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池娆没有回自己家。
她跟傅忱斯直接结伴回了他那边,池娆还穿着晚上的那套黑色紧身开叉裙,只是下车的时候罩了个外套。
一截盈盈一握的小腿露在外面,走两步路都有冷风往里面灌。
傅忱斯提前开了地暖,进门以后就一阵温暖,里面的几只小猫咪听到主人开门回来,都从客厅那边跑到玄关,小心翼翼地看着门外,想看看有没有人生人来。
池娆一开始来的时候这几只猫还怕生得很,躲在角落里不愿意。
现在池娆来了几次它们就已经熟悉了,仿佛只是这个家的另外一个主人回来了,甚至还会来蹭一蹭她。
池娆进门蹲下来摸了会儿猫,看到傅忱斯换好鞋直接去了厨房那边。
“先喝点热水。”他说。
傅忱斯去厨房那边忙活的时候,池娆就自己躺在沙发上发呆,他家的沙发很软,每次一躺下就觉得快要陷进去。
池娆整个犯困。
听到厨房那边水烧开的声音,咕噜咕噜地响。
不知道为什么傅忱斯烧个水都能烧这么久,池娆的余光看着他的背影。
傅忱斯回来就把外套挂在了玄关处,这会儿只穿了里面的那件毛衣,背影看起来温温柔柔的,特别是厨房暖黄色的灯光打下来,氤氲着一层浅浅的光圈。
只是,温柔这个词真的能用在傅忱斯身上吗?
池娆忽然笑了一声,一下子清醒了几分,她坐直身子,刚刚准备起来去问他做什么那么久,突然看到了他放在桌上的剧本。
——《逃》。
她的脚步停住,弯腰拿起了那个剧本,又坐回了沙发上开始慢悠悠地翻阅。
其实上一次她并没有太认真地去看这个剧本,试镜时候的片段也只是其中的一段,有些其他的东西她没有看得太仔细。
冉西有时候会说她。
明明想要去到顶峰,为什么现在却停在这里。
池娆当然知道要不断地往前走才能看到顶峰,但有的东西,她觉得自己一看就不是她想要的。
苏野也说剧本不是一个像试卷一样的东西,不能这么一眼就看出难度和深度,她以前念书的时候就是,只挑最难的试卷做,那种一眼就能看出是简单的,她碰都不碰一下。
所以进了圈也是这个习惯,有的剧本她看着就觉得不行,索性也就不接了。
于是渐渐的,就成了现在这样尴尬的局面。
厨房那边发来一阵又一阵的小动静,她认真地看着剧本,比自己在家安静的时刻还要投入。
明明平时她遇到这种情况还会觉得挺吵的。
傅忱斯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池娆还在翻那个剧本,他端着一杯热水过来,语气随意:“随便煮了点姜汤。”
防止感冒的。
池娆顺手接过去,动作自然,手上还在翻动着纸张,刷啦啦地响动。
“怎么,这会儿就提前开始背台词了?”傅忱斯调侃道,“还没确定呢。”
“不是。”池娆说,“我就是看看,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她说着,没注意到旁边的男人指尖在杯壁上稍微停顿了一下,过后才端起杯子慢慢地喝了一口。
刚刚煮好的姜汤很烫,需要吹一下凉点才能入口。
池娆继续看着,耳里突然传来一声:“池娆。”
“嗯?”池娆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也没抬头。
“所以你在决定接《逃》的时候,并没有对这部电影有什么兴趣是吗?”
池娆的手僵了一下,没否认:“是。”
“那你为什么要接。”傅忱斯问她,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她。
池娆微微侧头,跟傅忱斯对上眼神,他像是想要把她看透,一瞬间的清澈,像是避让不开的测谎仪。
她的眉头轻轻蹙了一下,没接这句话,其实脑子里一下子就有答案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