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树在这一片挺有名的,有名的穷,有名的不要命。这半年消停了点,因为根本没人来惹他,可本性刻在了骨子里,他装得再好,也是在人不犯我的前提下。老板似乎忘了这件事,但也没关系,现在能想起来就好。程树的手机嘀的一声,他低头确认了一下,趁着老板的手机还亮着屏,伸手拿了过来。很好拿,他的手抖的像帕金森,程树熟练的打开了一个软件,鼓捣了了一分钟,又把那个app彻底卸载,手机原封不动的塞进了老板的手里,他伸手握住了陆遥的铁签子,慢慢的从他手里拿了过来。他的眼睛直视着陆遥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涌现了一丝笑意,靠,程树低头,忍不住了,他笑得很大声。拽了拽陆遥的衣袖,两个人一起走出了后厨,程树轻吹了一声口哨,程棠应声跟了过来。“走,去吃夜宵。”程树说了一句,对程棠,也是对陆遥。“走啊,陆总。”程树都走到了门口,又转身回来拽了陆遥两把,看到他正盯着拔了电源的摄像头发呆,他笑意更重了,“陆总,馄饨爱不爱吃?天气冷,吃点热乎乎的好不好?”程树从来不去打没有准备的仗。在准备去要钱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动声色的拔掉了摄像头的电源,这个小店,他可太熟悉了,连进来的人哪个是贼,他都门儿清。会不动声色的去上菜,低头时小声耳语:“别在这儿惹事,好好吃饭,吃饱了回家……”然后笑着说出那个人家的地址。他没来两年,却仿佛混了很久,打了一架又一架,当然也认识了点人。老板的手机里有连接摄像头的app,老板娘没有,他也不是不知道。他是要删除自己和这家小店所有的痕迹,一点瓜葛都不留。他裹着外套走在前面,深夜的街道安安静静,只能听见风声,他没回头,因为知道程棠一定会紧跟着他,而陆遥,正在探究的盯着他的后背看。人和人之间还是刚认识的时候最好,拘谨又礼貌,日子久了,难免暴露本性。本性是藏不住的。可他不在乎。暴露的又不是他一个人。那天几个服装厂的女工来吃饭,喝了点啤酒,酒量都不好,几杯就醉了。喝醉的人是很可怕的,总是吐真言,不遮不挡,嗓门还特大。“陆总真是太他妈帅了!和他抱一下亲一个,肯定爽死了。”“你别犯花痴,你知道人家是什么人啊?厉害着呢,吃了你连骨头渣都不吐。”“啥意思?你不也说陆总帅。”“我他妈那是随大流,夸两句,毕竟在人家手底下讨生活,得捧着,你们是不知道啊……啧……啧……”程树就在旁边擦桌子,擦得很慢,擦了很久,擦了很多遍,手都酸了。那个女孩特意压低了声音,却因为醉酒控制不了音量,程树听得很清楚。“陆遥以前是学医的,听说把自己死了的亲妈给解剖了……”程树手里的酒杯突然滑落,碎了满地,那天老板要他赔二十块钱,他一句争辩都没有,痛快的扫码付钱。丢了魂儿一般。你自己幸福就行吃夜宵的地方是个塑料棚子,就在马路边,十字路口,铁架子上罩着塑料布,可以遮风避雨,里面空间不大,摆着几张小桌子。一个不遮挡的灶台其实就是张路边捡的破桌子,脏兮兮的,有年头了,四条腿都不一样长,短的那条下面,塞了块砖头。煤气罐连接着两个炉灶。夫妻店,妻子负责包小馄饨,占了其中的一张桌子,百无聊赖的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可也不是不耐烦,相反的,因为客人还算多,今晚卖得不错,而心里踏实。丈夫负责煮,嘴里叼了根烟,两个灶一起开火,煮完上一份,根本没洗锅,就又加了水,开始煮下一份。来这儿的都不是讲究的人,但凡讲究一点,恐怕会被赶出去,没人惯着,能吃就吃。深夜里,能有一口冒热气的吃食,填饱干瘪的肚子,比那些穷讲究重要多了。穷人不讲脏乱,只分饱饿。何况吃了这些年,也没得病,老板和老板娘饿了也会给自己煮一碗,应该还是信得着的。程树走在前头,掀开了塑料棚挂着的破布帘,喊了声:“毅叔。”煮馄饨的男人抬起眼,点了点头,瞄见了他身后的程棠,噗一声把嘴里的半根烟吐在了地上,踩了两脚。冲着旁边正在等待的食客低吼了一声:“把烟掐了!”火气很爆的样子。