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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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1页)

&esp;&esp;葛爱娣的新工作就这样定了下来,一日三十五文——这报酬,其实已足够在豪村掀起一阵风浪,但在谢双瑶看来,这当然不够,她要把这风暴尽快掀到临城县、云县,甚至是许县的每一个家庭里。&esp;&esp;明年年底,她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明年年底她要在许县过年。&esp;&esp;于大郎的早晨&esp;&esp;天色刚一蒙蒙亮,鸡一叫,于大郎一个翻身就从床上坐起来了,他的小厮太平在小床上一动,连忙跟着起来,“大哥精神越来越足了,晨钟还没响呢!”&esp;&esp;于大郎还好,太平的精神头是眼见得足起来了,于家虽为县令,但从前吃得并没有这几个月那样好。第一个,精米的价格下来了,糙米的价格便更低了一些,还有那便宜的鸡蛋、鸡肉都在卖着,于家虽然前途未卜,但在食物上的供给要比以往给宽容,第二个,太平这样的小厮如今吃住在于家,自然都是不出钱的,而他每日里除了陪着于大郎上半日的课之外,余下那半日于大郎教书的工夫,他也跟着混到修路的队里做些写写算算帮闲的活,买活军给他记半个工,一日也有十文拿,于家照旧还开发月钱给他,因此太平的日子要比以往竟还宽裕许多,再加上于家搬进新房以后,给所有小厮丫头都准备了小床,不像是以往只能睡在踏板上,又或者在门洞、廊道里找住处,甚至还有些在隆冬时节要去鸡毛店里过夜找暖,现在他们足可以有一张小床了!&esp;&esp;吃得好、睡得好,太平这半年长高了许多,不再向是那永远没睡醒的模样了,他勤快地去厨房打出热水,于大郎从茅房回来正好和他一起蹲在水渠刷牙洗脸。&esp;&esp;洗漱过了,太平又从厨房打了热茶出来,两人各喝了一大杯——自从开始用蜂窝煤,开始烧炕,这热水也就比以往要丰富得多了。若是从前,一早厨房用热水最多,小厮们是混不上热茶的,只能喝些棉套里藏着的昨夜残茶,带些虚无缥缈的余温罢了。&esp;&esp;于家的房子是新建起来的,到底从前曾是县令,有些抹不开的面子,虽然人口不如徐地主家那样多,但还是建了二层的小楼,便有两个灶台,灶台上随时都有两锅热水,这样一来,小厮婢女们也可以喝热茶,用热水洗脸擦牙了。于大郎和太平在起居上的差别逐渐缩小,但他倒是很为太平高兴,大郎,用家里人的话来说,‘是个心慈的人’,见不得旁人受苦。他和太平从小一起长大,是和亲兄弟一样的奶兄弟,于大郎最近有时只要望上一眼太平,便觉得买活军治下的日子也不算难过。&esp;&esp;两个年轻人在院子里舞动了一番拳脚,这是买活军最近在课上教授的健体操,活动开了拳脚,浑身发热,微微地发了一身汗,此时天色方才大亮起来,有人推门进来。是于二郎于康顺,“大哥,起得倒是早!”&esp;&esp;“晨跑回来了?今日跑了多远?”&esp;&esp;“十余里!”&esp;&esp;晨跑也是近月来城里流行的新活动,起因是买活军每日早晨都是要出晨操的,自从城外的水泥路修好了,他们便去城外晨跑,不乏有些年轻人如于康顺一般,渐渐地也被带动起来,每日清晨跟在买活军背后稀稀拉拉地跑着。——这当然也是粮食鸡蛋降价后的成果,半年时间,足够让一些少年人拔起一大截身高,也足够他们的脸上多了些血色,足够他们开始尝试着进行低强度的体育锻炼了。&esp;&esp;和哥哥于康健不同,于康顺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考中了进士,家境显著地好转,他从小的营养还是丰足的,身体也比哥哥更强壮。自幼便喜欢舞弄拳脚,买活军入城之后,于康顺便利用一切机会旁观买活军练兵,并且试图在家模仿,倘若不是买活军一直没有招兵纳新,于康顺恐怕早已入伍了。家里人并没有太限制他的喜好,因此路修好以后于康顺每天都去晨跑,这健体操也练得勤快,他近半年长了半尺,食量大增,肩背都壮实了不少,身上的腱子肉一团一团的,看着有些买活军的味道了。&esp;&esp;于康顺一早出去跑步是大家惯了的,太平赶忙去给他拿盆子巾子要帮他擦身。动荡年月,于家下人不太多,两个丫鬟,长富是跟在于县令身边的管家兼长随,聘了一对夫妻厨子,平时也帮办些杂务,两兄弟能使唤得动的也就是太平了。偏巧此时于康顺身后闪了个矮个子出来,低着头从墙边溜上去,于康健定睛一看,大吃一惊,“小月!你怎么也——”&esp;&esp;于小月冲大哥嘘了一声,自己冲上楼去了,梅香很快蹑手蹑脚端了一个空盆子上去,她们二楼自有灶台,女眷都在二楼住,若不太细心还真发觉不了于小月居然偷偷跟着二哥一道出去跑步!&esp;&esp;于康健瞠目结舌,于康顺倒是满不在乎,示意哥哥压低声音,莫被父母看穿。“怕什么!买活军那些女娘,不也有当兵士的?早起自成一队也都晨练的,小月过去便跟着她们,也不止她,金家那个小娘也去的。”