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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从别墅回来后,秦绶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后背的鞭伤算不上严重,没有感染和溃烂,结了一层薄薄的痂,睡觉的时候只能侧躺,翻身的时候痂皮蹭到床单,会扯着下面新长出来的嫩肉,又痒又疼。大腿内侧的伤好得更慢一些,走路的时候两腿摩擦,那片青紫的皮肤就会发出一阵钝痛,从大腿根一直蔓延到膝盖。周哥给他批了假。不是因为他心疼秦绶,而是因为他不能让秦绶带着这一身伤去见客人——那些女人花钱是来找乐子的,不是来看一身伤疤的。秦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待在出租屋里,每天涂药、换药、等痂皮一片一片地脱落。第三天傍晚,他试着下床走了几步。腿还是有点软,但已经能走了。他站在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看着窗外的天色从橘红变成灰蓝,又变成深黑。城中村的巷子里有人在吵架,声音很大,一个女人在骂一个男人,用词很脏,脏到秦绶都觉得有些刺耳。他听了两分钟,把窗帘拉上了。第四天,周哥发来消息:“今晚能来吗?”秦绶回了一个字:“能。”他穿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裤子穿了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面料柔软,不会摩擦大腿内侧的伤。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确认自己看起来还算正常,然后出了门。会所里一切如常。走廊里暗红色的壁灯,头顶的喇叭里流淌着慢节奏的爵士乐,前台的姑娘低头刷手机,看到他抬了一下眼皮,算是打了招呼。秦绶穿过走廊,走进员工休息室,换好衣服,在角落里坐下来,等着。他没有等到周哥来叫他。他等到的是一辆车。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会所后门,车窗漆黑,看不到里面。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站在车旁,看到秦绶走出来,拉开了车门。车里已经坐了两个人,都是会所里的男孩,一个是陈屿,另一个他不熟,只知道叫阿禾。陈屿看了秦绶一眼,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了,什么也没说。秦绶上了车,坐在最后一排。车子驶出巷口,汇入车流,朝着城外的方向开去。他认出了这条路——通往郊外别墅区的路,两旁的高楼大厦渐渐变成低矮的围墙和高大的乔木,路灯的间距变大了,光线也变得昏暗起来。他心里那根弦绷紧了,但脸上什么都没露出来。车子驶入那扇熟悉的铁门,停在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上。秦绶下了车,跟着前面的人走进别墅。一楼的客厅和上次一样,灯光昏暗,音乐慵懒,三三两两的人散落在各个角落。但这一次,他没有被带上二楼,而是被带到了地下一层。楼梯向下延伸,灯光从惨白变成了昏黄,空气中有一种潮湿的、混合着消毒水和某种未知气味的气息。地下一层的空间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像是一个被改造过的地下室,地面铺着深灰色的软垫,墙壁上镶满了镜子,天花板上嵌着几排射灯,光线集中地打在房间中央的那片空地上。已经有七八个男孩站在里面了。都是男的,都脱光了衣服,赤着脚站在灰色的软垫上,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相似的、刻意的、职业性的平静——不是真的平静,是那种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到了最底下、只浮出一层薄薄的、礼貌的表情的平静。秦绶站在门口,没有动。他身后有人推了他一下,力道不大,但意思很明确——进去。他迈步走进房间,脚下的软垫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他开始解自己的衣服,一颗一颗地解开衬衫的纽扣,脱掉,迭好,放在门口的一张椅子上。他的身体暴露在那些射灯的光线下。后背的鞭伤已经结痂了,暗红色的痂皮在皮肤上留下了一道一道的、像树枝一样的纹路,从肩胛一直蔓延到后腰。大腿内侧的青紫已经褪成了黄绿色,边缘模糊,像一幅被水洇开了的水彩画。他站在那里,和其他人一样,赤身裸体,双手自然垂在身侧,目光平视前方,脸上没有表情。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空调的嗡嗡声,和偶尔有人咽口水的声音。秦绶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但他知道等的人会来。她来了。陶笛笙从楼梯上走下来,脚步很慢,高跟鞋敲击台阶的声音在封闭的空间里回荡,像某种倒计时。她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皮质紧身裙,裙摆很短,露出一双修长的、线条分明的腿。