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比划了一个折断的手势,眼中闪烁着病态的光芒,“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从我第一次见到他,他还是个跟在你身后的一个跟屁虫,他就用那种眼神看我,记恨我,一直记恨到现在!”
沈卿辞的指尖在光滑的会议桌面上轻轻点了两下,发出细微的声响,打断了王成舜沉浸式的控诉。
“讲重点。”他声音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
王成舜被他噎了一下,讪讪地闭上嘴,咳嗽了一声,似乎在整理思绪。
他脸上的表情变了变,从亢奋变得有些……追忆般的阴郁。
“那是……你死后的事了。”他特意加重了“死”字,说话间,抬眼去观察沈卿辞的反应,却发现对方连眉毛都没动一下。
他有些无趣地扭过头,看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声音放慢,仿佛陷入了某种不愉快的回忆里。
“我在陆家老宅见到那畜生的时候,他刚从精神病院放出来没多久。”
“啧啧,那模样……浑身是血,像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
王成舜的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他那个便宜爹,大概是觉得丢人现眼,想去把他拎起来,结果你猜怎么着?”
他转过头,看向沈卿辞,脸上露出一个夸张扭曲的笑容:“那小畜生,就在他爹弯腰去抓他胳膊的时候,猛地抽出藏在身下的碎瓷片,直接捅进了他爹的眼睛里!噗嗤一声……哈!那场面,真是父慈子孝,精彩极了!”
他似乎觉得这场景非常有趣,低低地笑了起来。
“要不是当时陆家那老不死的正好回来,动了家法,把那小畜生打得只剩一口气,他当天晚上就得被他爹活活打死在祠堂里,可惜,他命大,被陆老爷子看中了。”
王成舜止住笑,目光重新聚焦在沈卿辞脸上,带着一种近乎怜悯的恶意,“说实话,沈卿辞,陆凛离了你,什么都不是。”
“他这一辈子,都活在你的影子里,靠着你那点可怜的庇护活着。”
“十六岁之前靠你护着他那条小命,十六岁之后……呵,还不是靠着对你的那点疯魔执念,才没彻底烂在泥里?”
“他太悲哀了,就像一条离了主人就活不了的狗。”
跪下
沈卿辞一直平静无波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极细微的波动。
他抬起眼,手指在桌面上微微蜷缩了一下,看向王成舜,声音清晰而冷冽:
“十六岁之后,他靠的是他自己。”
王成舜愣住了,随即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爆发出更加癫狂的大笑,笑得前仰后合,甚至挤出了几滴眼泪。
“哈哈哈哈……靠自己?沈卿辞,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陆家是什么地方,吃人不吐骨头!”
“如果不是因为你沈卿辞的名字,因为你生前明里暗里给陆凛铺的那点路,还有陆家那些老东西对沈家莫名其妙的忌惮……他早就被啃得骨头渣都不剩了!”
他止住笑,脸色变得异常兴奋和恶毒,身体前倾,像是要隔着长桌扑过来,声音压得极低,却又字字清晰地刺入空气:
“还有一件事,你知道吗?一件你知道肯定会恶心到反胃的事。”
王成舜压低声音,兴奋开口:
“那小畜生喜欢你,你知道吗沈卿辞?你亲手养大的那条畜生,他觊觎你!他想得到你,想睡了你!和我一样!你明白这种喜欢吗?肮脏,扭曲,见不得光!”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尖锐颤抖:
“陆凛和我是一类人!都是被你迷得神魂颠倒,想把你拖下神坛的疯子!你应该像厌恶我一样,厌恶他!恶心他!把他踩进泥里!收回他世界里唯一的光,让他痛不欲生!哈哈哈哈哈哈!”
他疯狂地大笑起来,仿佛已经预见了沈卿辞暴怒,嫌恶,彻底抛弃陆凛的场景。
然而,沈卿辞只是微微蹙起了眉头。
那清冷的眉宇间,并没有王成舜期待中的愤怒,震惊或嫌恶,只有一丝被打扰的不悦,和一种仿佛在看跳梁小丑表演般的漠然。
他甚至没有立刻反驳或斥责。
在王成舜刺耳的笑声中,沈卿辞缓缓站起身,拿起了靠在桌边的拐杖。
他的动作依旧优雅从容,仿佛刚才那些恶毒的话语只是无关紧要的噪音。
他看都没看因他反应而笑声渐歇,面露错愕的王成舜,径直对着守在会议室门外的保镖吩咐:
“送客。”
两个字,干脆利落。
王成舜这才猛地从自己编织的癫狂臆想中惊醒,意识到沈卿辞竟然要走!
他还没看到他想看到的反应!
“等等!我还有话要说!陆凛他……”王成舜在轮椅上挣扎着,声音尖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