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第1页)

施越软弱无力踢他一腿,被他提了起来,抱在怀里去了浴室。

先前太着急,事后才去洗澡,靠在程毅怀里,她花掉的妆全没了,两颊粉红的和他在浴池里接吻。

“宝贝儿,气消了没?”程毅抱着她往床榻走。

施越在他怀里拱着,抬头看他,“我又不是气球,哪来装那么多气的。”

她套上浴衣,看程毅从床脚拎了一个盒子放到了床上。

他蹲在施越膝盖前,吻了吻,“生日礼物,我迟到了,真抱歉。”

施越接过盒子解带子,开盒的那瞬间,她咬着唇看程毅,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可能是在他怀里刷时尚页面时,他正好看到她收藏了这款包。

爱马仕的入门级herbag,是她喜欢的焦糖色,也正好配秋冬。她之前一直觉得自己身板小,驾驭不了这样的大包,所以犹豫不决,可这会满心欢喜。

她拉起程毅,奖励他一个吻,“算你识相,看来平时还是挺关注我的。”

“小傻瓜,不关注你关注谁?”

包被放进了盒里,程毅抱她睡进了崭新的被套里,下巴一下一下磨着她的发顶。

她身上太过温暖,肌肤也滑,程毅每触碰一下身体就收紧一分。

施越摸着他小腹,咬他的胸口,“我以为你今天来不了了,但你告诉我你买到了晚上的机票,我心里那会又高兴又生气,但看到你的那刻,气都没了。”

程毅把她抱到了身上,让她趴在自己怀里,“不敢忍你生气了,不过,你生气的时候很可爱。”

“程毅,其实和你在一起,是我头脑发热时做的决定,那会很冲动,只求眼前的快乐,而且我也告诉自己,只要我和你在一起时,够幸福够快乐就行了。可是我看到那些视频的时候,心里头特别难受,还很生气,我讨厌你出去浪,讨厌你被别的女人惦记着。我真的觉得很亏,明明一开始是你先惦记我的!”她说了一长串,咬在他脖子上解恨。

他嘶了一声,拍了拍施越的屁股,给她抱得严严实实,再望见她双眼时,施越抿着唇亲了亲他的鼻尖,像他之前那样,很轻很柔。

“我好像爱上你了。”她额头抵着他的额头。

程毅的目光一闪,心脏下坠重跳,施越将自己的耳朵贴在他胸膛,那颗心扑通扑通火热跳着。

有人告诉他过,说“程毅,你这辈子估计只会被女人爱上,你不会去爱女人,你只上女人。”,也有人说“程毅,我爱你,你爱我吗?”,还有人说“程毅,我知道你不会爱我,但我愿意跟你在一起,因为我爱你。”

爱那么轻易的挂在女人嘴边,程毅却没说过一句“我爱你”这种话,即便是好像。

施越没有问他“那你呢?”,她听着那颗蹦跳的心脏,像是自己得到了答案,并不逼迫程毅回答这种问题。

程毅的鼻尖第一次被女人亲吻,他恍惚体会到了施越的感受,原来温柔以待,会让人的身心得到巨大满足。

有一瞬间的空缺,在这一刻被填满。

即便它不如性来的直接,也不如接吻来的火热。

程毅喉咙一哽,摸着施越干透的发丝一缕缕往下顺,“这么快就把心交给我了?”

施越抬头,脱了他的心脏,冲他点头,“我要好好跟你谈恋爱。”

好好谈一场恋爱,施越仅能这样想,她是爱程毅的,但她也知道程毅的心底,很大程度上不愿意被束缚。但他哄她,大老远跑来跟她道歉,送她心爱的礼物,一个晚上都在迁就她,除了那根皮带。施越相信那颗心脏蹦跳的频率,也相信程毅会和她好好恋爱。

她双眼诚挚,柔和的目光一闪一闪,摸着程毅的脖子,像他那样,眷恋停留。

她习惯了程毅的存在,才会潜移默化记得他所有的温柔。

程毅闭了眼睛,将施越的脸按在肩上。他最原始的初衷来自于性,但在雾灵山等日出的那刻,在她家留宿的那夜,接过她一早买来的牙刷毛巾,看到满桌他爱吃的早点时,他已然换了想法。施越对他来说,是唯一触碰过他心底最柔软区域的人,也只有她一次又一次侵入他的心脏。

她耳腔一热,闷闷的听到他开口,“施越,我不敢保证我们的以后,但我能向你保证,咱们好好的谈恋爱,也绝不骗你。”

施越不想听关于以后的承诺,那是很沉重的话题,也没有达到水到渠成的那天,成人的世界里,会更加理性思考两性的关系。

她此刻想确认的,只是彼此相爱的一颗心,毕竟他们的相遇是一场荒唐游戏。

“以后太多变数,现在多说一句也不见得就能实现,我们两个好好在一起就行了,如果真的有分开那天,我一定不会后悔爱过你。”施越做了最坏的打算,她连最讨厌的事都经历过了,还怕什么呢?

“上一秒说爱我,这一秒都想好分手后了。”程毅跟她磨着额头,亲亲碰碰。

“我知道你很向往自由的,也谈过不少女朋友,可能最初遇到我,你感觉很新鲜,会贪恋我身上的某些点。跟你纠缠在一起,其实是我自己没出息,拒绝不了你,我不奢求能把你拴住或者让你对我发誓,说你只爱我一个人什么的,我过过这样的生活,所以最后得到了最痛的惩罚。程毅,你没说错,我很矫情,但也想的开,所以你看,我都不问你爱不爱我这种话。”她摸了摸程毅的眼睛,接着说,“因为我知道,爱在于心,我可以自己体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