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五章 余秧至否(第1页)

中华大地上,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高有两千余丈,常年云雾缭绕,少有时间会露出其奇特形状。

此山纤细,从高处观望似剑柄插入大地的神剑,端的是神奇。任何见到的人,都会感受到一股剑意直冲云霄,令得所有敌人都芒刺在背。

方圆数百里,不见任何飞行器的踪迹,只有仙鹤瑞兽,以及时常显露的如流星般的剑光。

这座山有一个响彻母星的名字——天剑山!一个走出了无数剑仙大剑仙,甚至不少剑主的地方!

剑气纵横剑意冲天的天剑山,对其他人而言是坐立不安之所,可对于剑修而言却极为难得,在这里他们随时可以砥砺剑意,领悟剑道真意。

天剑山越高的地方剑意便越强,实力低的弟子只能住在山脚下,而最高的剑尖处,传说驻足着天剑山的开山老祖,母星文明的最强者之一。

这位绝世剑仙世人称之为镇妖真君,一剑可荡魔戮神,传说崛起之初为一游方道士,剑术也是无双宗师。

后来立了这天剑山,一山弟子道经天机参悟的少了,反倒是执着于手中的剑,使得天剑山以满门的剑修而出名了。

论剑,天下没有其它门派能够比肩,举世无双称得上是第一,从此就是剑修的向往之地。

世人皆知人族有不朽者,是修行文明的开创者,是母星文明的守护者,也是诸多星球的主宰者。

只是不朽者少有现身,似乎很少行走世间,不知道有何行踪。他们的谋划,恐怕只有几位亲传弟子才会知道。

一位仙人般的身影自上而来,落在了半山腰上,霞光异彩的宫殿之中端坐着一人,侍女正在伺候他用餐,见来人赶忙起身挥退侍女。

“师傅,您怎么来了。”赵昊恭敬道。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师尊,天剑山的一位剑主,一人便可镇压附属星域一星的存在。

“昊儿,此次出游,为何回来的如此匆忙?”方山冠正袍青,看起来四五十岁,佩剑捧书,似道士又似书生。

“禀师傅,徒儿在外得了一块硕大的砺剑石,想着磨练佩剑,便是回来了。”赵昊道。

中年人眼睛明亮,目光如剑刺的赵昊芒刺在背,他道:“昊儿,听说你在仙武战馆的地界发现了一处宝地,似有世界之门出现的征兆,是否?”

听到这里,赵昊有些得意道:“徒儿确实发现了这样的宝地,师门已经派人前去了。”

他发现之后就立刻通知了师门,之前闭关的师傅也是知道的,此举可谓是大功一件,他恐怕会得不少赏赐。

“那还有什么事没和师傅说的吗?”方山盯着赵昊。

赵昊不知道该不该说,因为击杀一位地仙之事,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一个地仙而已,根本不放在天剑山眼里,但此人是仙武战馆的一位区馆主,怕是招惹了仙武战馆。

师傅方山信奉道家思想,境界很高,平日行事讲究天道与缘,时常叮嘱弟子平和待人,不要平白惹出恩怨来,凡事留一线。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是师傅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赵昊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最终还是没有交代:“没有其他事了,师傅。”他怕说出来,又要挨师傅的训斥。

“没事?那便没事吧。”方山摇摇头离去,“上善若水,你莫要过于刚锐,一山还有一山高,无论多强,总有一天会碰壁的。”

方山一边走一边叹气的念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须知天道有循环。”

赵昊莫名其妙,他实在是听不懂师傅的“高”论,剑修,不就该一剑破万法,斩却身前一切阻拦吗?

————

别墅门口,有另一个青年等待,穿一身白衣服,站的是笔直的,红衣客走来拍了拍他的肩,便是一起远去。

“哥,有任务了?”年轻人深吸一口烟,把烟屁股随意往后一扔,就准确无误的丢进十几米外的垃圾桶里。

“叫你少抽烟,还要不要练功了?这东西对身体不好,要不是抽烟,你会在一年前才进练骨境?

功夫不好,怎么在帮里混?哪天死的都不知道!”红衣客佯骂道。

“不是有哥你吗。”青年傻笑几声,“哥你的天赋比我好,实力比我强,有你在谁敢欺负我。

任务的事还是老规矩,我负责搞定摄像和网络,不留痕迹,哥你动手。”

“说不得不用那么麻烦。”红衣客道,“走,我请你吃大餐!你不是想吃天香阁的烤全羊吗,我们今天就去吃,让你吃个饱!”

王宣回家了,他没有见到陈青牛,也强求不得,只好留下礼物便离开。

回了家他就没出门了,今天孙恩的表现很不像他的风格,这家伙贪财好色,且睚眦必报,在武馆得罪他的人,都遭到过报复。

听说孙恩还有黑帮的关系,恐怕不会善罢甘休。王宣拿出床底的狙击枪,进行日常的维护。

“我的实力还不够,需要再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