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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进去等我?”
史英心想,她特地迎出来,不就为了让他看见自己最完美、最善解人意温柔娴淑的一面吗?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于是她做作地整理了一下头发,浅笑盈盈:
“我想见你……”
史英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她听到了无数声从她背后齐齐响起的,倒抽一口冷气的声音。
自这一刻起,再也没有人去关注身为宴会举办者的她了。南宫傲凌,乃至全场的人的目光,已经全都集中到了她身后的某人身上——
作者有话说:*海瑞: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人,明朝著名清官,有“海青天”之誉。
他实在太清廉、太简朴了,以至于某日他为了给自己七十岁的老母亲祝寿,发现穷到没什么礼物能送后,只能去肉摊上割两斤肉。他家除了年节外都不吃肉,这一买,把肉摊的老板都惊到了,以至于他本人还没回家,这个消息就以无可阻挡之势传遍了全城,人人口口相传,难以置信:海青天买肉了!不容易啊,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所以有个玩笑,海瑞买肉,天下皆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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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酒会她黑衣如夜,肤光胜雪。
史英突然有了种很不好的预感。
此时的她自然不知道,这种预感在她接下来的人生里还会出现很多次,而且次次都是跟施莺莺有关,一次比一次把她往地狱里推得更深一点。
还没像日后那样,患上不可治愈的“施莺莺恐惧症”的史英,在这一刻感到恐慌的原因很简单:
她从没在南宫傲凌看向自己的眼神中,见过如此复杂的情绪。
那个眼神里有惊艳,有欣赏,有疑惑……种种情绪不一而足,但更多的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感兴趣的时候,才会产生的征服欲。
更别提南宫傲凌还自言自语似的喊出了那个名字:“施莺莺?”
来者的身份就这样被一锤定音,史英完全不敢回头。
她当年初见施莺莺的时候,哪怕这位真正的施家千金还没变得像现在这样心思玲珑又不好相处,那份清艳逼人的容光就已然掩盖不住了。
即便那时的施莺莺周身穿着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士看都不会看一眼的廉价货,她的美貌也不会因此减弱半分光华。
更罔论这段时间以来,施莺莺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陡然生出了以往没有的锋芒;从数日前,那场引爆了A市本地豪门八卦圈子的、一掷千金式的采购就能得知,谢北辰十有八九依然没有放弃他对施莺莺莫名其妙的执着,肯定不会让她再穿普通衣服了,只怕恨不得把她装扮成个移动珠宝架吧!
史英浑身僵硬地一点点梗着脖子转过头去,就看到了她毕生难忘的景象:
一袭修身黑色长裙的施莺莺长发高挽,自长长的大理石台阶下拾级而上。
酒会举行的时间是晚上,毕竟大家的夜生活都很丰富,要是有人互相看对眼,正好能就着这个时间进行下一步的“深入交流”。
偌大的施家庭院里灯火通明,宛如钻石般闪耀的细碎光芒随着泉水的涌动而起伏,参差的绿叶披拂下来,精心修剪过的形状投射下来的光影沿着长路与石阶一路延伸过来,正巧衬托出了宴会厅身为酒会举办地点的主体地位。
——然而施莺莺一出场,什么光影什么豪宅什么庭院设计,尽数化为乌有,此时此刻,只有她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只有她才能占据主体地位!
那件黑色的长裙一看就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当季成衣,多半是专门延请名牌设计师和老牌私人裁缝,砸了几十倍的钱,硬生生把原本数年后才会问世的华服给精工细作地催出来的。
纯黑的裙摆有着高级织物独有的粼粼波纹,这件衣服何其造价不菲,由此可见一斑。可经由灯光一掠,甚至能在裙角看到若隐若现的银色星光,当旁观者再细细看去的时候,这抹寒芒便瞬息消隐无踪,只能感受到一阵携着极冷、极幽静的香气的风经过身旁。
认真算起来的话,在时尚界,黑色只能算个“及格”。意思是只要衣服的设计别太离谱,那么不管怎么穿,都难看不到哪里去,相应的,也惊艳不到哪里去。
然而这个定律,在今晚的施莺莺身上被完全打破了。
满庭明光辉映之下,她黑衣如夜,又肤光胜雪。
哪怕她身上未佩任何珠宝首饰,甚至连米粒大小的珍珠都没有,以“参加上流酒会”的标准去评判,未免过于寒酸,但她的美就是最昂贵的、天赐般的珍宝,宛如芒寒色正的星辰降临人间。
就这样,仅仅一个照面,一个登场,施莺莺甚至不必说一句话,就从气场、姿态与容貌等多方面,把小白莲也似的宴会主人给死死地压制住了!
只不过这身装扮虽然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一致好评,可系统却不理解施莺莺的用意:
“女配那家伙一看就满肚子坏水,绝对没打什么好主意!再说了,你不是已经知道原主的身份了吗?根本就没必要来。”
施莺莺对此的回答只有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系统恍然大悟,这果然是施莺莺的风格,她不光有仇必报,还是睚眦必报:
“可是如果我不来的话,又怎么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手术台呢?”
在原剧情里,还怀着孕的女主被史英送上了手术台,险些一尸四命;那立场颠倒一下,施莺莺也要让史英几乎死在手术台上,还要精准而巧妙地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去,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而能达成这一切构思的关键点,就在施莺莺今晚的装扮上。
——原著中,女主和女配在身体上的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女配背后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胎记。
南宫傲凌心底的熟悉感已经无法忽视了,因为他记得很清楚,当年自己的救命恩人似乎也是这种气场。
然而南宫傲凌试图凑上去搭讪的念头终究还是被掐死在了萌芽状态,因为他刚上前一步,就大失所望地看见了跟在施莺莺身后的谢北辰。
说来也奇怪,像谢北辰这种级别的人物,所过之处本应很难被人忽视:
地位超于他的人几近于无,就算有,他们也不敢小觑这位过分年少英才的谢家家主;地位与他等同的人自然想要谋求合作,至于那些地位不如他的人,更是恨不得扒在他身上,靠着谄媚讨好分得一点残羹冷炙。
可谢北辰似乎很难真正被外人捕捉到身影。近来,他深居简出的状况比起往日已经改善了不少,但也就是把出席宴会的频率从零上涨到了百分之一而已。
就好像他生来就已经习惯了潜伏在常人注意不到的死角,时刻伺机而动一招制敌似的。
南宫傲凌近乎贪婪地注视着施莺莺从他面前走过,那一瞬间,他对谢北辰这个塑料盟友的艳羡与嫉妒之情达到了顶峰:
凭什么你可以陪在这样的美人身边,而我就只能被一个样貌平平的救命恩人用旧事牵绊住?要不是被史英缠住了,可恶,现在我早就能过去跟施莺莺搭话了!
南宫傲凌这种男人的良心,比针眼和芝麻也大不到哪里去。一旦有更为美貌的新人在侧,他就把那些虚头巴脑的救命恩情啊家族利益啊什么的,尽数抛于脑后了,一心一意地只想跟全场最美的女子结交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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