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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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巴比松大饭店8(第1页)

礼拜四早晨,家住曼哈顿‘小意大利’的保罗·马里诺,吃完早餐后就出门了。这对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来说是不多见的,对此他的小女儿,也是唯一还未结婚、离开他另外居住的子女,还忍不住犯了嘀咕。

“您要去见那位‘李夫人’吗?您就那样看好她?我也看过发表在《红龙》上的那个故事了,的确有些创意,但也仅此而已了。如果不是正好有两位作家的连载都开了天窗,有太多版面需要填充,根本不会用那篇稿子。”保罗的女儿正在读大学,是文学系的,对文学作品有自己的看法。

保罗·马里诺整理好领带和口袋巾,冲自己的小女儿摇摇头:“哦,你不懂,你缺少这方面的经验——流行作品和你上课时学的那些文学作品不一样,它们有着不同的评判体系,对它们的作者是否有天赋,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保罗·马里诺正是那个看好丽莲的文学代理人(‘李夫人’是丽莲的笔名),他原本是一位业内编辑,是四十多岁后才开始做文学代理人的。大概在前年,他手头最后一个作家结束了和他的合约,考虑到年纪也差不多了,他便干脆退了休。

但大概是因为退休后日子无聊,今年他又想要重新开始工作了。

想要重出江湖的保罗·马里诺没有去找以前的老朋友,找一些已经看得出前途来的半新人——其中特别好的都被看做是摇钱树,也不会让给保罗·马里诺,而如果只是个普通的半新人,保罗·马里诺又觉得没意思。

他已经有足够养老的钱了,重新出来工作不单纯是为了一份养家糊口的钱!他需要的其实是成就感,当然能多赚一些就更好了。

所以他选择了从头做起,从各个杂志的新人投稿里寻找可造之才,挖掘很可能闪耀的原石——《红龙》那次只能说是恰好,当时他去杂志社看朋友,遇到了杂志可能开天窗,编辑们只得去搜寻本来打算退掉的稿子的事。

他觉得‘李夫人’的那个故事很有意思,那是一个名为《祭品》的短篇,以女主角的第一视角展开故事——一个女高中生,和好朋友一起对校园传说里的灵异故事开了玩笑,这在中学很常见,没什么好说的,但故事接下来的展开让人非常不安。

先是发生了一些怪事,然后是朋友诡异遇害,读者随着主角视角,意识到了超自然力量的存在。主角和她的朋友很可能是冒犯了某些已经死去的存在,所以他们得付出代价。

但灵异故事里说的明明是一个肆意对孩子们殴打虐打的孤儿院院长(学校原址是一家小型孤儿院来着),主角却几次遇到怪事,察觉到的都是死状凄惨、生前大概遭遇过很多虐待的孩子。

这时读者和主角很容易想到,这些孩子其实也是那位‘院长’的受害者,那些怪事或许是死后都不能解脱的孩子们的‘求救’。

出于拯救无辜亡魂的想法,以及自己也需要对付那位院长,以摆脱当下的麻烦,主角在孤儿亡魂的引导下行动了起来。然而,就在经过一段恐怖冒险后,以为事情都解决了时,‘院长’出现,主角被固定在了残忍的刑具上......

怎么说呢,丽莲其实只是写了一个后世挺常见的套路故事,以为是要拯救无辜鬼魂、对抗恶鬼?实际他们是被真正的恶鬼控制的,主角于是倒在了新一天的日出前...可以总结为‘伥鬼’类故事。

不过在六十年代初,这还是挺新奇的反转的,也是因为知道这一点,丽莲才会写这样的故事。

不过她的文笔还是差了一点,另外,描述故事场面算不错(和她上辈子的专业有关,她擅长将文字转化为画面),可通过文字塑造那种身临其境的恐怖氛围就差远了——在保罗·马里诺看来,就是故事的创意极佳,画面感也有,但读者读来就差一口气。

保罗·马里诺认为‘李夫人’很有天赋,毕竟创意这个东西,除非是瞎猫碰让死耗子,不然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至于其他的,其实都可以通过训练塑造。而且对方也不是真的很差,说不定只要稍加点拨就能开窍呢?

