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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杰斯(第1页)

唐飞柳还是坐着马车出发,伊万丝和他坐在一起,前面是赶车的车夫,说是不远的地方,但是坐马车过去也要三四天的路程,出发前唐飞柳做了面包和果酱、小熏肉,带了一些烘的干燥的小面包。

说真的公爵虽然十分富有,据说比皇宫之中的皇帝也不差多少,公爵的领地不但庞大而且非常富庶……但是那都是传说之中的,唐飞柳作为一个现代长大,一直住在七十平方两室一厅的人,他其实无法想象公顷这个概念。

但是这富有在唐飞柳看来,其实生活水准在某些方面远不如一个正常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人。

尤其是爱德华公爵还是个根本不太关心这些的人,他是个苦行僧一般的人物,在唐飞柳离开城堡的时候,爱德华公爵已经恢复了晨练,每天早上太阳未曾升起的时候,就带着骑士们一起离开城堡,去山中潜行、模拟战斗。

目前约克一片安宁,帝国与周边的国家也非常的平和,互有姻亲,所有的贵族都在醉生梦死,都以皮肤雪白到能看到蓝色血管而感到荣耀,爱德华这样无疑是贵族之中的另类。

但是唐飞柳倒是蛮庆幸的,幸好他生活在这个另类公爵的领地之中,至少这样他还能坐着公爵特地吩咐准备的马车出门。

这次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就是去找到罗马水泥浆,然后把它改良一下,再烧制成水泥管,用来铺就城堡的地下水系统,只要爱德华指派的下人学会,唐飞柳就可以回到城堡,届时让下人拉回来就行,虽然耽误时间了一点,但是也让唐飞柳有机会真正看到这个他注定要生活下去的时空。

唐飞柳是非常轻松去的,他带着自己那个有点磨损的小牛皮箱,身后是老戴夫特地准备的崭新行李箱,公爵甚至默认了他的管家和他的城堡新任行政管理在他眼皮子底下偷偷拿走一些昂贵的调料,并看着管家戴夫加派了一个二厨跟着挑食的新上任行政官出发,还有老戴夫让高等女仆戴茜加班加点缝制的新衣——约克的冬天已经快来了,纵然爱德华公爵这样的体魄目前还穿着透气的棉麻,但是唐飞柳可没有这样好的身体,他现在已经开始觉得手脚会冰凉了。

好在这时候虽然开始冷,真正的冬天却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唐飞柳轻轻松松地出发了,到了地方,这水泥厂所在的地方不大,与其说是个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粗放的西方版农村。

村中的核心建筑就是罗马水泥厂,而因为水泥厂的工人们的存在,于是旁边就有酒馆和提供给前来买卖水泥商人的小旅店。

妓女们在老板的允许下,在酒馆和旅馆里晃荡,穿着在当下时代看起来十分大胆的装扮——半截式的南瓜裤和肋的细细的束腰,把雪白的胸部挤得高耸起来,像是绵软的云。

她们或者喝酒或者和客人调情,年长一些的大多都在工人的旁边喝酒抽烟,略有姿色,打扮的更为年轻动人的,则是摇着扇子对着远道而来的商人或者某个小绅士的高级男仆或管家放、荡地娇笑。

这是一副非常有历史感的画面,犹如油画一般厚重而对比色鲜明,穿着棉内、衣的女人们和抽雪茄的男人们嬉笑,外面则是马车惊起的灰尘。

“……我们还是别住这里了吧。”而刚刚到达此地的唐飞柳可没什么心情欣赏面前的这幅浮世绘景色,他闻到了浓重的劣质烟草味道和女人刺鼻的熏香,马上开始后悔自己决定就近住在旅馆的决定。

跟随他来的骑士叫杰斯,在路上唐飞柳知道了杰斯的身世,他和唐飞柳一样,也曾是一位小庄园主人的次子,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他和他的亲生大哥感情很好,且他的母亲健在,也给了他比较多的照顾,因此在他父亲死后,和大哥分家的时候,得到了大哥慷慨的资助,足足五十镑,且还有他母亲私下的一些钱。

而杰斯自己本人也十分争气,在十几岁就参与了骑士的选拔,并且中选。虽然之前的老公爵其实根本不在意骑士们到底如何,因为他在晚年的时候甚至已经肥胖的只能依靠自己的贴身男仆才能站起来,当然也不会在意骑士到底要如何训练,老公爵只是把这些骑士当做自己妆点门面的东西罢了。

可杰斯却一直没有跟随当时的公爵城堡的风气堕落,他一直坚持锻炼自己,不打牌也不会偷溜出去玩弄乡下的姑娘,更没有把自己的身材吃的变形。

于是在爱德华回到约克的时候,在一堆身材走形骑士之中,只有杰斯被留了下来,和爱德华自己带回的骑士编在一起,受到爱德华的训练。

这是杰斯一直为之自豪的一件事情,每次只要任何人提到一句与此有关的事情,他就会兴奋的连头发都似乎要燃烧起来,脸上的雀斑都被染成红色。

“我早说过你会后悔的,唐。”此刻他眨眨眼睛,灰绿色的眼里流出淡淡的嬉笑,下一刻他挡住了走过来的女人,说,“嘿,姑娘们,我的先生才十六岁,你们可不能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

那女孩褐发,有深邃的眼窝,眼睛是透明的褐色,像是玻璃弹珠,她闻言娇笑起来,伸出手指轻轻划过杰斯健壮的手臂,笑着说:“……那这位英俊的骑士先生呢?看上去您似乎已经足够大了。”

唐飞柳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些人调情简直比现代人火辣多了,他作为两辈子的在室男,实在是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

他感觉整个人窘迫的要燃了,赶紧对杰斯说:“好吧,我觉得我们要走了,毕竟我们很忙。”

