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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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你是那

奚临今年二十,相貌明俊,性格开朗,西班牙文学语言大三就读,平日最擅招猫逗狗没事找事,自封外院五十年难遇的一大奇才,越大当之无愧的一颗新星。

这颗新星这会正在花轿里被颠得险些解体。

“慢点,慢点——”奚临攥紧了花轿里头仅存的一根独梁,只觉得身下坐着的不是个花轿,是个飞船。外头抬着这东西的也不是壮汉,是加勒比的海盗。实在难敌,他没忍住大吼一声,“真要给颠吐了!大哥们!”

这事说起来倒是挺造孽。奚临昨天刚从国外浪了圈回来,人正瘫在床上倒时差,半梦半醒收到条信息,打开一看,来自亲爹,后天早上八点叫他去西洲南乌山报道。

奚临幼年丧母,亲爹是个不明行踪的大忙人,常年神出鬼没,最常挂在口头上的话就是“爹忙,明天陪你”。奚临于是从小在这个“明天陪你”的谎言中日复一日等成了块望父石,等到最后愤怒地明白过来此为一句戏言,五毛钱掉地上都比它砸出来的动静响亮,于是悍然离家出走。大忙人爹幡然醒悟,抛了工作不眠不休找了他三天三夜,最后联合警察在离家两公里外的桥洞中找到了险些饿死的奚临,送到医院住了半月,回家后,又被绑在房梁上打了三天三夜。

自此奚临就明白过来了,亲情付诸流水,父爱一去不回,万般皆是空,只有亲爹留下来的银行卡余额才是真的。

这么些年,奚临同他爹一直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友好建交态度,这会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半睁着眼回了个“行”再度昏死过去。第二天他收拾行李定机票飞去了西洲,按约定时间准时到了南乌山报道,只是没想到山门口等着他的不是爹,是顶喜气洋洋的大红花轿。

奚临瞧见这花轿都愣了,以为是撞上了当地谁的婚礼,忙侧身让开。花轿旁边围着几个壮汉,身上的衣裳样式奇特,蓝黑相间,镶着五彩的彩线花纹,颇有些古香古色的异域风情。长相明显也不是汉族人,肤色稍深,高鼻深目,五官轮廓都要比汉人立体太多,独有种常宿山林的粗糙野气。

西洲这地方山多水多,是少数民族苗人的聚居地。南乌山未被开发,地处西洲边缘,遗世独立,威严高耸。奚临只知道这里附近住着苗人,不远处有小镇集市,刚才就是苗人老乡骑着摩托送他上山来的。看这样子南乌山里应该也住着苗人,不过他们现在还用花轿迎亲?这么复古。正想着,就见那几个壮汉走了过来,试探着问他:“奚先生?奚临?”

普通话也带着明显的口音,应当是说惯了苗语的原因。这样僻静的绵延山脚下,这样几个高大的壮汉围过来,奚临下意识往后一跳,警惕道:“你谁?”

“我叫阿布。”那个壮汉冲他笑了笑,黝黑的脸一扯,有些憨厚的羞涩,“他叫万乔。你是奚临吧?我们是来接你的,请进,请进。”

他说得“请进”指得赫然是身后那顶大花轿。奚临面上空白了一瞬,心说当地民风竟如此彪悍,那壮汉看他没动,反应过来,“哦,哦,是你阿爹叫我们来的,你阿爹,你不知道吗?”

奚临看着他,面上表情十分茫然。这时候,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两下,奚临掏出来一看,真是飘香一里狗先闻着,正是他亲爹打来的电话。

奚临接了,“你在哪?”

奚父隔着电话,铁树开花地喊了他一句“儿子”。

奚临惊奇地将这两个字来回捋了一遍,确认他“子”前头带着的是个“儿”不是个“孽”。听奚父接着说:“你见过阿布了?跟着他走就行,是我叫去接你的。”

“你叫人用花轿接我啊。”奚临乐了,“爸,你还真是越活越有创意了。”

电话那头的奚父好像是顿了一下,“对,是我叫来的,苗疆特别节目,农家乐VIP套餐,上去吧。”

电话挂断了,阿布正憨笑着看他,伸手替他撩开了花轿上的红门帘,口音山路十八弯,“请进,请进。”

奚临看看花轿又看看他,啼笑皆非地钻进去了,对阿布问了句:“几位大哥是当地的农家乐?”

阿布的汉语显然不是很好,听不懂的一律点头傻笑,“对,对,农家乐,农家乐。”

奚临:“大哥住在南乌山里?”

这句阿布听懂了,面色一下严肃起来,虔诚地将手放到胸膛前,“南乌圣山,我的家乡。”

南乌山是处一重连一重的群山,山脚寥寥住着些当地的村户,路也是人踩出来的泥土道,崎岖不平,显然也没法开车。花轿外头阿布扯着嗓子用苗语高喊了一声,声音悠长宽厚,唱山歌似的。又听着其他几个壮汉也这样唱山歌似的回了一声,花轿晃晃悠悠,就被抬起来了。

不过,很快奚临就后悔了。

这几个苗族男人,前身一定得是抬猪的屠夫出身,走路不求稳只求快,颠得里头人是胳膊大腿全能囫囵倒个。奚临是强捂着自己的嘴才没叫自己吐出来,半天后花轿一落地,奚临跟滩死水似的淌出来,吓得阿布大喊了一声当地的口头语:“南乌阿妈!”

说得是句苗语,落在奚临耳朵里.欲.加.之.言.跟鸟叫似的,半个字也没听明白。

脸下面就是山里青翠的草地,带着微冷的露水沾湿了他的面颊。奚临抓着这点纯天然的空气清新剂猛吸了两口,半天把喉头叫嚣的反胃感压了下去,觉得自己真是给足了这座传说中的圣山面子。阿布围在他身旁焦急地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汉话苗语掺着说,奚临就当听鸟唱歌了,顺平了自己的气,一抬头,瞧见自己面前有一双腿。

这双腿很长,很笔直,长到奚临得使劲抬着头才能看着腿主人的脸长了个什么样。他面前站着的是个很高的男人,竟然比已经算得上高壮的阿布还要高出一点,短发,衣着打扮也是那样异域风情的苗家装扮,只是显然要比那几个人庄重繁杂的多,腰上还系着条镶银的腰带,勒得他宽肩窄腰,个高腿长,至于脸……

奚临活到现在二十,天南地北走过很多地方,数十座城市,没见过一个人是能长成这幅样子的。

说美,不是十分贴切,说英俊,好像也并不怎么妥帖。这人生了张不同于汉族人的脸,少数民族独有的立体深邃,只是肤色却是白的,白得好像能透出薄薄眼皮上青色的血管,越发显出了那双浓密整齐的眉,短刀似的睫毛下透出来冷而沉静的目光,高鼻薄唇,眉眼锋利,显得整张脸都透着股不苟言笑的冷肃。

最叫人在意的,是这男人的一双眼。

颜色相当浅,透出些疏离冷淡的光彩来,宝石一样嵌在眼眶中,像……琥珀似的。

奚临对着这双眼愣了一会。这俊美的男人背着手站在他面前,垂着眼看他,不知道在那站了多久,也没半点要拉他起来的意思。

阿布对那男人的态度很恭敬,焦急而小心地冲他用苗语解释着什么,其余几个汉子低着头站在后头,半个字也不敢说。奚临听着阿布话中有两个词高频的出现,不晓得是这男人的名字还是称谓,以此推断出这男人身份不简单,极大可能就是这片农家乐的地主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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