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一章 碾子石磨(第1页)

第三十一章碾子、石磨

一想到这里,赵海一闪身,又进了空间,他在空间里的时候,还真的不太喜欢别人在旁边看着,但是为了安扶梅林他们,他不得不把梅林他们都带到空间里来看一看,现在布达家族还得靠他们才行。.FEISUZW.飞

这一次赵海让梅林和梅格知道空间里的情况,就是为了让她的更加的有信心,现在黑土荒原这里的危机一个接着一个,如果梅林他们失去了信心的话,那就一切全完了。

到了空间里之后,赵海马上就把萝卜给买了,这一次可是三季的萝卜,一共买了一千五百个金币,在加上原有的五十个金币,他的手里就有了一千五百五十个金币了,要是用这些金币来种萝卜的话,足可以种上十季的萝卜。

赵海也不是不想把用萝卜来留种,但是萝卜跟玉米不一样,成熟悉时候主要吃的就是根,也不知道空间会不会让他们留出种来,在加上萝卜就算是留了种,那种子的数量也很少,远不如玉米那么高产,所以赵海才没有用萝卜留种。

反正把萝卜卖了也可以赚到不少的钱,要是卖到外面去那赚的就更多了,只要等到格林回来,他们就可以去卖萝卜,到时候他就可以买回来一些关于大陆植物方面的书,这样他就可以决定自己种什么了,现在自己对大陆上的植物了解的太少,想要发展也发展不起来。

赵海也是没有办法,现在把萝卜买了,明天他还可以在收一个季的萝卜,反正他告诉格林他手里只有八万斤的萝卜,一季的萝卜暂时足够用了。

不过现在他手里虽然有一千五百多个金币,但是这些钱也并不是很够用,萝天一天可以收三次,也就是说,他手里的这些金币,只够用三天的,三天之后,他还得在卖一次萝卜才行。

赵海出很是无奈,他现在的等级太低,就算是想买一些高级点的种子都买不到,所以只能等了,照这样的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在让空间升级。

从空间里出来,赵海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他也发现了,自己现在好像是特别的能睡觉,下午明明睡了一觉了,到了晚上竟然还能睡得着,真是不可思议。

第二天一早,赵海又被空间里萝卜成熟的声音给叫醒了,到了空间里一看,不只是萝卜,就连玉米也快要成熟了。

赵海马上就把萝卜收了起来,又买了一袋萝卜种子种下,看了下玉米,在有几分钟就成熟了,赵海也不想出去,用空间里的水洗了把脸,又漱了漱口,就在空间里等着。

看着那些玉米,赵海还真的是挺馋嘴的,他以前就住在北方,虽然那个时候早就没有人把玉米当成主食了,但是偶尔吃上一顿,却是十分好的,只不过那个时候的玉米都是一些高产玉米,并不像以前那种粘玉米那么好吃,在加上大多都是用化肥来种植的,味道远不如用农家肥种的,所以那个时候赵海也只是偶尔的吃几次。

不过有一些赵海去他农村的亲戚家,却吃到了一回好东西,用农村的大铁锅帖的玉米面帖饼子,好吃,太好吃了。

那玉米面帖饼子跟城里买的那种玉米面饼完全是两回事,虽然玉米面打的很粗,但是那饼子却很香,锅底又炖上菜,帖饼子的下半部分都粘上了菜汤,一面烙出了红通通的锅巴,咬一口不但有玉米面的香味,还有锅巴那种糊带香的味道,粘上菜汤的地方就更香了。

一想到这里,赵海不由得口水分泌过量,有滔滔不绝之意,赵海回过神来,忙咽了两下口水,却苦笑了起来。

虽然他吃过玉米碴子粥和玉米面饼子,但是这东西要怎么加工出来,他却不太知道,只知道玉米碴子的加工相对来说要简单的多,只要去皮去脐就可以了,而玉米面要更加的麻烦,要先把玉米加功成玉米厅碴子,然后在磨成玉米面。

要是在地球上,这加工玉米也是十分简单的事情,找一个粮食加工场,机器一开,一会儿就打完了。

但是在这里却不行,这里根本就没有那些粉碎机,这玉米根本就没有办法进行加工。

赵海叹了口气,正在这时,空间的提示音在一次的响起,玉米成熟了,赵海马上就把玉米收好,又把那两玉亩在一次的种上了玉米,接着却看着玉米地发起了呆,这玉米的产量是高,但是这个加工却是一个问题,真不知道以前那人是怎么吃玉米的。

突然赵海一机灵了,他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这玉米的出现一定是比粉碎机,磨面机这些机器出现的时间长,在没有机器的那些年,人们难道就这么煮玉米粒吃?那时候的人没有那么傻吧?那他们是怎么加工玉米的呢?

赵海在空间里转了几圈,又习惯性的摸着自己的额头,想着以前的人们到底是如何的加工米面的。

突然赵海一拍额头,他终于想起了两样东西,这两样东西他只在电视上见人用过,自己却重来没有用过,而且也没有见现在的农村人用过,所以一时没有想起来。

碾子,石磨!

对,就是这样两东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