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家和盛家以前关系很好,盛晨和宋江城一起长大,两家人曾开玩笑说要给他俩订个娃娃亲。
然后宋江城哭着拒绝了,理由是盛晨太凶,他打不过她,怕以后会被家暴。
小孩子不懂什么是家暴,不过他表达出来的就是那个意思。
盛晨说,“所以你上班时间约我出来干嘛?”
“哦,”宋江城掏出一张喜帖,“郑世昆让我给你的,他这周末结婚。”
“郑世昆?”
如果盛晨没记错,郑世昆当年跟她的关系,可以用水火不容来形容。
在盛晨没进一中之前,郑世昆是一中校霸,后来盛晨追着宋明予进了一中,校霸就换人当了。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就算一公一母也不行,郑世昆就这么跟盛晨杠上了。
盛晨有些奇怪,“他怎么给我发喜帖了?”
“你一定没想到,”宋江城把喜帖打开,指着新人名字那一处,“新娘是白雪,白雪请你的。”
白雪,盛晨曾经的“马仔”之一,跟她的名字一样,是个温柔漂亮又柔弱的女孩子,盛晨曾经在她被其他人欺负的时候帮过她,一来二去,也就跟盛晨熟悉起来。
“那小子以前总是欺负白雪,啧啧,现在啊,白雪叫他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盛晨:……万万没想到。
正如宋明予说的,郑世昆以前最喜欢欺负白雪,白雪怕他怕得要死,要换作几年前,有人跟她说郑世昆跟白雪以后会是一对,打死她都不相信。
盛晨突然很好奇郑世昆听话的样子,“行,到时候我会去的。”
与此同时,宋氏顶楼,宋明予桌面上摆着一张红色的烫金喜帖。
郑世昆西装革履,看起来非常沉稳成熟,“你是我们俩的月老,无论如何都不能缺席。”
―
―
盛晨离开咖啡厅,没回公司,转身拐进旁边的购物中心。
喜帖上的日期是后天,她得去挑送给白雪的新婚礼物。
第一次参加朋友的婚礼,盛晨有些纠结,不知道送什么好。
她想,送珠宝挂件之类的总没错?
导购小姐姐一双眼跟火眼金睛似的,一眼就能看出盛晨是个不差钱的主,她拿出一对金色的娃娃。
盛晨:……
怎么说呢,那对娃娃是纯金打造的,浓眉大眼,散发着浓浓的暴发户的气息,还长得丑,盛晨是拒绝的。
“那这个呢?”
她拿出来一个玉雕,上面雕的是个抱着娃娃的送子观音,挺好看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又是个婚礼这种场合,不错。
盛晨很爽快地点头,“就这个了,包起来,包得喜庆好看点。”
见盛晨这么干脆,导购小姐姐简直喜上眉梢,顺嘴就给盛晨推荐其他珠宝首饰,“好的,您要不要再看看其他珠宝?我们品牌刚推出新款……”
“不用了。”盛晨等她说完,礼貌性地拒绝了,她不喜欢戴首饰,身上除了耳钉,连条项链都不戴。
外面突然有些嘈杂,盛晨循声望过去。
那边有个女人被十来个人围在中间,戴着墨镜涂着红唇,露出来的下半张脸有些熟悉。
她拿着本子和笔给人签名,微笑着拒绝别人合影的请求。
这阵势,应该是个明星。
她给人签完名,带着助理走到盛晨附近,这边是贵宾区,只有盛晨和几个导购小姐姐。
她摘下墨镜,露出她的上半张脸,柳眉杏眼,面容娟秀,一头长发乌黑亮丽,搭配白色连衣裙,打扮得少女感十足。
盛晨微微眯了下眼,“苏薇薇?”没想到能在这碰见她。
两个字:不爽。
苏薇薇惊了下。
她也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看见盛晨,盛晨居然回来了,她回来了,宋明予一定是知道了。
难怪,难怪她安排在那边的人说宋明予最近非常反常,原来是盛晨回来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