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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担心那些人会发现她会追过来,买了一班就近就能起飞的机票,准备转机回家。陵城。郊区的机场,凌晨三点人不是很多。不似国际大机场,这样的小机场,阮甜甜转机需要先出机场,然后再进机场。出了机场,垃圾桶处,一个胡子拉碴的流浪汉正在翻垃圾,周围的旅客纷纷屏住了呼吸他身旁绕过。打扫的阿姨发现了,直接用扫帚将他打掉。“有手有脚的年轻人,不想着好好工作,捡垃圾,要捡垃圾也不要在机场捡啊!”那流浪汉似乎很怕人,被打了,手里拿着捡来的人家吃剩的面包就跑。不过两步,一下摔倒了在原地。阮甜甜想过去扶,却又止住了脚步,不要再多管闲事了,如果她当初没有多管闲事,也不会惹上傅琛。而且就像是打扫阿姨说的,他有手有脚看起来这么年轻,用不着她去帮。可是,那流浪汉几次却也爬不起来。阮甜甜有些奇怪,因为他刚刚跑的时候,手脚看起来明明没有伤。下一秒,她就知道他为什么爬不起来了。他的眼睛看不见。他趴着,双手摸索着,想要找到刚刚捡到的面包,几次也摸不到,他看起来有些急切。周围的游客露出嫌恶的表情。失明的人,阮甜甜到底于心不忍,在边上的超市买了面包牛奶。流浪汉还趴在在找着自己的面包。忽然,他摸到了一个包装袋,里面的东西软软的,还带着香甜味,是面包!不是刚刚他闻到的酸臭味,这个面包新鲜出炉的。一悦耳的少女音在他耳边响起,“这个给你吃。”他整个人一愣,这才明白是个好心人给他买了面包。他实在饿极,说了一句“谢谢。”然后什么也不顾的狼吞虎咽。少女对他轻声说道,“你慢点吃,小心噎着,这里还有牛奶。”瓶装牛奶被塞进手里,少女更是细心的将瓶盖拧开。他身子轻轻颤抖了一下,接过牛奶瓶,仰头几口又将牛奶喝光了。长椅上,阮甜甜侧头,流浪汉浑身脏兮兮的,头发长时间没有打理,遮住了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睛,下巴胡茬黑黑的,辨不出年纪。她依稀觉得对方眉眼有些熟悉,却不记得什么时候见过。随即她笑着摇摇头,她怎么可能见过这样的人。“你有家人吗?”她想着好事做到底,打电话让他家里人来接。流浪汉一愣,摇了摇头。“那朋友呢?”阮甜甜又问。流浪汉又摇头。阮甜甜有些搞不懂了,他没有家人,没有朋友,那他之前是怎么生活的?她低头,注意到这流浪汉的手虽然脏,可是胳膊皮肤保养的很好,不像是长期流浪的样子。“我什么都记不得了,醒来就是这个样子。”流浪汉像是明白她的疑惑,缓缓开口。他自有意识的时候,就没了记忆,眼睛也看不见,凭借着本能生活,一直被人嫌弃,跟狗抢吃的,在垃圾堆里翻吃的。阮甜甜心底吸了一口气,这人应该是意外落难的。到底没法将这么一个失明的人丢在这里。“我想,我应该找到帮助你的方法了。”她站起来,软软的嗓音令人安心。阮甜甜准备找警察帮忙。考虑到男人看不见,她又去买了一把长柄伞,自己捏住一头,让男人握着另外一头,带着他朝外走去。夏日,流浪汉身上散发着酸臭味。出租车司机嫌弃他脏,不肯让他上车。男人局促极了,那脏兮兮的手不安动了动,往后退了一步。阮甜甜朝司机点了一头,带着男人去了另外一条通道。男人松了雨伞,“你走吧,我自己可以过去警察局的。”尽管他根本不知道警察局在哪里,但是他不想麻烦这个声音好听的女孩,他这么脏,这么臭,他能想象自己现在模样到底有多不堪。为什么要在这么落魄的时候,遇到这么一个天使一般的少女。阮甜甜见他模样局促,知他怕麻烦。她忽略了他刚刚的话,软软的嗓音如清风拂过那般温柔,“司机不愿去那里,那我们就自己走过去。”她低头打开地图,“差不多两公里,要辛苦一点。”男人手紧紧握着伞,晚风吹过,前面少女浅浅橙香味,他心跳的飞快,“不辛苦。”郊区的夜晚,道路两旁的路灯倒是格外的亮堂。少女软软的嗓音如同天籁一般。“你抓住了啊,不要松手。”“小心,这里有台阶,别摔倒啊”他痴痴的跟着她的脚步,就算此刻,她带着他下地狱,他依旧眉都不皱一下,跟着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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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深情少年X强势傲娇姐姐1十三岁那年,叶星回偷偷喜欢上了亲姐的闺蜜。夏暮汐是那麽耀眼的人,衆星捧月的夏家千金。而他却在家乡留守多年,发育不良的身高导致他自卑怯懦,沉默寡言。当叶星回以中考第一的成绩钦点坐进她曾经的教室时,夏暮汐高中毕业了。离家前夕,他向她要了一个生日愿望。我其实,是有一个心愿。什麽?你可不可以,不谈恋爱。那年高考出分的夜晚。叶星回看见疏影的路灯下,宋澄侧头覆上她的脸。眼前蒙起大团大团的灯雾,心里好似有一块东西碎了,铬得生疼。2多年後,夏暮汐穿着T恤,趿着人字鞋出现在大排档。喂,小鬼,到南渝了也不联系姐姐,怎麽,想装不熟啊?吃饱喝足後,她扬言要送他回家,豪迈地掏出车钥匙,哔哔不远处,一辆印有粉色HelloKitty的电动车双闪了一下。以前,夏暮汐总爱逼着叶星回叫自己姐姐,却在同租後发现一叫姐姐,准没好事。想当初,你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身体都没发育好!叶星回一手攀上她的後脑勺,径直吻了上去我发没发育好,姐姐还能不知道麽?...
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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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怀昭是修真界三大宗门之一长风门的大小姐,天赋异禀,性子娇纵。重伤被救后,她醒来忘记了大半事情,只依稀知道她似乎有一个死对头,名叫谢迟云。他是长风门剑修首席,是修真界人人称颂的乘玉仙君。也是叶怀昭的大师兄。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温和以待,唯独面对她避之不及。看上去,他也很讨厌她。叶怀昭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爱喜欢不喜欢,谁稀罕。然而未曾预料的是,谢迟云跨越千里将她堵在了秘境。金乌西坠,萤虫挑亮乘玉仙君眉心似是白瓷染血的赤红一点。他轻轻抬眼,声音温和师妹,你要逃到哪去?叶怀昭还是没能摆脱她这个死对头。因为他们中了连魂蛊。这蛊虫有两种效果其一,中蛊之人灵识相连,情绪激动时可感知到对方的所思所想。其二,蛊虫二百天成熟之时,中蛊之人需情意相通,以灵识相融相交,否则两人便会被蛊虫啃食灵识,沦为废人。叶怀昭的师尊说此蛊双修可解。叶怀昭一开始只想和他解开蛊虫,此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后来她又想算了,好歹师兄这张脸很好看,多看几眼也无妨。再后来她想闭嘴,我有自己的节奏。再再后来,意识到不对的叶怀昭沉思等一下,这真的是死对头吗?死对头为什么吵架时会亲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