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薇拉着小推车进了门。
这是一个小小的天井院子,青石板铺地,角落里种着几盆生机勃勃的绿植,一口老井静静立在一边。
房子是旧式的木结构,但收拾得干净整洁,透着朴素的生活气息。
“阿秀姐,又来打扰你了。”
林薇有些不好意思。
“说啥打扰!快坐!”
阿秀麻利地从屋里搬出一张竹编的小凳,放在天井阴凉通风处,
“我去给你倒碗凉茶!我们自己采的草药煮的,解暑!”
她不由分说地跑进屋里。
林薇依言坐下,终于能暂时卸下高跟鞋的束缚。
她小心地将小推车放好,活动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脚踝。
天井里很安静,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隐约的蝉鸣。
阳光透过桂花树的枝叶缝隙洒下,在地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点。
这里的时间流速似乎和外面喧闹的街道截然不同。
阿秀很快端着一个粗瓷大碗出来了,碗里是深琥珀色的茶水,散发着淡淡的植物清香。
“快喝点,解渴!”
她把碗塞到林薇手里。
茶水微温,入口是清冽的甘甜,带着一丝草本的微苦,咽下去后,舌尖又泛起淡淡的回甘,瞬间抚平了喉咙的干渴和身体的燥热。
林薇忍不住赞道:
“真好喝!阿秀姐,这是什么茶?”
“就是些野地里常见的草根树叶,”
阿秀搬了张小凳坐在林薇旁边,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
“车前草、夏枯草、淡竹叶,再加点野菊花,不值钱的。我们夏天就喝这个,比买那些饮料强!”
她看着林薇小口喝着茶,满足地笑了,像是分享了自己最珍贵的宝贝得到了认可。
沉默了片刻,阿秀的目光落在林薇放在一边的高跟鞋上,又看看她白皙但明显有些泛红的脚踝,忍不住开口,语气带着过来人的关切:
“薇薇妹子,你这鞋……好看是真好看,可走远路,太遭罪了。咱这石板路,坑坑洼洼的,别说高跟鞋,平底鞋走久了都费脚。”
她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
“其实……我以前也喜欢这些好看的东西。”
林薇放下茶碗,有些惊讶地看着阿秀。
眼前这个穿着朴素、手脚麻利的姑娘,似乎很难和“喜欢好看东西”联系起来。
阿秀的脸微微红了,眼神飘向院角那几盆绿植,仿佛陷入了回忆:
“我小时候,家里穷,但镇上有个裁缝铺,老板娘手可巧了。我总爱趴在她家窗口看,看那些城里来的姑娘拿来的画报,上面的人穿得可漂亮了,裙子花花绿绿的,还有那种亮晶晶的鞋子……”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丝少女般的憧憬,
“我那时候就想,等我长大了,赚了钱,也要买那样的裙子,穿那样的鞋子。”
“后来呢?”林薇轻声问,被阿秀话语里那份简单纯粹的向往所触动。
阿秀笑了笑,笑容里有些许无奈,但更多的是坦然:
“后来啊,长大了。爹妈身体不好,家里就我一个闺女,得撑起来。在镇上的竹编厂干活,一双手整天跟竹子打交道,糙得很。再后来,爹妈走了,就剩下我守着这老房子。攒点钱,要修房子,要过日子,哪还顾得上那些漂漂亮亮的裙子鞋子?”
她说着,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粗糙但有力的手指。
“有后悔过吗?”
林薇问得真诚。
阿秀摇摇头,眼神清澈:
“后悔啥?日子不就是这样?爹妈在的时候,我尽力让他们过得好点,心里踏实。现在一个人,清静,也挺好。厂里的活计熟门熟路,下了班,打理打理这院子,看看这棵桂花树,秋天开花的时候,香得不得了!摘下来做桂花糖、酿桂花酒,分给街坊邻居,大家伙儿都高兴。”
她的语气里没有抱怨,只有一种认命后的平和,以及对当下生活微小满足的珍惜。
她指了指墙角一个旧陶罐,“喏,去年酿的桂花酒,等会儿给你尝尝!”
