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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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道德标兵(第1页)

十八岁的第一天早晨,我和我哥坐在餐桌上吃饭。

这个画面很适合被录下来保存,用以给十几个世纪以后的人研究我们这个年代还会被情感牵绊的原始人,配上这样的旁白:屏幕中的这两兄弟虽然心生嫌隙,但仍然能够一起享用一个和平的早餐,这是原始人类的特征,他们视情感为餐食,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

我在脑子里为自己制作的观察人类小电影配音,如果不干点这种傻逼事把我的脑子占据,那我实在是很难和我哥平静地面对面坐着。

面包牛奶煎蛋和陈志远,标配四件套全部不见踪影。

我哥眉宇间含着不耐烦,仿佛让极映传媒的老总跟我一个十八岁的小屁孩坐在一起吃蛋糕是一件多离谱的事情。他切蛋糕的姿态和昨晚大不相同,昨晚他像是最顶级的厨师品尝自己的拿手菜色,今天他像优雅的贵公子看见乞丐的餐盒。我脑子不太清醒,眼前一会儿晃过去陈志远愤怒的脸,一会儿是鞠露露的眼泪,毕竟宿醉,头还有点疼。

我真不知道我哥在想什么,他脑子里是不是也有小电影?

昨晚趴在马桶上吐到差点晕过去,出来时客厅里已经没了我哥和鞠露露的影子,游魂一样飘回房间,怎么也忘不掉刚刚的画面,又开始怀疑是不是梦。是梦就好了,是梦的话还能骗自己我哥没那么讨厌我。然后几乎一夜没能睡着。

他要是为了报复我我真的认了,可能这就是我为什么能老老实实坐在他面前。我确实欠他的,这么多年来他没刁难我,没虐待我,让我活蹦乱跳地长了这么大,他也需要发泄自己的情绪,是吧?这就是他,渣男吧,这就是渣男吧?他不在意我,也不在意鞠露露,上完了拍拍屁股走人,还切我的生日蛋糕吃。

但说实话,渣男真的很有魅力,哪个小女生能拒绝渣男?明知道他绝对不会爱上你,还是喜欢他有钱,喜欢他长得帅,喜欢他技术好,喜欢他高高在上视你如草芥的模样。

人生来慕强,换句不好听的话翻译一下,人生来犯贱。

好吧,解释这么多人性,只是为了给我自己开脱,我不知道人性是不是真的这样,都是我瞎编的。我的意思是我也慕强,我也犯贱。但他是我哥,我贱得理直气壮。骨节分明的手将一块面目全非的蛋糕推到我面前,我伸手从包装盒里找出来透明的小叉子,这叉子怎么还没从蛋糕届淘汰?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它好用吗?

奶油沾到我手上,果然,都是因为叉子太难用。

我洗过手,所以直接抬手舔掉。

“你那小女朋友。”我哥突然出声。

我的脑内自嗨被他打断,保持着舌头伸出来舔上食指关节的姿势,下意识抬眼看他。视线没对上,他好像在看我眼睛往下一点的地方,可能是嘴巴,可能是鼻子。我皱着眉,舔掉了指节上的奶油,对于他提起鞠露露十分不爽。他也收回了视线,用刀子挑起一块蛋糕胚直接送进嘴里,嚼了两下几乎囫囵吞下去。

“给我打了一晚上电话,我拉黑了。想当主播,还是想进娱乐圈?”

他这语气就像出去约炮之后被对方缠上,想用钱将对方打发掉一样。他还知道那是我女朋友?他上了我女朋友,现在来问我对方想要什么补偿,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态度太正直,我竟然觉得这件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不,有一个地方不对。

“不是我女朋友。”我用叉子又挑起一块奶油,说。

说完我就后悔了,在心里痛骂自己:陈礼,你好歹要一点脸吧,算我求求你了。

我太清楚我这句话因何而出了,我哥的态度很明显,他不太喜欢鞠露露,所以我要赶紧和她撇清关系。在我心里没人比我哥更重要,我的心理医生是这么说的,我姑且赞同。我的心理医生说我哥是我的“偶像”,更小的时候,在我拥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能力之前我需要靠模仿来生存,而我不喜欢我爸,我只喜欢我哥。

他当了我十几年的偶像,就像她们小女生如果追了十几年的星,就算房子塌了也要欺骗自己说哥哥是最好的。

果然,我说完这句话对面的人就低声笑出来,嘲笑我,所以我忍住了没抬头看。

“嫌脏?”他问。

我瞬间把眉毛拧到一起。

周泊新,你太他妈不要脸了。我也太他妈不要脸了,这种人还拿来当偶像,真是有病,怪不得要去看心理医生。

我狗胆包天地在心里骂他,骂完才觉得心里那点隐约的怒火熄灭了一点。咬了咬牙根忍住了真的开口骂他的冲动,狠狠把手里的小叉子插进蛋糕胚,叉子太小了,直接没进去。

“没必要这么说,你拿她当什么?”我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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