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欢宁是被自己的手机吵醒的。
昨晚闹得太晚,他现在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伸手往旁边摸了摸,没有找到手机,反而摸到了一堵硬硬弹弹的墙。
等等,怎么是热的,这触感该不会是胸肌吧?
白欢宁眼睛微微瞪大,瞬间清醒过来。
席维尔正睡在他身侧。
男人五官隐没在昏沉的光线中,眉眼深邃,鼻梁高挺,白欢宁看不出他混了哪国的血统,只瞧着格外冷峻和精致。
想到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白欢宁的脸顿时红了,哪哪都有些不自在。
虽然他也有享受到,也没有真的做到最后,但是为什么男人的时长能抵上七八个他?
自己和他摆在一起,马上就别秒成了渣渣。
白欢宁别扭咬了下嘴唇,心里暗暗不爽,面无表情地抬脚踢了他一下。
不动的时候还好,现在动作地幅度一大,白欢宁马上发觉了不对劲。
他身上很干爽,唯独在某处难以启齿的地方,偏偏粘腻湿润得很。
该不会是昨晚挤进去的……
想到这种可能性,白欢宁整个人就不好了。
他捂着屁股,火急火燎朝洗手间走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床上的男人在他转身后睫毛颤了颤,眸色暗沉的盯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
白欢宁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男人闭着眼,看上去似乎睡得正沉,没有浴室的水声吵醒。
他轻手轻脚坐在床边,认真思考着男人醒来后失忆的可能性有多大。
虽然昨晚没有真的做,但白欢宁吃了亏,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上来说,也必须把男人干坏事的罪名落实。
白欢宁揉了揉腰,又捏了捏白嫩嫩的大腿肉给自己按摩放松。
他的腿现在还红着呢,根本没眼看,而且在浴室的时候,他差点就滑倒了!
都怪这个男人!
白欢宁忍不住瞪了沉睡中的男人一眼,在心里给他扣上五分。
至于昨天晚上的事情,白欢宁想得很简单。
这种药他听说过,除了刺激感官外,可能伴随着致幻的效果,严重得话还会让人短暂失去那段记忆。
男人应该是不记得昨晚的事情了。
就算记得也没关系,要是他看到不该看的东西,白欢宁还可以推脱是药物引起的错觉。
想好男人醒来后该用什么措辞后,白欢宁捡起了被丢到沙发上的小裙子,忍着腰酸换回了女装。
幸好昨晚没把裙子弄脏,否则他今天就要裸奔了。
他将半长的头发扎好,又将提前准备的口罩戴上,避免没有化妆被男人发现容貌上的端倪。
白欢宁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口罩是他担心回学校被人认出提前准备的,没想到现在也能派上用场。
万事俱备,白欢宁理了理头发,男人恰巧也醒来了。
白欢宁咬牙狠心掐了自己一把,逼出点泪花子可怜兮兮盯着男人。
席维尔一睁眼,看到的就是美人壮烈又委屈的模样。
白色的lolita礼服很低,露出了锁骨处暧昧的红痕,小美人戴着口罩,挡住了漂亮的嘴唇,只留下一双黑亮的眼睛受伤又委屈地望向他。
“你还记得自己昨天做过什么吗?”
见席维尔不说话,白欢宁的神情愈发可怜:“你该不会想赖账吧?”
他下意识瞪大眼睛,语气不由带上了一丝微恼:“我下面都肿了,腰也酸腿也软,你把我弄疼了,还强迫我做不愿意的事情……”
白欢宁掰着指头,一桩桩控诉着男人的罪行,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些话有多刺激眼前的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