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第1页)

但我只是想在一些事情面前表现得尽量平和,这样不会让我像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就像shill再一次把垃圾丢到我门口,我用尽全力去平息自己想要破门而出的情绪,但还是失败——

我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这么理智。

但当我把门打开,我发现那家伙跑的比兔子还快,居然在这样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他的垃圾袋也不知所踪。

那家伙总有比天气预报还准的能力,知道我哥已经回来了这件事。

人的冲动是一件偶然的事情,虽然客观上它与神经传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主观上我觉得它更像是一种藏了很久的东西必须有一个突破口,纯粹是因为,我想。

我哥有很多漂亮的衣服,你可以说他是那种住在时尚前沿潮流方向的人,也可以说他是那种特立独行走怪异路线的人,但这些都无所谓,因为他大部分那些看起来哗众取宠的衣服的取得原因,其实只是因为他身为模特的本职。

那些赞助商和品牌设计师把衣服送到家里,然后他以一种职业的习惯得到并且穿上,情绪占比并不高,一切只是为了工作。

而且在他不工作的时候,更喜欢穿那种休闲的衣服,和我依偎在一起。

其实我也是,我觉得比起那些剪裁独特金光闪闪标着路易威登或是香奈儿logo的衣服,我更喜欢那些从tart或是国内带来的几十块钱一件的没牌子的t恤和牛仔裤。他们让我感到一种舒适和放松感。

但是今天,我必须要把自己打扮的“衣冠禽兽”一点。

因为我要去参加我哥的阿莱斯模特秀场的庆功party。

说是庆功派对,其实没有任何人有功要庆,秀场本身没有名次可言,所以它本质上来说其实是一个荒淫奢靡用来放纵各种drks和drugs的风月场所。

这种地方其实我是从来不去的,它的危险性我向来是知道的,那些麻痹和放纵的东西一旦沾染将是万劫不复的深渊。虽然我个人对这些东西不是很害怕,但是我哥好像对这些有很强的规避意识。我要跟他同步。

我选了一件spade的外套,它的衣领上面有细细的银色的链条。让这件衣服闭合的唯一用具就是衣领处的一颗锋利的扣子,是那种尖尖的菱形的形状,我感觉如果我稍微低一下头,它就会刺破我的喉咙。

这件衣服看起来像一件女士外套,但我还是穿了。他们那些模特在衣服方面好像向来不分男女,有时候还故意男衣女穿,女衣男穿这样的,以便在秀台上彰显他们旁人十分与众不同的个性。

我本来是想选一条比较合身紧致一点的皮裤,但我发现那些裤子把我的蛋勒得很疼。我在镜子面前端详了一下,怀疑我哥穿这个裤子的时候都会内裤里把他那家伙旋转70度,然后像忍受酷刑一样走完整场秀。

毕竟,他那东西可不是一般的惊人。

我再一次对我哥抱以崇高的敬意。

所以最后我还是选了一条宽松一点但是比较合身的裤子,那上面的logo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品牌,可能很有名,但对我而言是相较陌生的领域。

这条裤子的款式和颜色跟我的衣服很搭,但它有一个我非常不喜欢的点,就是它把我的大腿根和臀部还有腰的地方勾勒得很突出,这让我看起来像那种没有底线的妖艳贱货0一样——

虽然我确实是被动方,但是我不希望被定义成那种刻板印象的人。就像国内的一些傻子在网上说南方的姑娘一般都纤细娇小,北方的男人一般都威武勇猛爷们气十足一样——直男总觉得gay的穿着和打扮必须紧致凸显搔首弄姿——

这和那些是一样的道理,都是将那该死的刻板印象大肆传播的结果。

但也不可否认确实有那样的gay存在,只是我希望一切都自然合理的一些。无论gay是什么样的形式的,都只是因为“他乐意”,不应该被特别拿出来说道,进而成为一些被攻击的对象。

不过,在我胡思乱想胡说八道没完没了之前,我想我需要尽快赶去我哥的阿莱斯秀场party了。

我在地铁门反光的镜面上看到自己的样子,我觉得实在是很不错,不应该用好看来形容,准确来说应该是帅——难怪有那么人认错我的属性,这样看来,我确实有当的潜质,但——

whatever,一切都建立在“我乐意”的基础上。

我赶到那个cb的时候,门口的waiter招呼我进去。

我说我是harvey的老公,那个人一挑眉,眼神突然变得有些玩味,我抬头示意他“怎样”,他笑了笑就放我进去了。

门口有两个不知是在干什么的人贴在一起说悄悄话,样子像是两条亚马逊森林的大蟒蛇纠缠在一起,只是那两条蛇穿着十分服帖又好看的衣服。

我到柜台拿了一瓶没开的香槟,然后拿了一个酒杯倒了一点到杯子里,端起来。

“你是……l?harvey不是说他不来吗?”