说着,唐飞柳根本不敢看面前这个艳光四射的女孩,低头就转身。

他听到身后的杰斯和女孩都发出大笑,杰斯说着:“虽然面对美人的邀约就这么离开,是对您美貌的无礼,可是请原谅我,毕竟我得送我的先生回到安全的地方。”

他特地加重了“安全”两个字,然后和女孩又发出快活的笑声。

唐飞柳脸和脖子都通红,但是他性格本身安静偏宅,窘迫的时候根本无法和杰斯争辩,因此他气呼呼地上了马车,一路上不肯说话。

而杰斯完全没意识到好脾气的唐飞柳在炸毛,他还在哈哈笑,因为两人一个是新任行政官一个是骑士,地位没有相差太大,出身也相同,因此一路上相处都好像朋友一样,杰斯此刻正位逗得唐飞柳生气而开心呢。

直到两人到了水泥厂负责人的房子,杰斯才勉强做出了威严的表情来。

这里是爱德华的领地,水泥厂也属于爱德华,这里管理人罗斯原本是一个商人,因为开设的水泥厂太过火热,于是遭到了贵族的掠夺,他一气之下,把自己的水泥厂主动卖给了老公爵,从而获得了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权利,而且还得到了公爵这样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因此买卖更红火,收入比以前还高了。

唐飞柳听到后觉得此人真是个天生的商人,也因此唐飞柳不想去打扰罗斯先生,他之所以开始想住在旅馆,也是因为这个地方虽然属于公爵,但是爱德华在此地没有建庄园,而这一代被划给水泥厂,周围虽然也有村子,但都是工人居多,因此也没有乡绅拥有这块地,于是想当然的,这里没有庄园可以借住。

而唐飞柳听说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他是新式思想的人,虽然手上有钱,但是他没有买地,而是都投资在了自己手上的一个小棉花纺织厂里面,因此住的地方并不太大。

不过那个旅馆的环境真的太差了,唐飞柳只能硬着头皮来到罗斯先生的家——然后他就无语了。

所谓的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一家住的比较简朴——竟然是一栋花园大别墅,上下有十四个房间,招待客人的独立客厅和房间还有独立的起居室,看上去就像是独立的三室一厅。

恩,怎么说呢,跟拥有一千多个房间、住在“小小的”黑天鹅城堡的“朴素的不像个贵族”的公爵比起来,这个地方确实十分朴素拥挤;跟唐飞柳记忆中当绅士儿子时候的、拥有七十多个房间的“小庄园花园房”相比,确实也显得不够气派。

唐飞柳再次明白了现代人和这帮真正古代土豪的想象差别,而罗斯先生显然是很希望能够招待公爵面前的红人治安官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因此容光焕发地带着休息一会儿的唐飞柳参观了一下,羞赧地表示自己的房子太过简陋,再次刺激了一下在七十平方长大的唐飞柳后,终于到了晚餐时间。

“……为了感谢您的招待,能请我的厨师今晚做晚宴吗?”唐飞柳彬彬有礼地笑着说,然后俏皮地眨眨眼睛,说,“当然,需要您最优秀的厨师协助。”

罗斯先生愣了一下,然后就激动地搓了搓手,一叠声地说:“太谢谢您了,这、这真是……玛丽安,还不快带着小珍妮吩咐厨房!”

一旁穿着最隆重会客裙子的罗斯夫人也激动的脸通红,对唐飞柳躬身,才匆匆离开了,真不知道勒成那样细的腰肢,到底是怎么走那么快的。

知识的鸿沟越是在落后的时代,越是巨大,唐飞柳只是不想吃藏红花肉桂天鹅,但是对于罗斯先生来说,拥有一道公爵城堡传出来的菜,显然能让他在社交界叫大出风头。

还有几个月就是冬季社交季,他的女儿也许到了将要进入社交圈的日子,有这样的加持——家族招待过公爵的行政官,甚至还拥有公爵府邸的一道私房菜——也许小珍妮就不必依靠大量的嫁妆,也能嫁给一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成为一位绅士夫人了!

难怪罗斯先生会激动,甚至手足无措。

唐飞柳记忆里也是有小庄园和乡间生活的,这也是他有意为之,他看到罗斯先生激动,笑了笑,两人又并肩去观赏罗斯先生私藏的艺术品了。

这是一次非常愉快的会面,罗斯先生连夜在罗斯夫人的口述下抄写了公爵堡的私房菜单,并盘算着要把这个作为他们的女儿小珍妮的最重要嫁妆;而唐飞柳吃到了好吃的食物,虽然奔波了好几天,但是没有任何发烧感冒的迹象,明天就能认真开始工作,一切都妥妥帖帖。

只有一个人十分悲伤,就是第一次惹毛唐飞柳的杰斯,他吃到了特制的茴香腌制的烤肉排,搭配干烘的干巴巴小面包,如果没有唐飞柳和罗斯一家面前香喷喷的食物对比,这也是十分丰盛的大餐了,可是在对比之下,杰斯可怜巴巴的,唐飞柳却不为所动,杰斯吃完了所有食物,却眼馋无比,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没吃饱,要知道这回他是打过了多少人才成为护送行政官的骑士,在城堡里,也不是每顿都能吃到行政官指点过的美食,可好不容易盼来一顿,还被他错过了!

杰斯第一次明白,得罪什么人,都不可以得罪能做好吃东西的人。即使那个人不到十六岁,身材比女孩子还娇小细嫩,皮肤比牛奶还雪白,即使被女孩子逗一逗都会全身发红、窘迫的根本不敢看女孩子……但是,只要他能做好吃的,他就是仅次于公爵之下不好惹的人之一!

杰斯这一晚参悟了人生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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