&esp;&esp;听说金逢春也去,于康健便不再说什么了,此事粗看自然不妥,女儿家黑天半夜(天没亮是黑天)出入门户,这是门户不谨,在前些年,女儿家自己是要被人打死且不说,若是外传了,整个家族的名誉都会受到影响。——但天下已经乱了有些年了,而且买活军治下,所有规矩都和往常不一样了,尤其是关于女娘的规矩。买活军的女眷几乎都剪短发,说话也是粗声大气,谈笑间平视对方,丝毫不肯让人,甚么门户不谨压根就不在话下,如今连于太太都要出门去做活上班了!这些从前的规矩几乎只是存在于模糊的印象里,只是倒吸一口气的程度,仿佛只要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便可由得她去。&esp;&esp;金逢春也去,便是个很说得过去的理由。谢双瑶喜欢任用女子,这个是大家都看出来的,而金逢春便是她夸奖过好几次的女学员,如今她在城里教扫盲班,每日还上半日的中级班,很多人都猜测金逢春上完高级班后,或许会成为临城县第一个正式就职的女官吏。而于小月虽然也得过谢双瑶一两次夸赞,但似乎还不如金逢春那么受到重视。&esp;&esp;人皆有争先之念,于大郎知道自己恐怕是要蛰伏些年,便不会阻碍小妹的上进。他是于县令的长子,和次子以及女儿走的路线天然便不相同,官宦人家在下注时总是谨慎。老二喜好舞枪弄棒,在乱世可以自保,向买活军靠拢是父母所乐见的,小月是女娘,外界几乎不会在意她的动向。&esp;&esp;买活军的统治倘若一直持续,这两个子女便会有更好的前程,而若是买活军最终倾覆——按照大家隐约的常识来说,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于大郎作为长子,便可以很方便地被摘出来,他只是暂时屈从乱军旗下做个教书先生而已,其气节似乎尚未受损,毕竟塾师做为底层读书人常常选择的职业,在朝堂诸公处似乎总是可以得到一些别样的宽容的。&esp;&esp;在买活军旗下,弟弟可以试着使劲做个小军官,妹妹也知道和买活军的女娘靠拢,而于大郎便只是个教书先生而已,他也在读中级班,也愿被选拔去读高级班,但读完高级班之后并无意出仕,只愿一直教下去。这当然比不上考科举、做县令那样威风。但要说于大郎对买活军多么反感,却也并不至于,这半年来他的思想也在发生剧烈变化,只是其本人或是未能意识到,或是不愿面对而已。&esp;&esp;买活军……当然喽,乱臣贼子、目无法纪,这都是无可辩驳的罪名,于大郎是忠臣孝子,自然应该对这等乱军嗤之以鼻才对。更何况他们还做了那么多颠倒纲常的荒唐之事,迫女子读书务工,强令百姓剪发,强行赎买田地,迫害忠良,让所有家有薄产的良民,近乎人人自危。于家也是耕读起家,于大郎要继承的田产数量不小,似乎从立场来说,应该和买活军不共戴天。而且这样颠倒胡为的乱党,存活不了多久就应该自取灭亡了才对,但是……但是……不论是于大郎自己的看法,还是现实,都是这样的荒谬,都和所谓的应该大相径庭。&esp;&esp;吃穿用度的提升,当然是一个方面,而且是一个很大的方面。于大郎近半年来,每日走路去乡下上课,他在风土人情上有了长足的长进,不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傻书生了。他自然是知道买活军手里的稻种、鸡种都有怎样可怕的意义,买活军只有冬日才卖鸡肉,从彬山运来,平日只卖鸡蛋。哪怕是这样的封锁也挡不住消息的蔓延,许县那里来的生意人急切地想要买这两种新品鸡的种蛋,甚至可出到一两银子一个!而稻种往外售卖的价格也是极高,许县那里的乡亲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临城县的老亲眷走动,他们愿意出钱请老亲戚过去教他们种新稻子。&esp;&esp;只要有这两样东西,买活军在当地的统治就是稳稳的,但牢固的统治和民望却是两回事。在于大郎来看,这半年以来,临城县上上下下都被买活军给笼络住了,却也并非全是这两样种子的功劳。就拿他自己来说,便是世道再乱,至少前些年也没短过吃喝。于大郎坚信自己绝不是几口糙米饭和两三碗烧鸡肉能收买的那种人,或许地龙和浴室可以——那也只是或许而已。但他心中对买活军怀抱的好感远远要超出这些身外之物所能买到的程度。&esp;&esp;于大郎竟觉得自己在买活军辖下过的日子也蛮不赖的!&esp;&esp;做为于县令的长子,耕读传家书香世代的人家,于大郎出生时父亲还只是个秀才,他开蒙的时候父亲便已是举人了。他从小是从《千字文》、《百家姓》一路读过来的,在买活军到来之前,已经学了《大学》、《中庸》,并且以《尚书》做为自己的本经。这也是家学渊源,于家世世代代都选《尚书》为本经,自有许多笔记心得。他身上自然也有个童生的功名在,倘若不是买活军,或许现在已是秀才了。但买活军一来,大好前程化为泡影,于大郎现在把四书五经已经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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