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与她的梦 18(第1页)

格林穿过茶话会后方的走廊,来到一座高塔脚下。

塔身是石砌的,斑驳的墙面上爬满了暗色的藤蔓。塔门敞开着,里面漆黑一片,隐约能听到某种机械运转的声响——咔嗒、咔嗒,沉重而规律,像是有什么巨大的齿轮在深处转动。

他走了进去。

塔内的空间比他预想的要大。螺旋楼梯沿着塔壁盘旋向上,每一步台阶都极窄,稍有不慎就会踩空。

楼梯之间悬挂着无数细长的链条,链条末端连着某种锯齿状的圆盘——齿轮电锯,它们在楼梯之间来回摆动,每一次划过都会在空气中带起一道尖锐的呼啸。

格林侧身避开第一道,弯腰躲过第二道,在第三道即将切到脖颈时猛地向后仰倒。

那些电锯的轨迹并不规律,时而加快,时而减慢,像是某种被刻意设计成无法预判的陷阱。格林踏着极窄的台阶一步步向上,偶尔有一道电锯擦过他的衣角,割下一小片布料。

他没有停下。

越往上,那些电锯之间的间距越小,节奏也越来越快,最后几乎是在楼梯之间织成了一张移动的网。但格林的脚步始终没有乱,像是一只在缝隙间穿行的影子,精确、迅、不受任何阻碍。

虽然那些电锯砍在身上好像连一点皮肉伤都算不上,再不赶紧去医院就会自然愈合的那种。但格林不喜欢那种撕扯感,电锯在身上切割像是被什么东西撕咬一样,不痛但是不舒服。

当他登上最后一阶台阶时,身后的电锯在墙壁上出一阵刺耳的刮擦声,然后继续前进了。

高塔的顶层是一个空旷的房间。

没有窗户,墙壁是整面的石壁,上面刻着某种复杂的纹路。而在房间的正中央,站着一个东西——不,用来形容不太准确。那个东西像是漂浮着的,身体出耀眼的白光,像是有人在它的体内点了一个太阳。

它看起来像是某种怪物,但格林没有等它动,也没有问它问题。格林向前踏步,一拳击出——白光碎裂,怪物倒下了。

格林没有多看一眼,他穿过房间,推开通往下一个空间的入口。然后是又一条走廊,又一个房间,又一只怪物。

清理的过程并不困难,格林后续甚至懒得避开怪物的攻击了,反正也没有伤害,甚至还不如刚刚那种电锯一样的装置。

格林一路清理上去。

高塔越来越高。他走过的地方越来越破败,墙壁开始出现裂纹,楼梯之间偶尔会有断裂的部分——需要跳过去。

那些齿轮电锯在更高的楼层已经被更厚的灰尘覆盖,像是不再被使用了。那些怪物也越来越少,最后完全消失了。

然后格林停了脚步,他已经走到了塔的最高处。

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面空荡荡的墙壁,落满灰尘的地板,和一扇半开的小窗。

窗外是不可思议之国的天空——黑色的,像是被什么东西烤过,偶尔有鸟群飞过,但那些鸟的姿态让格林想起了之前在精神病院外的街道上看到的那些行人。

没有爱丽丝。

没有任何关于爱丽丝的线索。

格林站在天台,看着脚下的万丈深渊。风呼啸过来,带着干燥的、像是旧布料的气味,吹动他的头。

“……”

他忽然不知道自己的情绪是什么样的。

愤怒吗?一路杀到这个时候,看到的只有空荡荡的房间,愤怒似乎是徒劳。疲惫吗?他的身体没有什么感觉。不死者的身体不会因为战斗而疲惫,但某种更深层的东西似乎在被持续地消磨着。

格林甚至不知道疲惫到底是什么感觉。

只有那些齿轮声还在响——咔嗒、咔嗒、咔嗒。它们在他的脑海里持续地响着,不会因为找不到爱丽丝而减弱,反而会因为找不到而变得更加尖锐、更加急促。

“找到她。找到她。找到她。”

格林皱起眉头。

他当然知道自己要找爱丽丝,那是他的妹妹,是那个笑着喊他哥哥大人、给他递烤肉、带着蓝色绸带的少女。

那是他必须找到的人。

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可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格林看着那扇小窗外橙红色的天空,站在那里,有一个极短的瞬间——那些齿轮声之外,像是有什么别的声音,在很远的某个地方轻轻说了一句话。但他听不清那是什么,齿轮声很快覆盖了它。

格林转身,他一路向里走去。

不是顺着来时的楼梯,而是直接破坏。他一脚踢开阻挡去路的门,一拳砸穿已经开始腐烂的墙壁。

那些齿轮电锯在他经过时被他一掌拍飞,链条断裂,金属碎片四溅。那些已经不会再动的旧机关被他直接用肩膀撞碎。

他在一条又一条错误的通道中穿行,在那些没有意义的分岔中选路,在那些不断重复出现的走廊中寻找去向。那些墙壁在他的手中崩塌,那些门在他的面前碎裂。

然后他来到了一处更广阔的空间。

这里是高塔的之上的某个地方——像是钟楼内部的机械室。巨大的齿轮在头顶和周围转动,每一个都有数米高,它们咬合在一起,出沉重的咔嗒声。

而那些齿轮的中心,有一只巨大的时钟。指针正在缓缓移动,每一次跳动都伴随着一声沉闷的咚咚声。

格林站在那里,抬头看着那些齿轮。

然后他感觉到了一阵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