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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瞬间的迷茫,像是什么都不知道。猪很可爱的二十五岁的男人迷茫起来,跟二十岁根本没两样。会不安,会喜悦,会像个孩子,也会学着长大。陆遥把做好的菜摆上桌,想喊程树的时候,嘴巴都张开了,又闭上。愣愣的看了几秒种,他慢慢的走过去,脚步轻的像只看见了老鼠的猫,为了不发出丁点声音,还脱掉了拖鞋,光脚踩在地板砖上,一步一步的逼近。程树倒在沙发上把自己团成一个团,头埋进胳膊里,呼吸平稳,他又睡着了。到底是多困?陆遥不知道,只是知道拿了条毛毯给他盖在身上,他很瘦很瘦,下颌骨仿佛就被一层肉皮包裹着。他捏过好几次,每一次都怕自己稍微用力,就会把骨头捏碎了。营养不良,说出去都像个笑话,但的确是,天天不吃饭,有什么营养。中午在食堂,陆遥磨磨蹭蹭的,等到人都走光了,才晃晃悠悠的靠在后厨的门口喊了声:“王姐。”声音压得很低,像是见不得人,但脸上却又写满的期望。“王姐,吃什么有营养?”王姐疑惑的看了看他:“你看着挺有营养了。”“王姐,别闹,认真的。”“炖鸡汤吧,人家坐月子都喝鸡汤,那指定有营养啊。”炖好的鸡汤就在灶台上小火煨着,陆遥把菜扣了个盘子,随手就拿出了烟,想了想,开门去了楼道里。楼道里没供暖,挺凉的,他抽的很快,开门进来的时候,一个声音幽幽的问:“几点了?”满腔的睡意。程树坐在沙发上,眼睛都睁不开,伸手揉着,睡迷糊了,却还是很困,头顶的乱发被温柔的捋了捋,陆遥说:“挺晚了,起来吃饭,吃饱了再睡。”菜又热了热,端上桌的时候,程树已经盛好了饭,尽管陆遥让他坐那儿缓着,神儿还没回来呢,可别动。但到底还是不习惯让人伺候,程树起来了,饭已经保温了快两个小时,他一边盛饭一边问:“怎么没喊我呢?不然你就自己先吃,都快十点了,不饿啊。”“喊了,我喊了,喊不动,睡得跟猪一样……猪很可爱的,你不觉得吗?我就觉得猪可爱。”陆遥一边热菜一边看着程树的脸色,挺有意思的,他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察言观色?程树心里涌过了一丝甜,半天,转脸对着他:“你撒谎!”“猪真的可爱!”陆遥认真的点头,力气特别大,仿佛嗓门越响亮越显真诚。程树白了一眼:“你根本没喊我,我睡的没那么死。”陆遥端着菜,望着程树,好几分钟,低头笑了:“挺好的。”他说:“真挺好的,猪都很能睡觉,睡好了才长肉。”“你可真烦人啊陆总。”程树由衷的感慨。两个人坐在餐桌的两边,吃饭时很安静,程树不挑食,吃什么都香,青菜有点糊,黄瓜有点咸,鸡汤刚刚好,他大口大口的填进嘴里。“树儿……”陆遥轻声喊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连名带姓了,程树自己都没注意。陆遥喝光了一碗汤,看着他说:“以后别叫我陆总了,我算什么陆总呀,我没那能耐,服装厂都要被我干倒闭了……我比你大两岁,你叫我哥吧。”程树没有立刻回答他的话,他拿了双干净的筷子,夹起了一些青菜,放在了陆遥的碗里。“你尝尝这个,特别好吃——遥哥。”他张开手掌,卯着劲的伸着五根手指,在陆遥眼前晃了晃,带了点戏虐,“……你比我大五岁!”“我!”陆遥又开始炸毛,“我那是笼统的说法,笼统,你懂吗?你怎么这么能较真儿,你不嫌累呀?”程树没看他,只是把装着青菜的盘子往他身前又送了送:“这个真的很好吃哦。”哄孩子一样,哄得陆遥没了脾气,挠了挠头:“我是不是挺烦人的?”是。也不是。程树说不清楚,可他自己内心也不能否定的是,他很想成为那样的人。他没搭话,认认真真的在喝汤,偶尔会抽一条纸巾擦擦嘴,让陆遥多吃点。那天是程树刷碗,陆遥来抢,他很坚持,人家都给准备好了晚饭,他可不是不识好歹的人。陆遥也不纯粹是个傻子,反手就拽过了自己的外套,穿在身上:“那我……出去抽根烟。”洗碗水连着热水器,出来是温热的,那种暖和让程树觉得很幸福,充满了钱的味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家里穷死了?爸爸死的时候,他没觉得,妈妈要卖房子他也没觉得,三个人搬进了出租屋,半地下,头顶一扇小窗户,可以看见穿着各式鞋子的脚从那条小路上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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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深情少年X强势傲娇姐姐1十三岁那年,叶星回偷偷喜欢上了亲姐的闺蜜。夏暮汐是那麽耀眼的人,衆星捧月的夏家千金。而他却在家乡留守多年,发育不良的身高导致他自卑怯懦,沉默寡言。当叶星回以中考第一的成绩钦点坐进她曾经的教室时,夏暮汐高中毕业了。离家前夕,他向她要了一个生日愿望。我其实,是有一个心愿。什麽?你可不可以,不谈恋爱。那年高考出分的夜晚。叶星回看见疏影的路灯下,宋澄侧头覆上她的脸。眼前蒙起大团大团的灯雾,心里好似有一块东西碎了,铬得生疼。2多年後,夏暮汐穿着T恤,趿着人字鞋出现在大排档。喂,小鬼,到南渝了也不联系姐姐,怎麽,想装不熟啊?吃饱喝足後,她扬言要送他回家,豪迈地掏出车钥匙,哔哔不远处,一辆印有粉色HelloKitty的电动车双闪了一下。以前,夏暮汐总爱逼着叶星回叫自己姐姐,却在同租後发现一叫姐姐,准没好事。想当初,你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身体都没发育好!叶星回一手攀上她的後脑勺,径直吻了上去我发没发育好,姐姐还能不知道麽?...
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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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怀昭是修真界三大宗门之一长风门的大小姐,天赋异禀,性子娇纵。重伤被救后,她醒来忘记了大半事情,只依稀知道她似乎有一个死对头,名叫谢迟云。他是长风门剑修首席,是修真界人人称颂的乘玉仙君。也是叶怀昭的大师兄。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温和以待,唯独面对她避之不及。看上去,他也很讨厌她。叶怀昭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爱喜欢不喜欢,谁稀罕。然而未曾预料的是,谢迟云跨越千里将她堵在了秘境。金乌西坠,萤虫挑亮乘玉仙君眉心似是白瓷染血的赤红一点。他轻轻抬眼,声音温和师妹,你要逃到哪去?叶怀昭还是没能摆脱她这个死对头。因为他们中了连魂蛊。这蛊虫有两种效果其一,中蛊之人灵识相连,情绪激动时可感知到对方的所思所想。其二,蛊虫二百天成熟之时,中蛊之人需情意相通,以灵识相融相交,否则两人便会被蛊虫啃食灵识,沦为废人。叶怀昭的师尊说此蛊双修可解。叶怀昭一开始只想和他解开蛊虫,此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后来她又想算了,好歹师兄这张脸很好看,多看几眼也无妨。再后来她想闭嘴,我有自己的节奏。再再后来,意识到不对的叶怀昭沉思等一下,这真的是死对头吗?死对头为什么吵架时会亲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