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丁老板,昨日我一时孟浪,承诺送贵楼酒诗一首,家母反复告诫,做人当言而有信,今日前来,乃是履约。”
一句话,不卑不亢,斯文、谦和,还将良好的家风传递了出来。
首席之上坐的一位公子原本一脸不屑,此刻,神态稍和。
他叫章浩然,可是大有来头。
丁海笑脸都快成一朵花了:“名士一诺千金,公子真不愧名士也!……笔来!”
一个美女将托盘送到林苏的面前,里面是一支宝笔,十张宝纸。
林苏提起笔,微微犹豫:“丁老板,贵店主打的酒是什么酒?”
这话一问,满场哗然,靠!你准备了快两天了,都不知道要宣传个什么东西,这准备工作也太不充分了吧?
这叫构思好了?
不分明是临时构思吗?
好,就看你这小子能写出什么好诗来,今天不抓你个痛脚我将这满盘纸都吃了……
那些公子哥全都如同打了鸡血。
丁海目不斜视,但全场人的反应尽收眼底,他的心头也是拔凉拔凉的,敢情你就是应付啊?虽说酒楼里付出的代价是低了些,但昨天那个抱山老东西付出的代价更低……
他是商人本性,昨夜还开心得什么似的,觉得占了一个大便宜,今天他才突然发现,自己有点格局小了,付出的代价一低,人家就根本不重视,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多么痛的领悟……
丁海恨不得打头。
时光一去无法回头,现在架在火上烤的可不止是林苏,还有他丁海,他摆出这么一幅大阵仗,将消息传得到处都是,如果到头来求来一首草诗,那海宁楼就名声扫地了。
但愿你小子还有点底线吧,最少也给我来首白光诗。
“本店主打的酒叫西陵。”
“哦,什么模样的?拿来看看?”
噗!一个食客直接就喷了。
如果说一开始大家把握只有五成,现在把握直接到十成了,这小子真没作准备。
丁海脸上还有笑,但笑容已经透出几分哭意了……
一挥手,一个漂亮美女拿来了西陵酒,淡黄S,挺好看的,放在白玉碗中极有美感,当然,林苏不打算喝它,他真怕败了自己的胃口。
广告嘛,不就是夸大吗?现代社会还有明星给食品做广告时,都快吐了还能坚持说:**真是太好吃了。
所以,林苏给这酒打广告,哦,不,写诗毫无心理障碍。
笔落:
“西陵美酒郁金香……”
没有光,一丝光都没有,这只是句广告词。
各位公子哥对视一眼,全都兴奋。
“玉碗盛来琥珀光……”
银光突起,所有人同时一惊,首席的章浩然折扇突然停止了扇动……
“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金光突现,紧接着七彩之光如同孔雀开屏,弥漫整个酒楼。
全场鸦雀无声,那些端起酒杯准备喝的人,停下了手,空中的折扇几乎全都停止了扇动,章浩然一声大喝:“好!”
他同桌的几个公子哥,全都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眼光来看他,这是他们今天专程请来制服对手的王牌啊,一句话不说缴械投降?直接叛变?
你都叛了,我们还怎么办?
还弄不弄他了?
丁海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抢过诗稿。
但将诗稿抓在手中时,他才想起来,今天这诗原本就是他的,根本用不着抢。
林苏微微一笑:“幸不辱命,告辞!”
笔一放,手一拱,离开酒楼。
他走得如此之洒脱,走得连那些公子哥都没有丝毫反应的余地。
林苏回到林宅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一个白衣公子站在林宅门前,静静地看着他……
“阁下是?”
来人微微一笑:“我现在才相信,你刚才不是故作姿态,而是真的没有关注任何人!”
“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