她的头发松散地披在肩上,嘴唇涂着和上次一样的暗红色口红,手腕上戴着一只细细的、镶满钻石的表。她的身后跟着两个男人,一个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几样秦绶不太想看清的东西;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根鞭子,黑色的,皮质,鞭梢分成几股。陶笛笙走到房间中央,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那张椅子像一把放大版的餐椅,高背,宽座,扶手上包着黑色的皮革。她翘起二郎腿,身体微微后仰,目光从每一个男孩的脸上扫过去,像在检阅一件件陈列在货架上的商品。她的目光在秦绶身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了。“站成一排。”她说。男孩们动起来,在房间中央站成了一排。秦绶站在最左边,旁边是陈屿,陈屿的呼吸声比平时重一些,秦绶能听到他在努力地控制自己。右边是一个他不认识的男孩,很年轻,看起来不到二十,嘴唇在发抖,上下牙打架,发出极轻极细的咯咯声。陶笛笙站起来,从那个男人手里接过鞭子,在手里掂了掂,试了一下手感。她走到第一个男孩面前,那个男孩是陈屿。她看着陈屿的脸,看了两秒,然后扬手,第一鞭落在陈屿的胸口。啪的一声,清脆而响亮,陈屿的胸口立刻浮起一道红痕,但他的身体只是微微晃了一下,没有躲,没有出声。陶笛笙走到第二个男孩面前。第二鞭落在他的肩膀上,男孩咬住了嘴唇,闷哼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在安静的房间里听得很清楚。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秦绶站在那里,看着陶笛笙一鞭一鞭地抽过去,看着那些男孩的身上一道一道地浮起红痕,看着有人咬牙忍住,有人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有人躲了一下然后迅速站回原位。他的心跳很快,快到他能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撞击着肋骨,一下又一下,闷闷的。陶笛笙走到他面前。她举起鞭子,手腕一抖,鞭梢划过空气,发出嘶的一声,落在他的左胸。那一点正好是上次乳夹咬合的位置,痂皮刚刚脱落,新生的皮肤异常娇嫩,鞭梢落在上面的那一刻,疼痛不是炸开的,而是像一把烧红的刀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切进去,切到骨头,切到神经,切到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秦绶没有躲。他的身体在发抖,从脚趾一直抖到头顶,每一块肌肉都在尖叫。他的嘴唇抿得很紧,紧到唇色发白,紧到他能尝到自己嘴唇上那一丝淡淡的铁锈味。陶笛笙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还不错。”她说。秦绶以为结束了。但陶笛笙放下鞭子,端起那个男人托盘上的酒杯,抿了一口红酒,然后说了一句让他血液发凉的话。“上楼,泳池边。”男孩们沉默地跟着那个拿鞭子的男人上了楼梯。秦绶走在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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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颂世穿进了一本爽文里。男主黎筝瑞,生于书香世家,十八岁时毅然入伍,初战便驱退敌人数百里,俘虏万人众,被封骠偲侯。正要平步青云时受奸人所害,一朝入狱,被折磨得半死不活。最后还被一个异姓王明褒暗贬当做侍妾抬回府,受尽冷嘲热讽。作为爽文男主,黎筝瑞最后从泥潭中脱身而出,顺手收了帮小弟,自此一路开挂。而经典的炮灰反派,羞辱他的异姓王,被他一剑刺进胸膛,划花面容,曝尸菜市。系统只有宿主代替原主走完原剧情,才能回到现代生活。左和异姓王同名同姓颂世嗯,行)左颂世兢兢业业地走着剧情。但杀人放火抢男掠女的事他做不出来,只能努力在黎筝瑞面前拉拉仇恨。黎筝瑞厌恶他的长相,他日日在人面前晃荡。黎筝瑞反感檀香气味,他在人房里摆满香炉。黎筝瑞不齿阿谀奉承,他故意向奸人献殷勤。他处处与黎筝瑞唱反调,只为那天到来,黎筝瑞能一剑捅死自己。那一天终究到来了。左颂世趴在床上,浑身酸软无力。黎筝瑞凑过去,在他脖颈上亲了亲,左颂世感觉某人某个地方又开始蠢蠢欲动。剧情偏差也不算太大,大概。毕竟他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观前提示文笔很白不古风,简单无脑小甜文有多空架多空,逻辑只为剧情服务系统占比很少很少,开头结尾露面非完美人设,人物观点不代表作者含有对外貌的刻板印象描写,不喜请及时点×,万分感谢...
落入他们的局中易梦璃易梦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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