这个一头黄毛的小子跟我打招呼,我依稀记得他好像是叫欧文,我记得之前在洛杉矶的时候,我哥带我去了一次秀里见过。他的鼻梁上挂着一条细细的链子,把他本就深邃立体的五官衬得更加削瘦。他身上穿着秀场还没来得及换下的衣服,还算友善地跟我讲话。

“他不来,我来这里玩一会儿。”

“哈。”

几乎是一瞬间,他的眼神就从平淡转化成轻挑。我知道他的意思,但是我没那个意思,我有正事。

整个场内的音浪震得我耳膜疼,不得不说,这音响效果真是好,就像披头士的典藏版dv,甚至不需要头戴式耳机隔绝噪音,我却又能很清晰地听到人与人之间的对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喵呜

喵呜

祁跃终于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天选之子了他只是被掉下来的灯罩砸到了脑袋,竟然就灵魂附体了一只奶牛猫。酷是挺酷的可是没人告诉他要怎么回去啊!!!流浪猫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他争不过地盘抢不到食物,被揍得鼻青脸肿后想碰瓷个铲屎官,还险些被嘎了蛋。走投无路之下,只好着脸皮找到这一片的猫老大一只能单爪掀翻胖橘的社会狸花猫大哥,以后你的窝我都帮你暖,你的毛我都帮你舔,捡到的毛线球都给你玩。他趴在高贵冷艳的花臂狸花面前,讨好地伸出白手套去摸对方的爪收下我做小弟吧?没头脑x不高兴不长,应该只有十几万字,连载期不v短短的,很安心(躺平)...

情定远古

情定远古

上仙一梦他她来到开天辟地蛮古时期。他冷漠残暴无情却有颗别扭傲娇的心。她软弱顺服娇媚无辜下却有另有乾坤。他一步步沉陷其中无法自拔。占有她...

被美貌且自恋凶修炼成尸傀後

被美貌且自恋凶修炼成尸傀後

文案本文已完结,下本开她听到凶手们心音预收文案见下方黎皎皎声明狼藉被逐出雪川宗後,满宗上下却开始後悔起来高高在上仙长心烦意乱,满眼皆是她,竟似生出心魔不相信她清白的师兄被狠狠打脸,迟疑沙哑说道如若你还肯回来,什麽都可以为情敌与她决裂的旧友跪在她跟前,恳求黎皎皎原谅。唯独谢慈这个美貌且自恋凶修表示黎皎皎离开得太好了。他在黎皎皎重伤濒死时救下她,哪怕将黎皎皎炼成尸傀,也要黎皎皎活下去。谢慈并不喜欢黎皎皎,黎皎皎有眼无珠,且又得罪过他,而他一向心胸不宽,易记恨于人。之所以出手相救,只不过黎皎皎是他计划中一颗重要棋子。在谢慈用玄息抹去黎皎皎面上血污时,他内心想你只能是我的。再相处,黎皎皎察觉谢慈暗恋自己,遂明确拒绝发了好人卡她喜欢温柔型,谢慈虽然貌美,性格却极糟糕,而且还是用尽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窥探自己变态狂。谢慈狂热凝视黎皎皎一举一动,卯足劲在黎皎皎身边安插耳目,行为举止超过黎皎皎能接受程度。谢慈忍不住吐槽真自恋,一切只是为计划而已。但他这样聪明的人却察觉不到自己看黎皎皎目光有多炽热。预收她听到凶手们心音薛凝身为法医,穿成救赎文同名恶毒女配原身父兄皆战死,一介孤女送至宁川侯府,侯府上下对她极宠爱。书中女配貌若观音,心如蛇蝎,依仗自己是忠良之後,又死了父母,故作柔弱纠缠男主。私底下她心思狠辣,杀死男主初恋,却靠身份脱罪,最後被黑化男主报复死得极惨。直到男主遇到女主,方被救赎。薛凝抖三抖,决定远离男主,重拾专业知识,好好茍命。一朝出事,男主初恋仍惨死,一旁男主阴狠怨毒盯着自己,原书结局向她招手。然後她听到这贱人死了活该!薛凝!!!旁人听不见,那是凶手的心音。先知答案再解题,薛凝顺利寻出真凶,使全府皆惊。廷尉府少卿沈偃出身名门,韶华正好,年少有为,见识薛凝能力後,便请她帮助查案。薛家孤女名声极恶,传言被各种妖魔化,人人避之。但深陷囹圄,被人污蔑之时,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世族勋贵,皆惶恐盼薛凝救之。他们盼着薛凝渡之,薛凝也总是会伸出手薛凝渐以擅长查案扬名京城,就连宫中也颇多恩赏。裴无忌是沈偃知交,作为狐朋狗友一只,一开始他只是替沈偃不平,沈家竟欲为沈偃说亲薛凝,他不欲好友娶一个声名狼藉女子。但沈偃却对薛凝十分赏识,惹得裴无忌十分不喜。他不免对薛凝多几分关注。眼前少女貌若观音,身前尸首污秽腥臭,形成强烈对比,她却毫不避讳翻看。裴无忌更发现,薛凝身边已被一个阴暗批纠缠住。那阴暗批还是他老对头!内容标签灵异神怪异世大陆仙侠修真东方玄幻大冒险黎皎皎谢慈一句话简介离开後,全宗皆後悔立意靠努力争取幸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