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他讲的是《小李飞刀》的故事,两女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兴奋点,江湖故事,两个江湖女子自然熟悉,但他的故事还是让她们很有新奇感,特别是描述人物心理活动的时候,特别细腻……
林苏故事才开讲一小段,他突然停下了。
章亦雨道:“怎么不说了……”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林苏喃喃道:“我想,我的武道方向我找着了……对!就是它!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慢慢练武,慢慢提升,那么我就寻找一种最有效的方式来写下我的武道,就象后来天机老人所说的那句话,如果你李寻欢当日修习了王怜花的《怜花宝鉴》,或许还达不到这般成就,武技并非越多越好,贵精不贵多,一技为王,胜万技之长……”他越说越是兴奋。
一技为王,胜万技之长?
暗夜心头大动!
她马上就要踏入“窥空境”了,同样面临着这种武道拷问,她应该修习哪些武技,如何用尽可能全面的武技来填补全身的那些“空”。
突然听到这句话,她如闻晨钟暮鼓……
全身的那些空非得要填吗?
如果她的攻击足够犀利,防守根本不需要。
如果她有一技足以压盖天下,又何必面面俱到?
她修的是剑,若是剑道大成,一剑又何愁不能破万法?
想到这里,暗夜全身血脉震荡,境界大开……
章亦雨感受到了她的变化,也是大惊失色,一技为王,胜万技之长,这句话就有那么大的冲击力?怎么暗夜似乎境界大开?
天啊,今夜是这小子想尽千方百计想让暗夜教他练武啊,为什么到后来,暗夜什么都没说,就他说,说着说着,暗夜倒是一幅收获巨大的模样?
哧地一声,暗夜突然穿空而起,直上阁楼,盘腿而坐,她的身周暗流涌动,这真是境界突破的先兆。
暗夜一走,林苏愣住了,看看阁楼看看章亦雨,抓抓脑袋:“我讲的故事真的很难听吗?她直接开跑?”
“……”章亦雨懒得去解释:“你可以讲给我听,我保证不跑。”
“算了,我忽视了故事也有受众群体啊,年轻女孩子谁爱听这个?……帮我个忙行不?”
“什么?”
“让我射你……”
章亦雨脸色变了,变得很奇怪,似乎不敢相信,又似乎很恼怒……
“我的意思是,我弄把飞刀射你,你接下来再丢给我,反正我肯定伤不了你,你也可以告诉我,我练着练着有没有什么进步……”
这个“射”啊!
陪练啊?
林苏拿了把小刀,走到了院墙根,武根的真气慢慢聚集到他的指尖,哧地一声,飞刀飞出,射向章亦雨,章亦雨似乎根本没察觉,不抬头不抬手,飞刀直接倒飞而回。
林苏抓住,再猛射,再飞回。
武道真气已经改变了他。
他的飞刀如果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绝对是杀手锏级别,至少射得特别准,而且力量也极大,飞刀稳定性特别高,但在这里,他却连美女的眼皮都掀不起来。
来来回回的足有上百回,他自我感觉已经进步相当大了,但章亦雨却是掩嘴儿打了个呵欠。
这个呵欠打的,让林苏全身都软了。
就象他无比卖力地女孩子身上运动,女孩子突然打个呵欠那样让人饱受打击。
“请恕我直言,你这样练上百年,都不会有什么作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