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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李悯在傅家的日子和在外人想象中那个被继母苛待的灰姑娘剧本相去甚远。她在傅家的日子很自在,除了偶尔深夜睡不着想念妈妈,她活得挺开心的。
&esp;&esp;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她有着一项惊人的天赋——她看人的直觉极强。
&esp;&esp;这个家的构成,简而言之就是:不着家的丈夫,相看两厌的婆媳,在英国读书很优秀的长子,被惯坏的幼子。
&esp;&esp;老太太在家的时候,会把她叫到房里去,让她坐在床边的圆凳上,问她功课怎么样,在学校有没有人欺负她,吃饱了没有,睡得好不好。李悯发现老太太是真心的,她猜想她大概是老了,前半生太过强硬,到了晚年忽然发现心里有一个填不满的空洞,而这个空洞恰好可以用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来填补。这没有关系。李悯不介意当一个填补空洞的工具,事实上她非常擅长扮演这个角色。她会在老太太午睡的时候悄悄调暗灯光,会在老太太咳嗽的时候把温水递到手边,会记住老太太腿疼的阴雨天提前把毯子迭好放在沙发上。她做这些事的时候,一半是真心,一半是计算。
&esp;&esp;她知道陈婉清对她好不起来,她也懒得去讨好陈婉清。
&esp;&esp;陈婉清对她的态度则是漠视,她对李悯的要求只有两条:第一,不要在她眼前晃;第二,不要在傅启明面前乱说话。李悯觉得这两条要求简直是天底下最好遵守的规则——她本来就不爱在别人眼前晃,更没有任何话想对那个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的父亲说。于是井水不犯河水,陈婉清懒得和一个小孩计较,李悯也乐得清静。
&esp;&esp;至于傅承昀,完全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虽然只比她小了三个月,但心智如同三岁的幼儿。
&esp;&esp;他看她不顺眼,她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他母亲尊严的冒犯,而他是他母亲的儿子,他本能地、不假思索地站在母亲那一边,把他母亲所有的不开心都归因于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私生女。李悯并不怪他。但同时,她也并不打算让着他。
&esp;&esp;她心情好的时候,能演一演戏,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极尽嘲讽,然后这个小少爷就会红着脸跳脚。
&esp;&esp;她觉得看他生气很好玩,他像一只被翻了个儿的乌龟一样徒劳地挥舞四肢。她在这个家里没有什么娱乐,陈婉清不会带她出门逛街,老太太只会在佛堂里跟她讲佛经,听得她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傅启明一个月也见不到几回。
&esp;&esp;傅承昀就成了她唯一的、免费的、源源不断的消遣。他每次炸毛的样子都不重样,她觉得有意思极了。他会语无伦次地丢下一句毫无杀伤力的狠话,然后气冲冲地离开现场,整个过程透明得近乎可爱,李悯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在欺负一个智商不够用的宠物。
&esp;&esp;她并不讨厌傅承昀。如果一定要说,她对他甚至有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类似于看小动物时才会产生的恻隐之心——毕竟他所有的不痛快都不是冲她来的,而是冲着他母亲失败的婚姻、他父亲缺席的关爱、和他头顶上那个永远无法超越的哥哥去的。但这些都不是她的问题,她没打算替傅家解决任何人的心理创伤。
&esp;&esp;她了解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也能用合适的方式与他们相处,但是只有一个人除外。
&esp;&esp;除了傅承恪,她只听过他的名字,从没见过他,她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要用什么面具去应付。
&esp;&esp;但是第一次见面,她看着靠在门框上的清俊少年,就像一只北极兔,在冰原上安然度过了漫长的严冬,靠着与生俱来的警觉和一身融入雪地的毛色躲过了无数次掠食者的追捕,终于捱到了夏天,正蹲在苔原上低垂着耳朵啃一丛鲜嫩的草,毫无戒心。忽然一阵风从冰原的尽头吹过来,裹挟着一股极淡极淡的、若有若无的狼的气息。最恐怖的是那只兔子完全不知道狼在哪里。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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