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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我们在荷兰的时候,一起在阿姆斯特丹的露天滑冰场滑过冰,然后去了那里的圣诞集市,结果一路看一路买,最后每个人都提了超级大的两个袋子,有路过的好心荷兰人来帮忙,还以为我们是搬家。”林筝一边绕着谭湛滑动,一边回忆,“那时候阿姆斯特丹的河道都结冰了,我们在露天滑冰场滑的还不过瘾,还沿着河道滑行,我真喜欢阿姆斯特丹,一边滑冰,一边就能欣赏河道两岸的风景,那真是一个小资又悠闲的城市,尤其是羊角村和风车村,我们都觉得如果以后养老,就要选择那里,又美又宁静,我喜欢那里的华夫饼Stroopwafel,里面夹了焦糖,又甜又香。”讲到此处林筝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她抱歉地朝谭湛笑笑,“不好意思,不应该说我的事,你更想知道林溪的。林溪也很喜欢那里的华夫饼,我们在荷兰待了三天,她还特意去餐馆了华夫饼的制作工厂,自己做了一块饼,但是她做的不好吃。”
“阿姆斯特丹还有一个IceBar,里面一切都是冰着的,零下10度,我们进去,喝了三杯冰饮料,那感觉真是永世难忘,但是林溪很喜欢,她喜欢一切古怪的体验。”
“那一年,我们是在荷兰过的新年,荷兰每年新年都有狂欢活动,一群荷兰人都会穿着泳衣,在大冷天里,一起欢呼着重进冰冷的海水里,按照林溪的说法是躲不过寒冬,不如在寒风里浪的精神,她去参加了,但是她的体质没有欧洲人那么强悍,回国的飞机上她就发起烧来了,回家躺了一个礼拜才彻底好,差一点为此取消了一场演出,好在她为了演出还是很拼命的,各种吃药,拼死在演出前好了个七七八八,但演出强度还是大,熬过演出,她又断断续续病了一个月才彻底好。”
林筝又陆续讲了不少关于林溪的往事,谭湛本应该好好记着的,但是他却有些心不在焉,他应该只对林溪的事感兴趣的,但他现在却没来由的,也很想听一听林筝的事。
“你有考虑过重新捡起大提琴吗?”
林筝因为这个措手不及的问题愣了愣:“我?”她回避了谭湛的注视,自嘲般笑笑,“我不像林溪,我没有她那样惊人的天赋,不是吃那碗饭的料。好啦,我们继续来讲林溪,她虽然大提琴拉的很好,但其实是个常识也好,生活技能也好,都很缺失的人,大概每个天才都因为把时间太过奉献给了自己的天赋,所以没有办法再兼顾成为一个全能的人,你知道吗?她都不知道母鸡不用受精就可以下蛋,她一直以为母鸡要和公鸡□□以后才能下蛋,有一次她和我一起去法国,住在农场里,有一晚神秘兮兮跑进我房里,对我说,她很仔细的跟踪观察了母鸡,发现这片农场里根本没有公鸡,不知道那些鸡蛋哪里来的。”林筝说到这次,也忍不住笑了,“她用了太多时间练琴,很多课没法上,去学校的时间也很少,所以有时候她说出的话,乍听之下,甚至会有人觉得她不正常不可理喻,或者误会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天真可爱,其实不是的,她真的什么不懂,除了大提琴,她在这个社会的其余方面,可能心智和十岁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大提琴,她什么也不懂。”
“她有什么好朋友吗?”
林筝摇了摇头:“没有,因为去学校的时间少,为了大提琴事业,转学也很频繁,她没有真正在哪里生根过,也来不及去交朋友。而且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都非常敏感,因为成名早,她显得太过与众不同,关注她的人太多,反而因此遭到了同龄女同学的排挤,所以可以说她没有体会过什么友情,也没有朋友。”林筝抬头望着远处的灯光,语气像是感叹也像是在低吟,“大提琴给了她名声和一切,但大提琴也让她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大概从来都是平衡的。”
“你呢?”
“我?”
谭湛点了点头:“你的学校生活呢?比起林溪来,是不是反而更加会让人怀念一点。”
林筝模糊地笑了笑:“我的生活很平常,我也练琴,但时间少很多,就只像是一个正常的兴趣爱好那样,我待在学校的时间比较多,林溪的成绩不好,我就反而还可以,但也达不到学校顶尖,只是个中流的水平,不突出。”她像是再次强调般地重复了一遍,“我是个很普通的人。”
“你会不开心吗?”
