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青霜有过一段很苦的日子。
很小的时候睡在楼顶,缩在一个角落里,用几张硬纸板围在一起挡风,盖着不知从哪捡来的毛毯。
漏风的毯子,睡到半夜后背凉飕飕的。她冻得哆嗦,悄悄贴近林晨想靠在一起取暖。可林晨身上也冷冰冰的,汲取不到任何暖意。
后来林晨不知道从哪弄来的钱,收了辆破旧的二手面包车,她们就搬出楼顶,住进了面包车里。
到了念书的年纪,林晨送李青霜去读小学。
李青霜读书写字都趴在中控台上完成。最后一排是放货物的睡不了人,林晨睡第二排,个小的她只能垫张报纸缩在座椅中间。
再后来,她们搬进了一间小小的单间里,跟三户人家共用一个厨房。
住进出租屋的第三天,李青霜问林晨是不是又去卖了。林晨睨了她一眼,将快餐店油腻腻的炒饭递给她,说这些你不用管,读你的书。
房间的木门隔不住声音,李青霜总能在晚上听到隔壁屋母亲指导孩子写作业时歇斯底里的叫骂。
林晨就不会骂她,她很少过问自己在学校里的事,也从来不讲房租、饭钱,校服书费的事。如果李青霜问了,她也只会说念好你的书。
每次她这么讲时李青霜都会很生气,红着眼咬牙说我不要花你卖身的钱去读什么破书。
林晨也红了眼,声音抖的不成样子,问她是不是嫌弃钱脏,嫌弃她脏。
这时候李青霜就会摇头,说:“我本来就是脏的,是你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没资格嫌弃你。”
林晨也摇头,捧着她的脸说你不脏。
捡到李青霜的时候,小小的婴儿躺在纸箱里,白白净净的,见到人就咯咯笑,手腕上还系着红绳。
那条红绳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戴不上去了,林晨就拆开给她重新编了一条。
后来李青霜几十万的手表每个星期换来换去,这根几块钱的红绳却始终都戴在腕间。
她跟着林晨一直苦到高一。
那年林晨遇见了贵人,得到了一间小卖部。店是别人的,由林晨经营。
两层楼,她们吃住在二楼。
李青霜放学后会在店里换林晨上二楼去看会电视,不过林晨上去没一会就会下来,坐在旁边的摇椅上看李青霜写作业。
她比李青霜大十八岁,没上过学。
李青霜在学校里学了什么都会回来教她,前几年忙于生计没空学,如今闲下来了就爱缠着李青霜叫她给自己念课文。
林晨喜欢听李青霜说话。
她的青霜声音很好听,温温柔柔的,像是一汪水。每次喊她“林晨”“林晨”的时候,她都觉得好好听。
如果后面不要加上“不要熬夜”“不要不吃饭”这些话那就更好了。
李青霜很少会讲学校的事,林晨只知道她成绩很好。因为她会拿很多很多奖学金回来,林晨不要,让她留着自己花。
初中过后,林晨就没去过李青霜的家长会了。
她知道那些人背地里都在讲她是妓女,连带着骂李青霜是不干不净的野种。
在这之前林晨一直都觉得如果李青霜身上流着她的血就好了,那样她在这世上就不是孤身一人。
在那之后,林晨觉得李青霜是她捡来的这件事是她一生里最大的好事。
青霜不是她的野种,身上没有她的血,是干净的,美好的李青霜。
考上好大学,有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坐在明亮宽敞的办公室里不用经历风吹日晒。
林晨对李青霜的期望就是这样。不需要赚太多钱,只要不像她一样就好了。
初三那年,李青霜放学回来撞见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从那间破旧的木门里离开。她知道林晨又在卖,为了她的高中学费。
她说:“林晨,要卖换我去卖好不好?”