抱着这样的愿景,保罗9点半之前到达了约好见面的咖啡馆——他们约定,保罗会带一本几年前出版的《名士风流》(西蒙娜·德·波伏娃著),丽莲则会买一小束红色康乃馨放在桌上,这是他们认出彼此的标记。

而实际上,保罗并不是通过那束红花看到‘李夫人’的,在注意到花束前,他就因为咖啡厅里很多人的心不在焉,下意识将目光投向了那个注意力黑洞。

那是一个穿棉布材质、紫色格子挂颈连衣裙的年轻女郎。那当然不是什么华丽的装扮,即使在日装中,也只能说‘平平无奇’,但这个女郎本身有着无穷魔力!这条成衣棉布裙,她穿起来也直接能登上时尚杂志,让读者有要效仿的冲动。

这当然不纯粹是因为‘美丽’,美丽也是分很多种的,比如让人感到亲切的美就不适合登上时尚杂志,只能在一些普通杂志上以‘少女模特’出头。

只能说这位女郎美而骄矜,她有一种于众人中的冷淡,即使很多人在看她,她也能自成一派——围观者一开始或许会懊恼于她的漫不经心,但只要再过一会儿,就会自己说服自己了...或许她只是在思索着什么,没注意到。又或者,是我太不起眼了......

最后,连这样的想法都会消失,关于对方、关于自己的想法都消失,只剩下一种沉浸其中的、愉悦的、沉重的,甚至有些怅然若失的心情——大概看到她,慢慢就会意识到,她的美丽正属于那类‘偶然的意外’,如果没有特殊的契机,现在见到的人也不会再见。

保罗早就不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了,但这个时候也难免因他那意大利人骨子里的浪漫多情嘟囔一句‘上帝保佑’...他是真的觉得,有些年轻人需要上帝保佑!这样的美人怎么看都是要教一些人受苦的。

当然,与此同时,这个美人也很大可能不会顺利,毕竟她们已经不可能收获平平常常的、属于普通人的幸福了。或者说,哪怕她是个单纯简单的小女人,选择了普通的生活,那也是另一种层次的‘不幸’。

这年头,就算是普通女人也越来越被琐碎的家庭生活逼得喘不过气来,一个绝代佳人?站在他者视角,那简直是毁灭!

胡思乱想着,保罗才看到那女郎的小桌上放了一束红花,仔细一看,还真是康乃馨!

“抱歉,是‘李夫人’吗?”保罗抱着那本深色封皮的《名士风流》,走到丽莲面前,谨慎地问。

看到对方抱着的书,丽莲松了一口气,总算等来了今天的‘接头人’啊!立刻站了起来:“是,正是和您通过信的‘李夫人’,您和可以叫我富尼叶,这才是我的真姓...嗯,马里诺先生,上午好。”

保罗笑了一声,坐到了丽莲对面:“呵呵,上午好...我是说,您真让人意外,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未来的‘艾米莉·勃朗特’,却没想到见到的是未来的‘海蒂·拉玛’。”

艾米莉·勃朗特正是《呼啸山庄》的作者,这不用多说。至于海蒂·拉玛,因为‘wifi之母’的名头,在丽莲上辈子的互联网世界时常成为话题。这不只是因为wifi是他们那一代必不可少的,还因为海蒂·拉玛的美貌...智慧和美貌相加,话题都肯定超过只有一种的。

但她并不是wifi技术大放异彩后,才被人从故纸堆中找出来的,实际在她演电影的时代,还没有因为研究通信技术而受重视时,她的名气就大的惊人了。只不过之后几十年间,慢慢被遗忘了,直到互联网时代,她发明的东西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了,才又火了。

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她在她的时代有多红——在二战期间,很多明星都被请求帮忙卖战争债券,海蒂也是其中一员。而她当时其实已经埋头搞发明,不拍电影很久了,但依旧引起了很大关注。她曾一次巡回演出就卖掉了2500万美元的债券,其中最多的一天是700万美元!