林筝抬起头来看着谭湛,此刻滑冰场的背景音乐换成了libertango,大提琴的版本。这支曲子实在太过美妙,带着爵士音乐的个性诱惑,又不失古典音乐的典雅优美,用大提琴演绎起来更是深沉又深情。
“为什么会不开心?”林筝笑起来,她似乎在回答谭湛的问题,但她的眼神飘向远方,她的内心正随着那支大提琴曲波动,她的脚步滑出探戈般的舞步,片刻后,她才把注意力重新拉回了谭湛身上。
“你说的是别人的忽视吗?”林筝盯着谭湛,“你可能用林溪当参照物,怎么都会觉得我过的实在是太差了,但或许她那样永远处于注目里的人生,也并没有那么光彩照人,时时刻刻在他人的关注里,有时候活得实在是太累了。我觉得这样随便走进人群就能融进去消失的感觉很好。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当一个普通人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谭湛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不上从何而来,但林筝的话里,他总觉得有一些微妙,寻常的姐妹,不论感情多好,如果两方的发展和生活有像林筝林溪那样巨大的落差,总是有那么点失落和羡慕嫉妒的。没有哪个孩子从小就喜欢被人忽视,然而林筝的话里毫无这种失落和自卑,尤其她的最后一句话,谭湛并不能理解。
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怎么会不难呢?天赋勤奋时运,谁能轻轻松松就获得听众的爱呢?
当一个普通人又怎么会不简单呢?这个世界上最多的不就是那些大多数的普通人吗?平凡度过人生,这有什么难度可言?
“走,最后一圈。”林筝拉了谭湛一把,“待会我请你喝热可可。”
她开始继续在冰面上飞驰,动作娴熟灵活,像是一只破冰而来的海鸥,在阵阵夜风里,她朝谭湛回头,嫣然一笑:“我以前想做过花样滑冰运动员的,我滑冰也很好,但是全家都觉得学大提琴更有前途。”
谭湛还想和她继续这样聊下去,然而林筝已经回到了滑冰场的出口,她和他一起交还了滑冰鞋,然后便快速朝着不远处跑了过去,等谭湛反应过来她是赶着去卖热饮的窗口排队,林筝已经站在了队伍的前面,朝着谭湛挥手,她的脸上被冻得发红,几根额发上也凝结了一层白白的冰霜,然而表情却比任何时候都生动。
因为林筝的反应敏捷,两个人早早拿到了热可可,捧在手里,看着后面无奈排队等待的人群,谭湛一时之间也有一种惬意的小小优越感。
“我请你吃晚饭。“林筝抬头看向谭湛,今天一天,午饭是他请的,刚才饿滑冰也是他请的,即便林筝买了一杯热可可,相比谭湛花的钱,她那点开销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谭湛却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晚饭约了人。”
林筝哦了一声,她有些不好意思:“那下次请你吃饭。”
两个人喝光了热可可,一步步往回走。
”你待会晚饭是这儿吃吗?”
谭湛有些疑惑但仍旧点了点头。
林筝笑笑没有说话,她侧头一望,却被街头一个烤山芋的炉子吸引去了目光,卖烘山芋的外乡人穿着破旧的棉衣,缩着脑袋伫立在寒风中,明灭的火光从他的桶装烤箱里传出,同样传来的还有那种香甜的烤山芋的味道。
“你要吃吗?”
林筝抬头征询谭湛的意见,谭湛摇了摇头,他从不吃街头流动摊点的食物,尤其是这种材质不明的铁桶里烘烤出来的红薯。
“那我自己买啦。”林筝满脸兴奋地朝摊点跑去,不多会儿,就捧着一只烤好的山芋出来了。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满足幸福的星星点点,明明只是一只便宜的烤山芋,林筝却像是捧着山珍海味一般满足而欣喜,她的快乐太浓烈了,连谭湛都被感染,下意识觉得那只烤山芋应该是真的很好吃。林筝掰开已经烤脆了的番薯皮,里面金黄色的肉质露出来,带着香味的热气便升腾起来。
“是什么味道的?”
林筝瞪圆了眼睛:“你没吃过烘山芋吗?”她简直不可思议,“那你的人生太贫乏了,一定要尝一口啊至少尝一口。”她一边说着,一边掰了一半,就着袋子递给了谭湛,“喏。”
面对林筝高高举到自己面前的手,虽然吃摊点食物完全不符合谭湛的原则,但他到底还是低头吃了一口。他只轻轻地咬了一口,那种软糯真切的香甜便在他的舌尖扩散开来,但是对于谭湛见多识广的味蕾,这口味完全并没有给他留下多么深刻和难以忘怀的印象,反而是眯着眼睛笑着看他吃的林筝,让他记下了这个时刻。
两个人一起穿过了马路,谭湛准备去地下车库取车,不料林筝却朝着他挥了挥手就跑开了。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她很快就跑到了路边的公交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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