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章(第1页)

龙潭瀑布的看点其实不大,施越将包里的单反相机挂到了脖子上,在山林瀑布之间寻找最和谐动人的景象进行拍摄。

有人拍了施越一下,“施越,我们一起拍张合照吧。”

三脚架放好后,施越设置了定时,一众自由画师团排好队形在龙潭瀑布前留下了此次采风合照。

下午的光阴过得很快,施越的相机里拍了很多张照片,她坐在小石墩上吹着山风删走那些不满意的照片,到最后空留了五张不到。

真是严格。

回到民宿,施越第一时间连了无线将合照发进了群里。不一会儿,这张合照就席卷了整个朋友圈。

施越首发了一条朋友圈,是自夏天以来,三个月内的第一条朋友圈。

十月:再次回到团队,我们一直都在路上,雾灵山你好。

这条朋友圈下点了很多赞,评论数也洋洋洒洒一大串,许是三个月内没出现,突然的诈尸倒让人有种好久不见甚是想念的感觉。

霍易阳刷到朋友圈时,他正在河北的一家甲方公司里谈事务,韩辰最近将大部分谈合作的事务全部推给了程毅,程毅和霍易阳是昨夜到的河北甲方这,陪甲方老总喝了两瓶高度数白酒后,今天才拿下了合作的软件项目。

此时,程毅正签好合同出来,见霍易阳垂眸看着手机傻不愣登的笑,他拿着合同文件拍了下霍易阳的脑袋,示意他别再傻笑了。

“多大人了,笑得跟小家伙一样。”程毅瞥了眼他手机上的照片。

霍易阳回了神,抓头站了起来,“程总…”

“看的什么?”程毅瞥得那一眼,正好是霍易阳放大得一张脸,笑容十分熟悉,让人一眼就能望出。

他问得轻松,像随口一问,霍易阳也没掩饰,笑着说,“风景照呢,就上次团建认识得那个姑娘,正好在河北这采风,还挺有缘的。”

程毅跟他下楼梯,搭话聊天,“哦,河北这还有什么好玩的风景?”

“雾灵山啊,风景倒挺好的。”他说着点开了那张照片,合照的背后就是高山瀑布。

雾灵山,程毅听过,北京周边大大小小的地方他都玩过,旅游风景线这事他还说在英国读书时干过,在阴雨连绵的英国,程毅除了上专业课外,也会在日常给自己找找乐子。

腐国的酒吧他第一次去时,就被揩了油,想来他亚洲的面孔,男女老少通吃,至此之后他在英国就少去酒吧了。同寝的兄弟们一个个都有独特爱好,连带着程毅也培养了一群兴趣爱好,那时候,他几乎跟着他们爬遍了英国的高山。

霍易阳到达北京市时,夜幕已低垂。先前在甲方楼下,程毅突然说临时有事,让他先带着合同回公司。霍易阳当然不能过问上司的事情,但就是有点头疼从河北回来,他傍晚后才回到了这。

程毅发誓,他就再做一次傻逼做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又嘴炮又赖皮还傻逼…

没有任何联系,偌大的雾灵山,程毅驾车到时,天已蒙蒙黑,气温骤降,他夹着一根烟,猩红的火星在冷风中忽暗忽明。

他在山脚询问了一位背包客,礼貌递了一根烟给那位男人,聊了半天才找到了点线索。

回车上时,他兀自摇了摇头,又低骂了自己一句,十八岁没干过的事,二十八岁倒是做全了。

施越晚饭后,在民宿的摇椅上静趟着吹风,夜晚微凉,她盖了毛毯,头顶上有一盏明晃晃的小灯,洒在四下,也不显得周遭寂寥,反而平添了几分温暖之意。

她应该好久没这样放开身心过了。

整个人蜷缩在躺椅上,仰望星空,凡夫俗胎的肉眼难以看到浩瀚星河,更别说这会天空上还腾了薄雾,连带着月亮都神神秘秘,隐在云后。

秦甄跟她聊着微信,施越就着身旁的水果沙拉惬意的食着,嘴里笑得合不拢嘴。

最近,她得心情越来越好了,人不去和过去纠缠,就是跟自己的一场和解。她在试着走出那个环境,去迎接拥抱崭新的生活。下午在雾灵山上采风时,她又感觉像回到了几年前一样,脱离吴齐身边的她,独自踏上与团队采风的旅途,每一段都值得她去回味,那时候的施越,充满希望,热爱生活。

施越觉得自己现在也充满希望,更加想去热爱生活。

挂了秦甄电话,施越抱着沙拉在躺椅上吃,门口的栏杆外有一辆夜行的车,开着近光灯缓缓驶过。

施越打了个哈欠,下躺椅穿上鞋,抱着七七八八的东西回屋了。

程毅在民宿的停车场找了一处位置,山脚下碰到的那个男人说,今天看到一批来采风的画师,就在不远处的民宿里。施越他们一行人,背画板的背画板,挂相机的挂相机,又是一群人行动,实在难以不让人有印象。

程毅到民宿时,被老板拒绝了,民宿的客房已经全部住满,且都是预定留房间,不存在即时入住。民宿老板给他指了一个地,让他过去那里,就是条件有点差了,不过天黑山路就危险了,这个时候也就别管环境的好坏,有个地住才是最重要的。

雾灵山的早晨,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推开门窗的一瞬间,晨光沐浴,微风习习,施越一早的心情都跟着雀跃了。

“走在风中今天阳光

突然好温柔

天的温柔地的温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