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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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节(第1页)

&esp;&esp;但做采风使,这就不同了,任何一个采风使的文字,都可以跨越种族的藩篱,写进读者的心里。而黑番出身的采风使又很罕见,因为这毕竟是一门很需要积累的职业,报酬又不算太高。种种原因,使得黑番们几乎不把采风使当成自己的职业考虑,但是,谭雅认为,采风使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她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接受过报纸的采访,她的知名度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好处,而这有九成以上要归功于报纸和仙画。&esp;&esp;“我们黑番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我们现在已经在很多地方都占据着优势,相对白番来说,但如果我们不思进取,这样的情况不会永远持续的。”&esp;&esp;的确是这个道理,一开始,买地的黑番,不论是人数还是社会地位都很有优势,在汉人眼中,黑番要比白番好得多了。可这样的情况,在红圈航线和女巫航线发展起来之后,便被快速地改变了。原因也显而易见——更高素质的人口,大量地涌入了买地,相比之下,只能卖力气的黑番,就显得有那么一点儿可有可无了。&esp;&esp;不过,黑番在买地,也还保留着他们特有的优势,他们对买地的忠诚是没有人会怀疑的,所有的黑番,都是六姐和知识教最狂热的信奉者,同时他们也很勤勉,这些至少被原本的老爷们筛选过一遍的奴隶,表现要比参差不齐的非洲土著更统一得多,也更优异得多,大概是因为那些比较懒惰和脆弱的个体,都熬不过艰苦生活的关系。&esp;&esp;于是,不知不觉间,黑番的风评,便形成了眼下的局面:非洲本土的开发,以及本土土著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但买地黑番的名声却很好,人们对他们很信任,他们的地位和土番相差无几,很多吏目队伍里,黑番一样得到中用和提拔,起码机会要比白番多。&esp;&esp;从政,黑番有优势,从商,黑番也涌现出了一些商人,在运动这个圈子里,黑番更是大放异彩,同时也能看到,买活大学的很多专业里都出现了黝黑的身影。&esp;&esp;但黑番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们在文艺界的影响力甚是弱小,如果把运动也算进来的话,那或许还能有谭雅这样知名的运动员,可说到报纸、乐师、小说家、画家……那黑番就显得很尴尬了,黑番采风使的人数非常的少,当然,这在绝大多数已经对眼下生活非常感恩的黑番来看,并不算是什么大问题。&esp;&esp;他们还远远没有被培养出什么成形的政治诉求,而是乐呵呵地充当着体力劳动者,并很快就攀升到了中流砥柱的位置:不论是种地还是挖矿、搬砖,黑番都非常擅长,他们吃苦耐劳,虽然自己存不住什么钱,有了钱总想着吃掉喝掉,但正因为如此,他们也才会不断的用力做工,不会轻易离开不是吗?&esp;&esp;黑番往往是很受欢迎的工人,尤其是干起体力活来,更能受到东家的宠信。这些群体在政治上的容忍度非常的高,也没有什么表达的愿望,支持谭雅的,都是一些经济宽裕的少数派。&esp;&esp;这些收入较高,工作也比较不那么劳累的群体,在城市中形成了一些紧密的小圈子,彼此来往得也很频繁,比如说,味美面包店的老板,就很赞成谭雅的说法,极力鼓吹,让吴诚去做采风使,“虽然眼下我们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但当我们有话想说的时候,得有人帮我们说,让大家都来听那!”&esp;&esp;就这样,比较有天赋,能姑且写出一些文章来的吴诚,在谭雅的大力栽培下,成了黑番在文坛的独苗苗,谭雅动用了私人关系,对《万国报纸》各方施压,这才让吴诚进入了这份报纸。她认为这也反映了白番心中根深蒂固的傲气:早年间,他们极力收敛,夹着尾巴做人,可一旦同乡陆续来此,他们的名声逐渐一好转,过去的歧视就又抬头了,不论寻找什么借口,实际上大多数白番就都还是不愿接受和黑番平起平坐,平等共事。&esp;&esp;“只是现在他们的排挤没有那么居高临下了而已。”&esp;&esp;谭雅对吴诚说,“不,从前那不算是排挤,那是训斥和鞭打,那是在让我们相信,我们天生不如他们,只配做奴隶。眼下的才叫排挤,因为他们勉强承认我们姑且还算是平等的对手了。”&esp;&esp;别看谭雅这话说得不好听,但其实她并不是没有白番朋友,“就说二小姐马丽娜好了——六姐在上,她倒是她们三姐妹中最讨人喜欢的那个,她妹妹我从不喜欢,全是心眼儿,非常傲气,至于她们的大姐,那个驴子修女马丽雅——她和她的情夫最好老老实实地呆在吕宋,别出现在我面前来惹我的讨厌。