但在下一秒却笑嘻嘻的轻语,像个大玩偶:“棠儿来啦!坐那儿,干净的,刚擦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敏感深情少年X强势傲娇姐姐1十三岁那年,叶星回偷偷喜欢上了亲姐的闺蜜。夏暮汐是那麽耀眼的人,衆星捧月的夏家千金。而他却在家乡留守多年,发育不良的身高导致他自卑怯懦,沉默寡言。当叶星回以中考第一的成绩钦点坐进她曾经的教室时,夏暮汐高中毕业了。离家前夕,他向她要了一个生日愿望。我其实,是有一个心愿。什麽?你可不可以,不谈恋爱。那年高考出分的夜晚。叶星回看见疏影的路灯下,宋澄侧头覆上她的脸。眼前蒙起大团大团的灯雾,心里好似有一块东西碎了,铬得生疼。2多年後,夏暮汐穿着T恤,趿着人字鞋出现在大排档。喂,小鬼,到南渝了也不联系姐姐,怎麽,想装不熟啊?吃饱喝足後,她扬言要送他回家,豪迈地掏出车钥匙,哔哔不远处,一辆印有粉色HelloKitty的电动车双闪了一下。以前,夏暮汐总爱逼着叶星回叫自己姐姐,却在同租後发现一叫姐姐,准没好事。想当初,你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身体都没发育好!叶星回一手攀上她的後脑勺,径直吻了上去我发没发育好,姐姐还能不知道麽?...
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
周梨穿书后,二话不说从农村投奔住空军大院的哥哥家,并在文工团做临时舞蹈演员。现在是1976,她打算做条咸鱼躺平一年,等高考恢复就去考大学。大院里的阿姨赶着趟儿给她介绍对象,都被她拒绝了,一时流言纷纷。某天邻居大妈又拉着她白净的手好孩子,长这么标致,给你介绍个对象。这次周梨把人晾在电影院门口。被晾的某人呵,比我还不情愿。靳屿成相貌英俊大长腿,是空军基地重点培养的人才,即将晋升。奈何他只想开飞机,不想搞管理,被领导送来大院机关学习,又被父母勒令赶紧成家收收心,介绍对象的排起了队,他却看中了那个晾他的人。某次文工团舞蹈表演结束,靳屿成找到周梨处对象不,假装处对象也行。周梨?翌日,面对问询,靳屿成微微一笑我有对象了,她叫周梨。两个处对象的俊男美女开始在大院各个角落撒糖。撒着撒着,靳屿成问真不想试试?试什么?接吻。当晚,周梨被夺走初吻,靳屿成被揍了一顿。高考恢复,周梨朝某人挥挥手拜拜了您呢。靳屿成说明1时间跨度7090年代。2年龄差7岁,没有恶毒女配啥的。3家长里短,感情拉扯居多,也有事业线。...
叶怀昭是修真界三大宗门之一长风门的大小姐,天赋异禀,性子娇纵。重伤被救后,她醒来忘记了大半事情,只依稀知道她似乎有一个死对头,名叫谢迟云。他是长风门剑修首席,是修真界人人称颂的乘玉仙君。也是叶怀昭的大师兄。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温和以待,唯独面对她避之不及。看上去,他也很讨厌她。叶怀昭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爱喜欢不喜欢,谁稀罕。然而未曾预料的是,谢迟云跨越千里将她堵在了秘境。金乌西坠,萤虫挑亮乘玉仙君眉心似是白瓷染血的赤红一点。他轻轻抬眼,声音温和师妹,你要逃到哪去?叶怀昭还是没能摆脱她这个死对头。因为他们中了连魂蛊。这蛊虫有两种效果其一,中蛊之人灵识相连,情绪激动时可感知到对方的所思所想。其二,蛊虫二百天成熟之时,中蛊之人需情意相通,以灵识相融相交,否则两人便会被蛊虫啃食灵识,沦为废人。叶怀昭的师尊说此蛊双修可解。叶怀昭一开始只想和他解开蛊虫,此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后来她又想算了,好歹师兄这张脸很好看,多看几眼也无妨。再后来她想闭嘴,我有自己的节奏。再再后来,意识到不对的叶怀昭沉思等一下,这真的是死对头吗?死对头为什么吵架时会亲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