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7章(第1页)

施越被他温柔的擦拭,她用脚指头挠他的大腿根画圈,“多合你心意,是不是只有床上?”

程毅不做表情,扔了面巾纸后他压过来,给施越拨开黏在额上的发,“你这傻姑娘穿上衣服对我胃口,脱了衣服更对我胃口,称心称意。”

“你为什么总喊我傻姑娘?”施越依然动着脚。

傻姑娘,是程毅唯一能想到的词。受了情伤买一夜情,将自己交给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二度遇见,依然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看似目的不纯的报复利用,其实内心里的思想十分单纯。

单纯到,程毅愿意和她有所牵绊,不将此视为一场萍水相逢的艳遇。

“能不傻吗?都感觉自己在起飞了。”他笑笑,在她唇上落下一吻。

“你可真烦,不要理你了。”施越踢开他,钻进被里假寐。

得了,好人坏人全让程毅做了,他捞起施越带她进行最后一步,洗澡。

舒舒服服躺回床上时,施越真做到了秒睡技能,趴在程毅的床上活似一只酣睡的小白兔。

程毅关了灯,视觉短暂黑暗,良久才从这一片昏暗里找到了视线。怀里的姑娘呼吸温热,一下一下拍在他胸膛,他轻轻勾了嘴角,又搂紧了些。

以往的女人都问程毅,爱她们什么,只有施越用喜欢这个字眼,纯情又傻。

不加以沉重负担的恋爱,或许才是程毅最想要的。

施越的皮肤偏干,入秋后,北京的风更加干燥,她入了好几款巨保湿的面膜屯用。

和程毅恋爱的日子里,施越除了身心得到了巨大满足之外,也越来越沉溺和他恋爱的感觉。

那种埋藏在内心的坏,渐渐被程毅挖掘释放。

她现在变成了半个程毅。

上次雾灵山的采风,施越回来后挑了几张照片,其中最满意的一张,是她和程毅站在悬崖上的合照。

日出光辉之间,他们相拥微笑。

施越想,这场爱情走到最后,无论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好的坏的,她都认了。

她遵循内心想法,便会善始善终对待。

敷面膜时,她刚好做完瑜伽拉伸运动,躺在瑜伽垫上,秦甄给她来了电话。

北京下了小雨,秋风微凉,她半开了窗户,窗帘飘着,拂过她的脚尖,像昨夜程毅的双手。

秦甄听不到回话,在电话里叫她,“施越,我跟你说话呢,怎么样啊,去不去?”

十一的假期在即,施越抹着精华吸收,拿不定主意,“我要回家一趟,去不了了。”

“真扫兴,差点给你订机票了,那你回头告诉我要什么东西,我给你带回来。”秦甄叹了声气。

施越也想给自己放松放松,出个国旅个游,可现在不是好时机,十一的假期她已经答应过父母要回南京陪伴他们,顺道解决了那摊子麻烦事。

也不知道这个假期,会不会有好日子过。

秦甄临行前的几天,趁着施越刚好作完一幅画后,赶紧约了她碰面聚一聚。

施越在李扬的画室教完课后,身上弄得一团糟,原因在于她的一位学生在询问她相关问题时不小心碰倒了颜料盒,调色盘上的颜料有一小半溅到了她的衬衫上。

花花绿绿的颜料在白衬衫上成了多余的点缀,李扬见到时,特地去自己的休息室里给她拿了一件衬衫。

新衬衫,他没穿过。

施越本想回家换件衣服,看了眼表,她没拒绝,去厕所将脏衣服换了下。李扬的衬衫是浅蓝色,施越卷了好几道袖子,将白衬衫上的腰带系了上,男性的色彩被削弱,只留了几分女式中性。

“衣服就不还你了,下次赔你件新的。”施越扯了扯腰带,她腰细的厉害,衣服足足大了好几圈。

李扬跟她一起往外走,许是他有私心,并无拒绝,“晚上有约?”

施越收到了秦甄的微信,她按电梯下楼,“跟我一姐妹吃饭,学长那我先走啦,国庆后见。”

李扬见她进了电梯口,愣在门口跟她招手。电梯关上的那刻,施越在跟秦甄发微信,她一边聊天一边和李扬招手,向过往很多次那样。

李扬,从不是她生活中的重心。

但施越,却是他打心眼里喜欢过的女孩。

见到秦甄,施越散了头发,她最近在喷秦甄送的那款香水,整日整日周身都是一股淡淡的荷尔蒙香气。

秦甄闻了闻,嘴角露笑,“有人啊,骚起来了。”

施越张着嘴发愣,笑一笑说,“我穿这么严实,哪里骚了?”说完偷袭了下秦甄的大胸。

秦甄立马叫嚣,“哎我说你,怎么越来越色了?是不是你那一夜情男朋友教的啊?”

施越不否认,不过她摇了摇食指,纠正,“你讲话好听一点,他现在是我正牌男友。”

“就一睡定音了?”秦甄总结。

“反正感觉很好,我现在时时刻刻都很快乐。”施越又卷了卷衬衫。

秦甄瞄了眼她的打扮,“是够快乐啊,男朋友衬衫也拿来套身上,真不嫌腻歪呢。”

施越恍然一笑,“够了啊,才没你说得那么矫情呢。这衣服我学长给我的,下午那身被学生弄脏了。”

“穿别的男人衣服,当真不怕你那男朋友吃醋啊?”

窗外的夜色一如往常,身边的人却换了,施越不免又想到他开车的样子,在她身边时不时揉揉她的头发,喊她宝贝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