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听得似懂非懂,颔首:“我明白了。”
话说完,她收了收双腿。有苏细白的两条腿光.裸,忍不住蜷缩脚趾,觉得自己和主殿格格不入。
无他,此处过于简洁。
连它的主人元始天尊也是,简洁到接近禁欲,黑发,白肤,黑眸,墨色是墨色,留白归留白,浑身上下的颜色过于寡淡。
元始天尊没有带金冠玉带,也没有繁复纹饰,仙衣素白,像一卷空白天书。
元始天尊的手搭着她的腿,像又在思索什么天道大事。
凡人常以此言形容情人的亲密,元始天尊虽不取凡俗之礼。但既然已有情丝,她愿意帮他除去邪气,他愿意许她夫妻之实。
元始天尊端坐云床,离得太近,他的面容也清晰了些,眉目清正,神光湛然。唯有唇瓣是红的,薄而利,常常微微上扬,方才亲得她眼尾发红,舌尖发麻。
他说话时唇瓣微微开合:“我从不轻易许诺。既然许了你,便是你的造化。”
有苏笨手笨脚地爬到他旁边,跪在床上,像被惩罚了的小弟子跪在师尊身侧,呼吸都放轻放浅,想回自己的宫殿,却又没胆子提。
元始天尊没让她回去,入夜,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她不太敢动,能感觉到天尊像山一样的存在,他的墨发披在枕头,呼吸声微不可闻。
有苏怕压着他的长发,怕吵醒他,她连翻身都不敢,保持着僵硬的动作。
她背对着他,可是天尊的手伸出来。原来他没有睡着,他指尖才碰到她的肩膀,有苏想是邪气犯了,她已经转过身。
元始天尊面朝着她,脸近在咫尺。他的手指摁着她的下唇,陷进去的指尖湿润。“阿苏,张嘴。”
嘴张开了,他吻她时含住她的舌尖,拇指指腹沿着她的腿侧一寸一寸地上推。
“腿也是。”
拨开狐狸的尾巴,狐狸的耳朵抖得更厉害。天尊的嗓音温和,邀请她。
元始天尊的拇指湿了,然后是食指。陷入一个关节。
尾巴缠上了他的手腕,制止他。
黑暗中,他顿了下,生气了。元始天尊收回手,用帕子轻轻搽干净。“嗯。”
有苏被吓坏了。那股感觉还没有过去,她的腿抖着,耳朵尖也在抖,身子却下意识贴了过去。“天尊,你别生气。夫妻是要这样,我知道的……我学得还不够好。”
有苏眼珠转动,临时想了一个坏理由,撒谎:“……我怕弄脏了天尊的手。”
元始天尊望过来。妖族精怪能夜视,眼睛在黑暗里会发出微光。
她把自己劝好了,抖着身子过来,怕他收回恩赐,怕他降下惩罚。
有苏的手贴近他的,她不会媚术,引诱不了天尊。只能贴着他的胳膊,将指尖塞入他的指缝,明明身子还在发颤,却强撑着把自己往他掌心里送。
元始天尊叹气:“修道之人生性慈悲。就算是脏了,我又不会怪你。”
有苏钻进他的怀里,毛茸茸的狐狸耳朵抵着他的下颌。“谢谢天尊。”
元始天尊环住她的身子,他微微弯起唇瓣。真乖,真好骗。
被骗了,还要张开被亲得满是水光的唇瓣,用发麻的舌尖,闷闷地对他说“谢谢”。
***
朝歌。
申公豹跋山涉水,见了苏妲己,说明利害。有妲己在,他在朝歌混得风生水起,得了官,哪个人见到他都是恭恭敬敬,再不是昆仑山伺候别人的小弟子了。
修道者远荤戒色,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是昆仑山上下,从元始天尊到修炼毫无长进的姜子牙,个个都吃斋戒色,不再饮酒吃荤。
话说这申公豹去了王宫,既然已经决定和师尊对着干,自然把告诫忘得一干二净。美酒荤腥餐餐都有,温香软玉在怀,申公豹喝得微醺,眯着眼抱着美人:“昆仑山元始天尊未必有我日子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