“不过,”
她话锋一转,看向林薇,眼神明亮而坦诚,
“每次看到你这样的姑娘,穿得这么好看,这么精神地走在路上,我心里还是觉得……真好!看着就让人高兴!就像……就像看到了我小时候趴在裁缝铺窗口时想看的那个样子。”
她的话语朴实无华,却像一道暖流,瞬间熨帖了林薇的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敏感深情少年X强势傲娇姐姐1十三岁那年,叶星回偷偷喜欢上了亲姐的闺蜜。夏暮汐是那麽耀眼的人,衆星捧月的夏家千金。而他却在家乡留守多年,发育不良的身高导致他自卑怯懦,沉默寡言。当叶星回以中考第一的成绩钦点坐进她曾经的教室时,夏暮汐高中毕业了。离家前夕,他向她要了一个生日愿望。我其实,是有一个心愿。什麽?你可不可以,不谈恋爱。那年高考出分的夜晚。叶星回看见疏影的路灯下,宋澄侧头覆上她的脸。眼前蒙起大团大团的灯雾,心里好似有一块东西碎了,铬得生疼。2多年後,夏暮汐穿着T恤,趿着人字鞋出现在大排档。喂,小鬼,到南渝了也不联系姐姐,怎麽,想装不熟啊?吃饱喝足後,她扬言要送他回家,豪迈地掏出车钥匙,哔哔不远处,一辆印有粉色HelloKitty的电动车双闪了一下。以前,夏暮汐总爱逼着叶星回叫自己姐姐,却在同租後发现一叫姐姐,准没好事。想当初,你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身体都没发育好!叶星回一手攀上她的後脑勺,径直吻了上去我发没发育好,姐姐还能不知道麽?...
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
周梨穿书后,二话不说从农村投奔住空军大院的哥哥家,并在文工团做临时舞蹈演员。现在是1976,她打算做条咸鱼躺平一年,等高考恢复就去考大学。大院里的阿姨赶着趟儿给她介绍对象,都被她拒绝了,一时流言纷纷。某天邻居大妈又拉着她白净的手好孩子,长这么标致,给你介绍个对象。这次周梨把人晾在电影院门口。被晾的某人呵,比我还不情愿。靳屿成相貌英俊大长腿,是空军基地重点培养的人才,即将晋升。奈何他只想开飞机,不想搞管理,被领导送来大院机关学习,又被父母勒令赶紧成家收收心,介绍对象的排起了队,他却看中了那个晾他的人。某次文工团舞蹈表演结束,靳屿成找到周梨处对象不,假装处对象也行。周梨?翌日,面对问询,靳屿成微微一笑我有对象了,她叫周梨。两个处对象的俊男美女开始在大院各个角落撒糖。撒着撒着,靳屿成问真不想试试?试什么?接吻。当晚,周梨被夺走初吻,靳屿成被揍了一顿。高考恢复,周梨朝某人挥挥手拜拜了您呢。靳屿成说明1时间跨度7090年代。2年龄差7岁,没有恶毒女配啥的。3家长里短,感情拉扯居多,也有事业线。...
叶怀昭是修真界三大宗门之一长风门的大小姐,天赋异禀,性子娇纵。重伤被救后,她醒来忘记了大半事情,只依稀知道她似乎有一个死对头,名叫谢迟云。他是长风门剑修首席,是修真界人人称颂的乘玉仙君。也是叶怀昭的大师兄。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温和以待,唯独面对她避之不及。看上去,他也很讨厌她。叶怀昭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爱喜欢不喜欢,谁稀罕。然而未曾预料的是,谢迟云跨越千里将她堵在了秘境。金乌西坠,萤虫挑亮乘玉仙君眉心似是白瓷染血的赤红一点。他轻轻抬眼,声音温和师妹,你要逃到哪去?叶怀昭还是没能摆脱她这个死对头。因为他们中了连魂蛊。这蛊虫有两种效果其一,中蛊之人灵识相连,情绪激动时可感知到对方的所思所想。其二,蛊虫二百天成熟之时,中蛊之人需情意相通,以灵识相融相交,否则两人便会被蛊虫啃食灵识,沦为废人。叶怀昭的师尊说此蛊双修可解。叶怀昭一开始只想和他解开蛊虫,此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后来她又想算了,好歹师兄这张脸很好看,多看几眼也无妨。再后来她想闭嘴,我有自己的节奏。再再后来,意识到不对的叶怀昭沉思等一下,这真的是死对头吗?死对头为什么吵架时会亲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