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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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庸风雅(第1页)

城外踏春活动还未结束,诗社活动更热闹非凡,许多才子佳人在这里聚集,除了一部分讨论诗文外,更多是在相互谈笑,窃窃私语,罗旖生香,给人一种“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既视感。

不得不说,南唐目前在盛行安逸和奢靡之风,上至朝廷达官贵族,下至地方乡绅士子,多了靡靡之音,缺少了凌云之志。

自晚唐至五代,社会开始弥漫着一种末世情绪,盛唐文人那种建功立业的浪漫激情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中唐文人对国计民生的忧虑责任感也荡然无存,晚唐的四分五裂,征伐不断,让人感到了朝生暮死,天下混乱,生命无常。

信仰缺失了,精神开始逃避,肉身便开始追求末日的狂欢,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尤其是偏安一隅的西蜀和南唐,比起五代十国的其它政权,相对安全和富足,更有条件滋生一种“醉生梦死”的情感倾向。

大环境如此,小人物难以抗逆,所以,南唐的众生相,就是如此的状态。

彭箐箐拉着白素素认识了几位才子贡士和官宦闺秀,由于她是润州知府的千金,相当于市长女儿,在官本位的古代,不论是考了功名的贡士,还是润州城内大小官员的孩子,对彭箐箐都礼敬几分。

而白素素的家族是润州城几大豪族之一,白家在南唐也是能够排上号的财阀巨贾,她的身份是嫡系女子,同样分量不轻,加上她又是彭箐箐的闺中蜜友,交情很深,所以,这些年轻人,对白素素也很客气。

白素素大方得体,拿出营销的手段,八面玲珑,言语间捏拿得方寸极好,让人听着悦耳,不由得对白家大小姐的印象更好。

尽管白家以制陶闻名于江南,但是白家还有一些辅助商铺,比如绫罗绸缎,比如烟酒糖茶,典当酒楼,只是皆为辅业,投资不大,没办法跟专门做布匹,茶酒,盐铁,酒楼的家族那么规模大。

“素素姐,这位就是咱们润州第一才女徐婉清,这位是咱们润州的大才子,候世杰,前些日子府州乡贡新科揭榜,已经中了贡士!”彭箐箐为闺蜜引介。

白素素对着徐清婉、侯世杰点头见礼,客气道:“素素听闻徐姑娘才名已久,早就心生仰慕之情,奈何一直未能谋面,今日相见,了我心愿,才情与美貌,名不虚传!”

徐清婉心智也高,哪还不知这都是夸赞之言,当不得真,微笑道:“我也听闻白家嫡女自十三岁就开始接管了家族部分财账,十六岁已经负责白家一半的家族事物,可谓经商奇才,今日见了,想不到还如此清丽无双,幸会。”

白素素和徐清婉这样互捧了一下,给人一种相惜相赞的感觉,气氛更融洽了。

“见过白姑娘,候某这厢有礼了!”侯世杰一身白色襕衫,这种襕衫圆领大袖,下施横襕为裳,腰间有打襕,乃文人士子的礼服,读书人爱穿此襕衫长衣,但大多以青色为主,白襕一般是举人身份开始穿此颜色。

不得不说,这侯世杰彬彬有礼,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面容还是很讨女人喜欢,头戴逍遥巾,整个人给人君子如玉的温润感觉。

再配上他的才名,在润州城内士子文人圈,算是人气很高,颇得不少大家闺秀的爱慕。

不过侯世杰,似乎对徐清婉情有独钟,中了贡士之后,更是觉得身份水涨船高,有资格追求这润州第一才女了。

白素素对侯世杰的印象也不错,毕竟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这个样子,文雅,礼貌,俊秀,谈吐引经据典,文绉绉的却格外有魅力。

“侯公子的才名,素素也早有耳闻,果然仪表堂堂,才貌双全。”

