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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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融合超越(第1页)

李邺虽然不想再惹是生非,但张小胖告诉他真相后,一根钉子就刺进了他心中。

如果只是打架受伤,伤好后也就罢了,偏偏对方用了卑鄙的手段陷害他,李邺咽不下这口气。

但裴三娘无论如何不准他再去招惹那群富家子弟,那群富家子弟太卑鄙、太狡猾,儿子不是他们的对手,迟早会被他们害死。

裴三娘每天上午出诊,下午就赶回来配制膏药,同时也看着儿子,李邺一点机会都没有。

没有机会,那只能等待机会。

另一方面,李邺对自己的前身也充满了好奇,自从他发现自己出手非同寻常后,他便不断探究自己的潜力。

这天上午,木大娘一边给他缝补衣服,嘴里唠叨他的童年往事,李邺托腮坐在一旁,听得很专注。

“你从半岁开始,你娘就用草药给你泡澡,我说孩子太小了,承受不住虎狼之药,她就不听,你没被她折腾死,是你命大。”

李邺笑道:“草药泡澡有什么好处吗?”

“你娘说得神奇,说是她的家传秘方,能洗髓易筋,我觉得没有她说的那样夸张,最多是夏天不怕热,冬天不怕冷,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我就看到这些。”

难怪自己只穿薄薄一件单衣也不觉得冷,这是哪家的秘方啊!

李邺很想问唐朝母亲的身世,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他发现只要问唐朝父亲或者唐朝母亲的事情,木大娘就会找借口离开。

李邺只好继续刚才的话题,“我还练了什么武艺?”

“你练得多了,很杂,总是坚持不了不久就放弃了,我不是说你,你娘没耐心,不过有一种练习,你从四岁一直坚持到现在。”

“是什么?”

“你两岁的时候,你娘就教你套圈圈,地上放几个小木偶,你站在几尺外扔竹圈,套中了,你娘就会奖励你一个小点心。”

李邺无语了,这是在训狗吗?还是准备让自己长大后摆个地摊?

木大娘笑了笑又继续道:“四岁那年,你娘带你去看打马球,你忽然对打马球有了浓厚的兴趣,自己捏个泥球,拿根木棍击球,打了几天,居然能一竿子把泥球打进一丈外墙上的小洞里,你娘说你有天赋,就开始训练你打球,训练你三个月,她没有耐心了,但你自己却一直坚持下来。”

“我一直坚持到现在?”李邺很惊讶,坚持苦练马球十年,怎么办到的?

木大娘放下衣服,神秘一笑,“我给你看样东西!”

她弯腰从床榻下拖出一口破旧的木箱子,上面全是灰尘。

木大娘吹一下灰尘,笑道:“这都是我替你收集起来的。”

“是什么?”李邺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木大娘打开箱子,里面竟然是长长短短二十几根木棍,很多都断裂了。

“这根就是你第一次打泥球用的木棍!”

木大娘拾起一根短小的木棍笑道:“那时你才一点点大,就拿着这根小木棍在院子打球。”

“所有的都是?”

“都是你用过的,一根不少,大娘都给你收集起来了。”

望着一箱子二十几根木棍,李邺眼睛湿润了,这哪里是木棍,分明是一个老人对自己满腔的慈爱。

……….

前世的数理化,语文历史地理,现在对他还没有用,背几首唐诗宋词也不可能轰动长安。

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只读了一年书,会写出惊世骇俗的文学作品?谁会相信?

相反,莽撞表现自己只会让他陷入危险境地,成为权贵的猎物。

务实是才生存之道,他要融入唐朝,适应这个时代,而不是这个时代来适应他。

一连几天李邺都在进行各种练习,了解自己,他发现自己的武艺其实很平常,可能就练过几招三脚猫的功夫,但他却有异常强大的天赋,主要是力量、速度和敏锐。

他可以轻松举起近两百斤的重物,就算是强壮的成年人也未必办得到,正是他力量远远超过同龄人,加上他皮肉粗糙坚固,特别能挨揍,才能成为街坊少年中的打架之王。

另外他反应也极为敏锐,速度疾快,这一点是他在茅厕里发现的,他竟然可以用食指和拇指倏地捏住从眼前飞掠而过的苍蝇,百发百中,尽管有点恶心。

当然,这和他十年来苦练打马球有绝对关系,还有就是他从小泡药浴,或许真有想不到的奇效。

这天晚上,李邺在院墙上点了一炷香,他站在院子里对角另一边,相距约两丈,他手中持马球杆,唐朝马球杆像极了后世的曲棍球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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