&esp;&esp;不过,即使是最讨喜的马丽娜,你也得承认,她在骨子里仍然是有点瞧不起黑番的,哪怕她知道她不应该,哪怕她有好几个黑番朋友,也对我们不错,但这仍然是她的本能,白番对我们黑番又瞧不起又害怕,他们又绝不认为我们比他们强,因为我们是他们的猎物,又很怕我们真的发展起来了,因为他们知道,我们的土地富饶,前途比他们的好得多,他们生怕我们发展起来后,他们就不能图谋我们的土地了。”&esp;&esp;谭雅的话,的确富有远见,可以轻而易举地煽动起人们的情绪,说实话,她爱好读书和思考的程度,让人很多时候会忽略她其实是运动员——而这其实是马丽娜带给她的改变,谭雅是在认识了马丽娜之后,才养成了爱好阅读的习惯。不过,她虽然会读,但却不太能写,吴诚很清楚这就是她选择自己作为丈夫的原因——她需要一个有文采的傀儡来帮着表达自己,同时,也方便她在朝夕相处中培训自己的表达能力。&esp;&esp;这当然可以说是一种非常让人不快的操纵和利用,但——你又很难拒绝得了她,尤其是她的目的还是如此的伟大,吴诚也说不清自己对于妻子到底有什么感觉,又敬又怕,这是当然的,想要摆脱她,或许也有一点儿,但与此同时他又很清楚,自己绝对离不开她,没有谭雅的操纵,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生活。&esp;&esp;谭雅就这样操纵着他,巧妙地摆布着吴诚,让他一次次地违背自己的心意,跳入全新的领域,一如学游泳时那样,纵身跳入冰冷而让人不快的咸腥海水中。学会游泳当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吴诚的确不喜欢水,尤其是海,他真的一点都不喜欢……&esp;&esp;“是的,是的,亲爱的,你说得对……”&esp;&esp;他心不在焉地应和着妻子的演讲,意识到自己鼓足了勇气所做的最后反抗,还是被妻子四两拨千斤地消弭了,吴诚悲哀地意识到,出发之日迫在眉睫,他已经是非去不可了。他有一种认命后强烈的厌倦感,谭雅所说的那些,他此行的目标——非洲的口授史诗、非洲的、黑番的文化,除了黑番自己,谁也不会在意的,在道统之外,黑番的历史和民族内核……这些听起来非常伟大的东西,吴诚也认可它的确是必要的,他只是想不通为什么就非得让他来承担这个职责。&esp;&esp;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是别人去做呢?那吴诚一定也会诚心诚意地赞扬这个伟大的人,并且感恩地享受着他带来的改变的。为什么就非得是他呢?只因为他被谭雅挑选出来,推动着来充当了这个角色?&esp;&esp;“因为别人也承担了更艰难的角色啊。”&esp;&esp;可以预料得到,妻子必然会如此回答的,她黑白分明的双眼会瞪得很大,责难地看着他。“那些政治上的责任——促使欧罗巴进一步分裂,最好继续衰弱下去,没有余力再染指非洲的责任——这些都由其余同胞担任了,我们都在做力所能及的事,吴诚,除了黑番自己,有谁会如此为我们的故乡着想?又有谁有这个义务?你已经忘记了你是从哪里来的吗?”&esp;&esp;我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我现在叫吴诚,一个彻头彻尾的,华人的名字——还是你起的名字!&esp;&esp;吴诚有几分恼火地想,对于妻子的言论中,所体现出的那种有些微妙的立场,他则早已熟视无睹了:谭雅的话,暗示了一种危险的倾向,那就是在谈判结果上,他们的底线或许和使团截然不同。使团也许会把西非留给欧罗巴作为折冲,但这对黑番来说,是不可接受的,甚至是使团和欧罗巴之间的战争,也比这种默认的割让要来得好。&esp;&esp;实际上,吴诚压根就不在乎西非,因为他是东非人,虽然他记不得自己的家乡了,但他说的是斯瓦希里语。而谭雅,人们认为她可能来自于南非,她的长相有些那里的特征。归根到底,西非又关他们什么事呢?为什么要为了西非的利益而放弃和使团完全一致的立场?&esp;&esp;固然,谭雅有一大堆正当且伟大的理由等着他,但今天的吴诚,对于‘正当’和‘伟大’也都十分厌倦了,他自暴自弃地想:出长差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能离‘伟大’远一些,让他稍稍喘口气。六姐在上,每一次‘故乡促进会’的聚会在他家召开,都是一次让人精疲力竭的招待,太吵了,伟大的味道也太熏人了。对吴诚来说,他甚至巴不得自己从来没有被谭雅注意到,而是成为一个会唱点故乡小曲儿的力工,心满意足地过着中低层的生活。&esp;&esp;现在,这样的生活注定是幻想了,但离开谭雅的注意仍然是可能的。为了让妻子停下她的喋喋不休,吴诚开口迸发出了另一个禁语。“驴子修女,也就是你那位好朋友马德烈的大姐,你知道吗,今天在考核现场,有人对我说起她的事情——曾经她非常想加入,但是她没有得到许可,不知道为什么,张坚信大祭司拒绝了她的要求——”&esp;&esp;谢天谢地,这下谭雅的注意力被彻底转开了,她不再对他没完没了地说教‘白番威胁论’,而是一下从伟大的社会活动家的角色里摆脱了出来,兴致勃勃地坐直了身子,双眼发亮。&esp;&esp;“你应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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