她说:“你不要再卖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敏感深情少年X强势傲娇姐姐1十三岁那年,叶星回偷偷喜欢上了亲姐的闺蜜。夏暮汐是那麽耀眼的人,衆星捧月的夏家千金。而他却在家乡留守多年,发育不良的身高导致他自卑怯懦,沉默寡言。当叶星回以中考第一的成绩钦点坐进她曾经的教室时,夏暮汐高中毕业了。离家前夕,他向她要了一个生日愿望。我其实,是有一个心愿。什麽?你可不可以,不谈恋爱。那年高考出分的夜晚。叶星回看见疏影的路灯下,宋澄侧头覆上她的脸。眼前蒙起大团大团的灯雾,心里好似有一块东西碎了,铬得生疼。2多年後,夏暮汐穿着T恤,趿着人字鞋出现在大排档。喂,小鬼,到南渝了也不联系姐姐,怎麽,想装不熟啊?吃饱喝足後,她扬言要送他回家,豪迈地掏出车钥匙,哔哔不远处,一辆印有粉色HelloKitty的电动车双闪了一下。以前,夏暮汐总爱逼着叶星回叫自己姐姐,却在同租後发现一叫姐姐,准没好事。想当初,你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身体都没发育好!叶星回一手攀上她的後脑勺,径直吻了上去我发没发育好,姐姐还能不知道麽?...
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
周梨穿书后,二话不说从农村投奔住空军大院的哥哥家,并在文工团做临时舞蹈演员。现在是1976,她打算做条咸鱼躺平一年,等高考恢复就去考大学。大院里的阿姨赶着趟儿给她介绍对象,都被她拒绝了,一时流言纷纷。某天邻居大妈又拉着她白净的手好孩子,长这么标致,给你介绍个对象。这次周梨把人晾在电影院门口。被晾的某人呵,比我还不情愿。靳屿成相貌英俊大长腿,是空军基地重点培养的人才,即将晋升。奈何他只想开飞机,不想搞管理,被领导送来大院机关学习,又被父母勒令赶紧成家收收心,介绍对象的排起了队,他却看中了那个晾他的人。某次文工团舞蹈表演结束,靳屿成找到周梨处对象不,假装处对象也行。周梨?翌日,面对问询,靳屿成微微一笑我有对象了,她叫周梨。两个处对象的俊男美女开始在大院各个角落撒糖。撒着撒着,靳屿成问真不想试试?试什么?接吻。当晚,周梨被夺走初吻,靳屿成被揍了一顿。高考恢复,周梨朝某人挥挥手拜拜了您呢。靳屿成说明1时间跨度7090年代。2年龄差7岁,没有恶毒女配啥的。3家长里短,感情拉扯居多,也有事业线。...
叶怀昭是修真界三大宗门之一长风门的大小姐,天赋异禀,性子娇纵。重伤被救后,她醒来忘记了大半事情,只依稀知道她似乎有一个死对头,名叫谢迟云。他是长风门剑修首席,是修真界人人称颂的乘玉仙君。也是叶怀昭的大师兄。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温和以待,唯独面对她避之不及。看上去,他也很讨厌她。叶怀昭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爱喜欢不喜欢,谁稀罕。然而未曾预料的是,谢迟云跨越千里将她堵在了秘境。金乌西坠,萤虫挑亮乘玉仙君眉心似是白瓷染血的赤红一点。他轻轻抬眼,声音温和师妹,你要逃到哪去?叶怀昭还是没能摆脱她这个死对头。因为他们中了连魂蛊。这蛊虫有两种效果其一,中蛊之人灵识相连,情绪激动时可感知到对方的所思所想。其二,蛊虫二百天成熟之时,中蛊之人需情意相通,以灵识相融相交,否则两人便会被蛊虫啃食灵识,沦为废人。叶怀昭的师尊说此蛊双修可解。叶怀昭一开始只想和他解开蛊虫,此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后来她又想算了,好歹师兄这张脸很好看,多看几眼也无妨。再后来她想闭嘴,我有自己的节奏。再再后来,意识到不对的叶怀昭沉思等一下,这真的是死对头吗?死对头为什么吵架时会亲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