“哪里哪里,白姑娘过奖了。”侯公子闻言,嘴角轻翘,喜上眉梢,大概是被这个巨商嫡女身份的大美女夸赞,觉得很有面子。

白素素察言观色,看了侯世杰的表情后,也不多说,只是心中的欣赏之情,顿然减弱了三分。

就在这时,有个身穿罗衣锦袍的年轻男子走过来,径直来到白素素的跟前,微笑道:“素素,你在这里,太好了,刚才我还派人四处寻你身影。”

白素素看到丁殷出现,蛾眉轻蹙了一下,对此公子有些不喜。

丁家跟白家一样,都是南唐有名的制陶造瓷的家族,可谓一时瑜亮,规模相当,一个擅长制造青瓷,一个擅长白瓷,各有祖传秘方,所以,想要兼并和击垮对方也不容易,毕竟不论皇室显贵,还是黎民百姓,根据需求,有的买白瓷制品,有的买青瓷物品,并不冲突。

但是,丁家的人一直希望继续做大,甚至得到白家制造白瓷的秘方,这样青瓷白瓷都掌握在手,便能一家独大了。

不论是给北方大宋进贡,还是提供皇室贵族使用,亦或是出口卖个契丹,高丽,扶桑,南洋,都是翻倍的红利。

所以,最近一年,丁家的二少爷丁殷,开始对白素素展开追求,甚至家族还派人提亲过,但是都被白家婉拒了,丁家的野心和想法,白家老爷子和白素素心知肚明,只是缺少了更稳妥借口。

白素素虽然讨厌这个丁二少,但也不可一点

;脸面不给,毕竟丁殷的舅舅殷正雄,可是润州刺史,掌握了地方驻军,润州人都知道,殷将军唯一的儿子,体质弱,有痨病,注定活不长久,所以对这个外甥倒是非常宠爱,这才是让白家忌惮和头疼的地方。

彭箐箐因为是知府千金,所以对丁殷就没有那么忌惮了,冷哼:“我们在讨论诗词歌赋,文雅的东西,丁二公子肯定没兴趣,还是哪凉快去哪待着吧。”

丁殷的城府很深,对彭箐箐的冷嘲热讽,丝毫不在乎,也知道自己无法得罪知府千金,微微一笑道:“彭姑娘也在这呢,真是好巧,说来惭愧,丁某人虽然不才,只是生徒,没有考过什么贡士身份;但是,并不代表在下不爱慕才学,没有进去之心,正所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下听从了古人训言,更是要表达对白姑娘的好逑之心。”

彭箐箐从小喜欢舞刀弄枪,习武练剑,文化层次还不如丁殷呢,问他这番话给噎住,肯定不能从诗书里找句子反驳,而是顺口斥道:“好逑,我看你是好蹴球!”

周围的文人士子,千金佳丽,听了彭箐箐的话,都忍不住笑起来。

丁殷落了面子,忍着不发作,摇头道:“彭姑娘,这样就有辱斯文了!”

“呦,你还懂斯文!”彭箐箐继续找茬,帮着白素素解围。

丁殷从怀内抽出了一张叠好的宣纸,然后打开,说道:“这是在下心中爱慕素素,特意为她写的一首诗词,聊表寸心,还请笑纳。”

踏春时候,许多才子都会拿出自己最近的诗词,相互攀比,谁的若是高出一筹,自然很快传开,博得才名。

可以说,不论是踏春诗社活动,还是青楼举办的花魁大赛,亦或是中秋诗会,都是年轻士子很好的展现舞台。

别人有些忌惮丁殷的家世和背景,但彭箐箐却不惧,顺手抽过来要朗读,她才不相信以丁殷的才华,能写出什么好的诗词来。

因此,彭箐箐想法很简单,就是故意拿到手,然后先一步大声读出来,这样一旦诗词不好,落于下乘,周围的才子才女都在周围,顿时就能评断出好坏,让丁殷捉鳖的才华,再无遁形的地步,自己闺蜜就可以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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