇自豪地说道:“我大舅爷就是从祭之一,经常和司仪往来,这些消息都是打听到的。”

如此说来,众人口中的老执事儿子之死一事原是隐而不发的。

“哇!那你快说说,还知道些什么?”有人发出惊叹。

看来从祭也是一份美差,至少在宵皇人看来,从祭本事了不得,才有能耐协助主祭,若是能近距离接触主祭,当然也是一件风光事了。

那人清了清嗓,似乎要开始讲故事了。

“你们想想,儿子在外离奇死亡还无魂而归,老执事得有多伤心,停尸一日后就开始喊魂了。你们都听到吧?”

众人频频点头,“对对对,我也听到了。”

“你这么说,我倒想起来了,之前还问朝三儿发生了什么事呢。”

“咱们这个寨子比较远,周边的寨子都知道这件事。”

原来喊魂之人,便是他们口中的老执事,山河暗暗吸了口气,眼前再现了老执事看他的那幕景,便不由得面色凝重了几分。

“难怪最近长老的脸色有些不对劲,还命人七日之内不夜游不奏乐呢。”

“我原还在想到底是什么人故去,不曾想竟是老执事的儿子。”

那人又道:“咱们宵皇多大,老执事走了一圈,该喊的地方都喊过了,就是不见魂归来,我听人说,她儿子的魂是被摄走了…”

话未说完,忽刮来一阵风,惹得大家纷纷拽成一团。

“都别说了,人已故去,有什么好说的。”

“是啊,都别说了,怪吓人的。”大伙儿一致的心声就被一人道出。

“别忘了我们是什么人啊,夜明人怕什么啊?”那人回怼了一句。

“差点忘了你们是夜明人了,”山河也不忘小声嘲上一句,“真不知道你们大祭师在授此称号时,有没有仔细掂量过你们这些人,到底能不能胜任了。”

但一听到“夜明人”这三个字,大伙儿如有神助般都给自己压了压惊,顺了顺气,神情又恢复如初。

山河愣了愣,登时明白宵皇祭师的用意了。

“后面只能请大祭师出手了,动用了招魂鼓,才将她儿子的魂给招回来。”

“招魂鼓…”山河兀自撺拳,这三个字忽地飘来却如同剐了他的心头肉般,“竟是大祭师…”

他咬了咬牙,如此一来,直接问宵皇祭师岂不更好?

那人叹了口气,惋惜道:“可惜了,后面不知是哪个胆大包天的,竟然把招魂鼓给偷了,如今想找都找不到了。”

这么一说,众人都忿然作色,纷纷骂那贼人胆大妄为,连招魂鼓都敢偷,那可是神灵的宝物,简直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不过垂头一想,既然偷了招魂鼓,那么即使再胡作非为的人也是死到临头,这么一来,众人的心理也就平衡些了。

殊不知,大伙口中的贼人此刻躲在石头后面,正盘算如何让他们的大祭师助一臂之力呢。

跳台未遂引出祭师

老大爷看上去虽年事已高,却也强健不失风采,走了那么一段蜿蜒向上的小径,不仅面不红心不急,还精神抖擞,连拄着拐杖敲击在石头上的力道,都能控制得一样。

山河一度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直至听到他发出清晰又连贯的话语时,方觉这位大爷已超乎想象中的不凡。

简而言之,他并非半截入土的普通老头!

吾名跟着老大爷穿过一片密林后,便迎来了三十六步阶,好不容易走上台阶,一座傲然挺立的石峰就撞入了眼帘。

石峰一面堪堪嵌入一座七檐九脊殿高楼,另一面则倚着陡峭的绝壁。

高楼每层角脊处皆悬挂着两个铜铃,即惊鸟铃,但在宵皇之地,人们通常称之为“风铎”。

远处看此高楼犹如悬挂在刀劈般的悬崖峭壁上,巧夺天工,让人叹为观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