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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夫如何指挥将士与狼搏斗的,如何英勇无畏挥刀砍杀的,如何灵活驾驭战马突围的,我一概不知。我吐得昏天暗地,找不着南北,分不清东西,手死死抓着大夫的裤子,防止从马上跌下去,他把我扔上马后就没管过我,要是我不拽着点儿就要颠下马了!战马狂奔,夜风呼啸,还有狼群紧紧追在身后,我吐了干净,喉咙烧烧地疼,缓了一阵,才晕乎乎地探出头,往马后看,一看感觉头更晕,胃更难受。数不清的狼如撒在饼子上的芝麻,无穷无尽地从沙丘上奔来,它们先很小,再因距离的拉近变大,领头的巨狼正是白日拜访过我们那只,它嘴里衔着小狗,朝我们狂追而来。我这才明白,它不仅是来寻找幼崽,还是顺便觅食来的,大漠的狼,要吃了热腾腾的血肉才叫真正的狼。沙漠中行商,一怕遭遇沙盗,二怕遭遇沙兽,而这沙兽,大多指的是荒漠狼,这种生物五六只结群狩猎,很难对付,而几十只聚在一起狩猎的情况更是闻所未闻,光是看这画面就令人腿软。好在新露城的轮廓从高高的沙丘后显露出来,再坚持一阵,就能逃到城里去了!那里有官兵驻守,城防牢固,只要放我们进去,把城门关上,狼群就追不到了。大夫从马侧的行囊里掏出信号弹发射,这是大漠商贩专用的传讯工具,在官府登记的商队都能领到,用于紧急情况向附近的人求助。他连发三枚,新露城城门还是没有动静,就连城墙上也漆黑一片,瞭望台本应彻夜燃烧的火光像被熄灭了,只剩袅袅的黑烟,弯弯曲曲地上升。“不对劲。”大夫说。其余人也意识到新露的诡异,一时间,气压低得使人胸闷。“魏大人,怎么办?”将士忧郁开口。大夫咬紧牙,回头看着穷追不舍的狼群,“我们没有退路……先接近一点儿看看,莫要声张,假如新露真的出了事,随机应变。”语罢,专心策马向新露城驶去。越近,空气中焦木的味道越重,有点像烧柴火的气味,但比那难闻得多,除此之外,还有种腐烂的气息隐隐传来。“新露被烧了。”将士压低声音。我心里咯噔一下,新露被烧?叶时景不是在新露吗?他连着两天没回来,原来是死在里边儿了?想到这里,我紧张兮兮的情绪里生出窃喜,老天有眼,恶人有恶报,我就算是被狼吃掉也不是个事儿了!大夫没有说话,他凌厉的目光在四周快速扫视,战马离城门越来越近,但大门紧紧关闭,这只能是一条死路。“弃马!往护城河里跳!”他抓着缰绳狠狠勒马,马前蹄高扬,发出嘶鸣,我顺势往后撞到大夫的肚子,把我的背撞得好疼。我惊诧,他是铁打的,肉怎硬成这样?还未想明白,腰身一紧,我被他圈在手臂下夹着往旁边跳,他动作太快我脑子根本反应不过来,完完全全空白了一会儿,直到沉入冰冷的水里我才意识到我们跳进了护城河。这里怎么会有护城河,这不是缺水的大漠吗?我感觉身体在不断下沉,周围黑黢黢的,一点光都没有,我呛了好多水,手在水里乱舞,有什么东西抓着我的腰带我往上游,我本能地死死抱着,在跃出水面的那刻疯狂咳嗽。“救,救命……”我痛苦地揉眼睛,这水不太干净,有种很生腥的味道,眼睛里沾了水特别疼,我越揉越看不清,眼前模模糊糊的。大夫抱着我,他也不断喘息,咳嗽,但比我动静小一些,我水性很差,脚踩不到底,只能死死攀附着他,手环着他脖子,腿环着他腰,“大夫,好人,别松手,别松手……”我小声祈求。他铁定是瞧不起我这懦弱模样的,但他没时间奚落我,而是带着我往靠着城墙的那片水域游过去。狼群站在岸边往下看,它们似乎想跟着跳下来,但水域的宽度让它们犹豫不决,在水里,它们的威胁性大大降低。这里没有落脚的地方,大夫只能抱着我不停踩水防止沉下去,他时刻注视着狼群的动向,眉毛紧皱,沉声叹道,“麻烦了。”“什么?”我问。他朝桥上的十几匹战马努努下巴,“我把马留在上面,就是希望它们把马吃了,吃饱了就会放过我们,但是,它们甚至都没看那些战马一眼。”马匹不安地嘶鸣,在桥上不断打转,受过训练的战马不会主动离开主人。狼群安静,耐心地守着我们,我们往哪边移动,它们就往哪边移动。“为什么非要吃我们呢?”我很不理解。“战马比起其他猎物狩猎难度更高,为了减少伤亡,它们的头狼选择静待我们失去抵抗能力,把我们作为目标,”大夫看着领头的巨狼,目光幽深,“这群狼的首领,聪明到有些吓人了。”泡在冰冷的水里,直到体力耗完,就会被狼群分食殆尽,我看了一眼坐在岸边的小狗,它靠着它爹,对我嗷呜嗷呜地叫,平日里瞧着可爱,此刻却让我毛骨悚然。若不是我捡了它,也不会惹来狼群。我对它有几分怨,同时恨自己疏忽大意。“大人,那里好像有通往城里的暗渠。”身旁的将士道。大夫立刻朝将士所指的方向游过去,我感觉原本平静的水流有了流动感,最终汇聚在一个黑黑的洞口,看不见尽头在哪儿。“可以从这里游到新露城里面。”大夫松开抱着我的手,我不会水,赶紧反手把他抱得死死的,“别!别松手!”他强行把我的手扣住,对着我的眼睛严肃道,“这个洞口狭窄,只有你的身形可以通过,你进去后,若城内无人,就从后城门离开此处,若城内有人,你先躲着点,他们不一定值得信任。”我听懂他的意思,但迟迟没有回答,好一会儿,我小声问,“我走了,你们怎么办?”————————tbc作话:这几天在搞毕业的事,有点问题要延毕(vwv」∠)_太痛苦了(大学的妹妹一定要核实自己的学分,我就是不知道自己被撤课了还傻傻的考试,最后没分),有个面试我比较想去所以在准备,这几天就没更,不知道工作能不能成啊,如果能成我就有稳定的时间更新了宝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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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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