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十出头的季想正是心高气盛的年纪,他本就生了一双锐利的三白眼,连看人的眼神都带了股夹枪带棒的意味,当年也因着这“傲劲儿”此不知不觉得罪了不少人。
十年前正逢流行歌曲与民谣独霸乐坛的年代,荆棘鸟作为一支走朋克风的摇滚乐队,在这一片广阔市场中的立足之地也显得有些逼仄和尴尬了。
季想和大雄当年一边在酒吧打工驻唱,一边寻找合适的契机向娱乐公司递出自己的简历,可碰壁的次数要远远超乎他们的想象。
“摇滚的黄金年代已经过去了。”
这是他被拒绝后最常听到的一句话。
娱乐公司本质还是趋于利益的,大众的潮流在哪边,他们就像墙头草一样往哪边倒。
前几年还不温不火的R&B与民谣风,在经历某档音乐选秀类节目后热度突然直创新高,一举掀起了那年最火爆的音乐风潮。比起小众而不被人看好的摇滚乐,公司经纪人自然更易选择大众接受度更高的曲风。
尽管在娱乐公司的面试中屡屡受挫,但季想那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你这张脸啊,不去当演员真的是浪费了。”
“别唱摇滚了,只要转型做流行独立歌手,我们马上就能把你包装成顶流巨星出道。”
“去做模特吧,你有这个身材唱什么歌啊——”
有一次,好不容易有一个业内知名的老牌音乐制作人找上了季想,说愿意帮助他们乐队出CD专辑。
结果在酒局上扯了半天摇滚与理想之后,那个两鬓发白的老男人还是露出了压抑已久的“男人本色”,放言季想只要“跟”了他,在床上乖乖地听他的话,三年之内一定会让其扬名圈内。
季想听完以后双目腾地赤红一片,把自己近在咫尺的前途与人脉给一拳打得稀碎,后来Sam和大雄一起赶来之后才险险地把他拉开,趁着那老男人报警的时候偷偷跑了出去。
那天晚上他坐在路边喝了很多酒,回家之后无声地抱了李可唯很久,第一次产生了如此沉重的挫败感。
李可唯被他强行吵醒,也没发脾气,只是懵懵地任他抱着:
“怎么了?又被拒了?”
季想一言不发,只要一想起刚才老男人那张道貌岸然的脸就觉得恶心,不由抱他更紧了。
“胜负乃兵家常事啦,每个人都有失败的时候,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跌倒再不断站起来的过程。”
李可唯见季想不说话,便顺着他脑底的发茬往上摸了摸:
“再说了,我们季想唱歌这么好听,他们拒绝了是他们的损失好吗。你还年轻,后面的机会多着呢。等有一天你变成了大明星,那些不识货的公司肯定悔得肠子都青了。哼,到时候他们再找上门来,我们鸟都不鸟他们……”
季想本来眉头皱得死紧,听到“鸟都不鸟”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弯了弯眼角。
李可唯没错过美人展颜的一幕,揉了揉他的脸颊,嘀咕道:“开心了?这么快就开心了?真有点搞不懂你……”
李可唯说的没错,属于季想的机会还在后面。
随着人们的物质需求进入高饱和状态,这一年代的年轻人在精神方面的需求也比上一年代更加旺盛。
被重重规则束缚的灵魂也在时刻叫嚣着寻找一个出口,寻找一个能放肆怒吼与发泄的出口。
在自由主义与反抗精神的催生下,摇滚乐队赢来了第二次新生。
曾经受人追捧的小清新民谣开始慢慢退出了大众的视线,乐队选秀类节目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齐齐地冒了出来。
不久后,《最强战队》节目组向全国乐队发布海选邀约,那时谁也不知道,这档本不被人看好的节目即将改变荆棘鸟与季想的一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