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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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空罗秀便拉着柳花说了这件事。

“啥?你要把铺子转给我?”

罗秀点点头,“等小乖过完周岁礼我们就去府城了,与其把铺子赁给外人还不如交给你来经营。”

“去府城?”柳花还不知晓郑北秋当官的事,罗秀跟她说了一遍,惊的她目瞪口呆。

拉着罗秀的手,眼眶有些发红道:“这一走得多长时间能回来啊?”

“看大秋的官职,若是他一直在府城当值我们就留在那里。”

柳花一听心里难受极了,可同样为他们高兴,拍着罗秀道:“大秋咋这么有能耐啊?早些年二婶子花了那么多钱供老二念书,到最后也没念出个名堂来,谁承想大秋竟然当上了官!”

罗秀也在心里感叹,自己当初嫁给相公的时候什么都没图,就想着他身体壮实能保护得了自己,谁承想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官家夫郎。

真是事事难料。

这几日罗秀抓进时间把布料进货的价格都告诉了柳花,布坊经营了三年多客源稳定收入也不错,入手就能赚钱。

租金罗秀也没有多要,一年十两银子,铺子里的布都按进价折给了小姑。

*

正月二十六是小乖的周岁礼。

大清早罗秀和郑北秋早早就起来了,给孩子换上新做的红色的缎面小袄,脖子上挂着一块银锁,脑袋戴上小凤给做的老虎帽子。白嘟嘟的小脸,粉嫩的嘴唇,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忽闪忽闪,活像年画娃娃似的讨人喜欢。

小乖跟两个哥哥比起来都要早一点,十一个多月就能自己扶着炕沿走,说话口齿也清晰,会叫爹爹、阿父、鱼鱼、闹闹和大哥。

这孩子属于内秀的性格,平日里不显山不漏水,但是可有自己的小个性。

小乖的大名也起好了,叫郑安宁跟小鱼用了同一个安字,这个宁字是郑北秋想了好几天才想出来的,觉得十分适合自家小儿子的气质。

大概郑北秋当官的消息传出去,不光亲朋好友来了,左邻右舍的人也过来送了礼。

院子里摆了六桌酒席都没够,幸好刘彦就是大厨,家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又补了三桌才把大伙都招待下来,真应了那句穷在闹市无亲朋,富在深山有远亲。

一顿饭从晌午一直吃到傍晚,席间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拉住郑北秋,“大秋你还记得我不?”

郑北秋想了半晌道:“你是三姨妈吧?”

老妇人笑着抚掌,“我就说你肯定记得我!”

其实郑北秋早不记得她了,不过她长相与娘有几分相似,加上年纪差不多便猜到了她的身份。

他娘兄弟姊妹五个,最上头的大伯早就没了,他娘是老二也没了,下头的四叔和五姨听说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得病死了,只剩下这么一个三姨。

早些年听娘提起过说三姨嫁到镇上,日子过得还不错,但郑北秋一直在外头当兵,没怎么跟她见过面。后来娘去世的时候托人给她捎了消息也没过来,原以为两家以后就不走动了,谁承想孩子过周岁居然又来了。

客人登门没有往外撵的道理,郑北秋笑着询问了她身体怎么样,家里的孩子们还好吗。

老妇人抓着郑北秋的手道:“好,都好,就是这么多年没看见你,一时间都不敢认了,听旁人提起说郑家布坊是你开的我才过来瞧瞧。”

郑北秋点点头,“三姨吃饭了吗?”

“吃了吃了。”老妇人上下打量着郑北秋,越看越觉得顺眼,拉着他小声道:“听说你升了官,还要去府城当任职了?”

“是,过几日就走了。”

老妇人眼里顿时眼睛瞪得溜圆,“可真是有了大出息!你这一走多久能回来?”

“说不好,若是有空就回来看一看,没空可能几年也回不来一次。”

“大秋,三姨求你点事。”

郑北秋一愣,“什么事?”

“你有个小表妹叫莲莲今年十七了,未曾许配过人家,长相好手脚也勤快,你要是走的话把她带上吧!”

好巧不巧罗秀正好抱着小乖过来找郑北秋,将她这番话听了个正着,当即就变了脸色。他虽脾气好却也不是好欺负的,如今都惦记到自家相公头上,什么都不说不问的岂不是成了泥人了!

罗秀当即拔高音量道:“这是什么话?表妹好好的姑娘家,你不给她找良婿反倒是送来我们家当妾。”

老妇一听也不高兴了:“人家当官的都是三妻四妾,自家的表妹也别妾不妾的,若是能给大秋生下个一儿半女,抬成平妻也是应当的,三姨不图别的,就盼着你们一家子热热闹闹的亲上加亲!”

罗秀还想说什么,被郑北秋拉住,“三姨这话说的对,表妹好好的黄花闺女当妾确实可惜。”

老妇人闻言露出一个欣慰的表情,天下男子大多好色,虽说女儿长相一般,但若是能攀附上郑北秋,将来做个官家夫人自己也能跟着沾上光。

谁承想郑北秋话锋一转,“我有个兄弟,虽然脑子不太灵光但能听懂人话也会干活,不如就把表妹许配给他吧。”说着喊了一声在旁边帮忙的二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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