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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罐里扔着五六个烟头。这些天,他每天都蹲那儿,早回来了也不进去,都快忘了那是他自己的家,就怕把程树吵醒。他拉着程树的手捏了捏:“走,吃饭去,我饿了。”好饭店也去,苍蝇小馆也不嫌,似乎要誓言将小城里的饭馆吃个遍。当然是背着人的,陆遥自己倒无所谓,他不会主动说,但若是有人问起,也不会瞒着。他是顾着程树,程树生活在这个地方,不管他乐意不乐意,都已经扎根,闲话能杀人,他早就见识过。他不是害怕,他只是觉得没必要,他已经好久不战斗,但如果需要,也不发怵。程树手插在衣兜里,看着陆遥:“今天我请你。”非常肯定的语气。陆遥也没拒绝:“走。”是真的走,没开车,程树领头的,先去了菜市场,买了点肉和青菜,他笑着:“我明天就不上课了,放寒假了,其实就半个月,但也还好,够用了。”回去的路上经过了他曾经的家,一开始他还有点发怵,每次路过的时候都戴上帽子,快步走过,甚至跑起来。但每一次都没遇见张勇,也就渐渐放下了心。拆迁房,如今这栋楼差不多搬空了,有乱七八糟的流浪汉住进来,可他们家没有。那些人才不是因为怕张勇,刚搬走时,程树是真的舍不得,不时的会回来,躲在阴暗处往楼上看。他阴着脸的时候,明明在好好说话,看起来却像是要杀人。“唉!”他对着拖着大袋子,里面捡来的废品叮当响的那个人喊了一声,手指着楼上,“701,我的,别去。”那人看了他一眼,没当回事,程树也没急,慢悠悠的往前走了两步,伸手扑了扑那人衣服上的灰,冷言冷语,“我说话你听见了吧?”那人点点头。程树说了个行,扭头就走了,他确信故意露出的刀柄已经被看到了。当然下一次再来,他会给包烟,或者给点零花钱,他很穷,但他就是舍不得那个房子。拆是拆,却仍旧不想给人糟蹋了。程树照例站在楼下看了看,轻声叹了口气,才转头对陆遥说:“遥哥,我给你做顿饭,总吃外面的不好。”特别好程树没钱归没钱,吃顿饭他还是请得起的,他只是不想让陆遥总吃外面的东西,不健康。何况他是真的会做饭。陆遥很惊喜,抱了抱他,又亲了亲,突然就拽着他的胳膊开始跑起来,跑进电梯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了点迫不及待。破电梯太慢了。慢到可以好好的接个吻。两个人相拥着推开门,一路跌跌撞撞,倒在了沙发上,很久都没分开。到最后,还是程树用强大的意志坐了起来。他擦了擦嘴角,应该红了,还有点肿,他笑着:“遥哥,我去做饭了。”程树的手被陆遥抓着,慢慢的从彼此的手掌心擦了过去,指尖微微的蹭了一下,程树就觉得自己不走不行。真不行了。如果不赶紧走,就交待在这儿了。照着妈妈的样子做了红烧肉,还挺成功,放在砂锅里要炖一个多小时才好吃,他又开始准备别的菜。陆遥黏黏糊糊的在后边跟着。做饭的厨房很窄,通常程树一个转身就撞上陆遥的脸。“去,你去沙发上坐着。”程树推着陆遥,有些不耐烦,被偷亲了一口,愣了愣,“去啊你,别添乱。”嘴角的笑却再也压不住。碗筷洗干净,盛好饭,红烧肉也炖好了,香喷喷的,再炒了个青菜,忙活半天,其实也就俩菜。好在分量够,两个人吃足够了。程树招呼着陆遥来吃饭,喊了两声,他没动,走过去的时候,脸上已经有轻微怒色。毕竟做饭的人最辛苦,被忽视很难忍。程树没看陆遥的脸,伸手推了他一下,没动,又忍不住扭头去看他,笑了。睡着的陆遥像个小孩子,把自己团成一团,腿还是得架在沙发扶手上。程树没再喊,蹲在了旁边,手抱着膝盖,静静的看着。哦,原来他的眉尾有颗小红痣,很小的一个点,他的嘴唇很薄,一点死皮都不起,头发有点长了,得让他剪一剪,都遮住眼睛,程树伸手撩了一下,把刘海拨到了一边。那只手就停留了下来,摸了摸小红痣,又往下,到了嘴角的时候,停了停,抚上了嘴唇。偷偷摸摸,像个贼。陆遥的嘴唇是很健康的颜色,淡淡的粉,屋子里很暖和,却依旧泛着白,特别软,上唇和下唇一样的软。程树轻轻按了一下,又按了一下,猝不及防的,嘴唇突然张开,手指被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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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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