那可是四十年代的美元啊!

而在1960年的当下,虽然她也有些过时,但大家至少知道这是一位绝色佳丽,而且喜好发明创造,是电影明星中少有的聪明——尤其是考虑到保罗·马里诺的年纪,他年轻时候见证了海蒂·拉玛是如何颠倒众生的,他会拿海蒂·拉玛恭维丽莲,是绝对的夸赞。

“这让我感到脸红,无论是艾米莉·勃朗特,还是海蒂·拉玛。”丽莲真诚地说。

她当然知道自己没有艾米莉·勃朗特的天赋与才华,至于海蒂·拉玛,一个来自wifi时代的女孩,怎么敢比她?

察觉到丽莲并非例行公事的自谦,而是打从心底里认为自己无法与这两位伟大的、才华横溢的女性相比,诧异的就是保罗了——他还以为丽莲会是那种被宠坏的,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呢!

毕竟她是个过分漂亮的姑娘,而从她笔下的故事则可以看出,她至少比大多数的同龄人聪明。

漂亮而聪明的年轻人,无论男女都难免自傲。保罗甚至不认为这是问题,就算他们会因此跌跟头,也只当是年轻人成长的一部分。

这让保罗更加欣赏丽莲了,是的,作者这个行列里多的是自大成性的混蛋,大家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的,甚至将之视为天才的个性,是其魅力的一部分。但说实话,那都是成名以后的事了,成名以前就骄傲的,或许也有成功的,但就保罗所知,几乎都一事无成。

之后他又和丽莲谈了一下她的创作、对未来的想法等等,得知丽莲来纽约的主要目的是攒钱上大学,她已经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了时,保罗就更倾向于她了——丽莲的美貌让她如果只是想要赚钱的话,恐怕很快就会从写作这一行退出!

而一个对自己有规划,还想着攒钱上大学的年轻姑娘,至少不用担心某天一句话不说就去拍电影或者结婚,然后写作的事就算是到此为止——保罗可不想自己花了时间和人脉培养后,一夕之间全部作废!

“...是的,我确定富尼叶小姐你非常有天赋,但你缺乏经验,实际只是在挥霍那宝贵的天赋而已,你需要一些锻炼。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方面我有两个推荐。”保罗喝掉服务生送来的杜松子酒(此时的咖啡店几乎都卖酒),一副让丽莲自己做决定的样子。

他给丽莲两个选择,一个是跟随一位已经出名的作家做助手,那位作家也是马里诺带出来的,只要他开口,这件事很容易办。另一个就是进一家出版社了,她可以去做小说类的助理编辑,马里诺以前就在那家出版社工作,人脉深厚,还可以拜托自己的朋友教她。

二者都是学习,但前者是从作者的角度学,后者就是从编辑的角度了——丽莲觉得都挺靠谱,后世的作者不也是这样么?有的拜出名作家为师,有的就受编辑指点。

考虑了几分钟,她最终选择了后者。之所以如此,多少有受上辈子看《名侦探柯南》的影响,总觉得这种作家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容易生很多龃龉。而且那位已经出名的作家是男性,丽莲一个年轻单身女孩去做助手,还得担心‘潜规则’的问题。

这可不是丽莲杞人忧天,主要是这个时代这种事屡见不鲜!甚至真的发生了,大家不会责怪施加潜规则的男性,只会说是这个女孩不自爱、小题大做、没有社会经验,所以不会应对这种职场上大家都知道的事。

相比之下,去出版社上班这就正常多了,虽然这也算是进职场,但丽莲还不至于连这种人很多的职场都不敢闯——出版社的职场环境,和作家与助手那种偏私人的职场环境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就是个黑箱,前者要正常不少。

到时候就算遇到人渣了,丽莲大不了反击回去,就算得罪人被赶出去,问题也不大。不像助手和作者经常共处私密空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或许什么也不会发生,但就像丽莲上辈子,国内环境够安全了,但单身女孩如无必要,也不必深夜穿梭在无人小巷,对吧?《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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