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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平迷津驻到宁安有一班腾云蛟,中间经停一个小城,叫做“赭罗”。
金平宁安一带自古是风水宝地,路平顺、少天灾,又不像苏陵州一样被大工厂瓜分,随便找点什么营生都能过活,赭罗城自然谈不上穷困,但也实在没什么特别的。
这里既不是交通要道,也不是贸易中心,无名胜也无望族,就同无数金平周边的小城一样,被繁华的国都吸走了大半的青壮年,平时显得有点寂寞。倒是因为腾云蛟在这里停半刻,多少给小城聚集了点人气。
短途的腾云蛟不需要补给,没有人知道这班车为何要在此设站。
从赭罗城出站,往南约莫十来里地,路过大片的水稻田与荷塘,便能见到一片野湖。当地人叫“渡鹤湖”,没有文人骚客来写诗刻碑,所以也不大算个景。
几艘捞莲子打渔的小船上飘来渔歌,纷纷就着星光家去了,唯有一艘带乌篷的,逆着回家的歌声往湖心划去。撑船的“人”头顶一个大斗笠,看不清脸,每一下摇桨的力道都均匀极了,水面一阵风吹来掀起他的衣摆,短打衣襟下露出几枚拧在一起的齿轮……这居然是个“稻童”式的傀儡。
小船一路进了湖心,那处竟有个哪也不挨哪的小岛,岛上有湿地和密林,南来北往的鸟都会在此地落脚一阵。
周樨跟着便装的庞戬下船,怀里抱着个木头匣子,小心地在自己脚底下裹上灵气,在让人眼花缭乱的密林中不知怎么拐了几个弯,眼前视野骤然开阔,柳暗花明。
周樨睁大了眼睛,见村口石碑上刻着“镜花村”三个字,闪着灵光。
他只看了一眼,心里便无端涌上说不出的安适,一时百忧全消、物我两忘,仿佛回到了自己一生归处,醉了。
庞戬没回头,伸手在他眼前打了个指响。
周樨激灵一下才回过神来,忙收回目光:“这……这上面有什么?”
“什么也没有,”庞戬叹了口气,“当年立碑的人留下的心境而已,只是立碑人已经是‘九霄云上人’,虽只是一点笔迹,心志游移不定的看了会受点影响。”
周樨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脸“刷”一下红了。
庞戬余光瞥了他一眼,不由得暗叹口气——要是按凡人的岁数算,这位四殿下也过了而立之年,早该成家立业混成爹样了。可玄门将他的身体停留在了青年期不说,这些年仗着家世留在天机阁总署,也一直是个不用经风雨的跟班角色,于是心智永远停留在了毛头小子阶段,十多年没见长一点……还不如下放出去历练的。
庞戬:“你跟永宁侯府的奚士庸一届?”
“是,”周樨强打精神回道,“不过后来奚师兄入了内门,就没见过了。当年年少轻狂,不知道他被邪祟所苦,还闹出过不少误会,后来也没机会联系了……不过听说他最近下山了,有机会一定去拜会。”
庞戬心说:还是别拜了,拜了发现搞不好昔日同窗得叫“师叔”,我怕你得羞愤上吊。
那日永宁侯府外只是惊鸿一瞥,但庞戬知道自己感觉没错,那人就是升灵——而且绝不是那种很虚的升灵。
白令是半魔,体质异于常人,生下来就有修为,没筑基就能控制铭文。筑基以后更不用说,当年赵家叛变的时候庞戬就领教过他的诡谲手段。那半魔直接对上升灵大能完全可以周旋一二,那日却给侯府扫出来的神识一下按住,完全没有还手余地。
而那神识霸道归霸道,却又异常有分寸,稳、准但不狠。与那些走两步都会让菱阳河涨水的“山中仙人”不同,他内敛而凝练,既没伤人,也几乎没波及周遭。
大刀劈山还能靠修为,重剑在豆腐上雕花……必得是在人间千锤百炼过才行。
这些年奚士庸名义上在飞琼峰闭关,到底经历了什么?
还有周楹突然将开明与陆吾扔下,入了清净道。这两人一来一去,一换一似的,是否有什么牵连?
不知为什么,庞戬眉心有些发紧,似乎是灵感想透露什么……他心绪有点起伏,没注意身后周樨的表情。
庞戬一句不经意的问话,勾起了年轻的人间行走许多心事。
周樨生于皇族,从小就知道自己有周、林两家资源,起点比别人终点还高,因此一进潜修寺,他就理所当然地以“首席”自居……谁知尽是笑话。
奚士庸就不比了,惊动两大峰主,搬出劫钟,震塌半个潜修寺,那就不是人能弄出来的动静。
可在剩下的“正常”弟子里,他也没能拔头筹。他那从小到大没正眼看过的九妹,在第一场雪落下来之前就平平顺顺地开了灵窍,提前拿到了入内门碧潭峰的资格。
周樨永远忘不了那天清晨在膳堂里听见这消息时的感受。
然后还不等他消化,女弟子那边当天便又有人引灵入道……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赵家旁支,据说她入道时更从容,明显是早准备好了,只是给碧潭峰面子没抢周家嫡系风头,懂事地让九公主先行一步而已。
那时,周樨甚至还没摸到灵窍的感觉。那以后,他在潜修寺的整个修行期都乱了套,狼狈地混了个中游,内门已经与他没有关系。他连考进天机阁都磕磕绊绊,然后在穿上蓝衣的第一天,发现引他们熟悉琐事和流程的“前辈”,居然是那个给奚平穿衣梳头的哑巴半偶。
甚至那在他眼里只会“汲汲于凡俗权力”的病秧子三哥,转身就成了开明司的主人,直接改变了大宛……甚至整个大陆的玄门格局,被庞总督挂在嘴上忌惮了好多年。
变天时他懵懵懂懂,修行上茫然无措,周樨终于发现,所谓被“周林两家寄予重望”,只是他自作多情。宗族视子弟如草芥,因他血脉容他生长而已,并不曾多给过他一分注视。
此后十多年,周樨再没有找到过自己的位置。
周樨的脚步像是陷进了泥里,越来越迟缓,一不小心跟丢了庞戬。
“发什么呆呢?”庞戬翻过头来找他,勉强压下不耐烦,说道,“此地有前辈大能留下的迷障,容易迷路,跟住我。”
周樨忙收敛心神,紧走几步赶上。
两人过处,湿地的荷塘中,几朵野莲花忽然无风自动起来。
镜花村所在的小岛,要是画在地图上,可能也就几亩地大,里头用芥子扩出了一个能宽宽松松容纳上万人的村镇,跟金平天机阁总署里那个后院宿舍道理差不多——只是比那个布景“实”,逼真得看不出一点不自然……至少周樨看不出来。
这里就是天机阁人间行走们隐姓埋名,与凡人成家厮混的假村落。
此时天色已晚,村里的戏台上却还亮着灯,有人在吹拉弹唱。
大家都是街坊,没有谁拿谁取乐的意思,谁愿意表演都可以上台。一群年纪稍长的女子正自得其乐地唱着十多年前的菱阳河旧曲,小孩子们骑着时兴的脚踏车在台下跑来跑去。有老妇人赶着外面已经不常见的马车经过,拉着一车刚晒过的谷子,经过台下便跟着哼上一两句,人走远,调也走远。
此间鸡犬牛羊都是散养,只有一些照明用了机械,人们身上的衣服还是早些年那种含蓄的样式,不像如今的金平城里,到处是化工染色,鲜亮得扎得人眼疼。
除了孩子,镜花村里常住的几乎都是妇女,因此环境干净得不行。
背靠天机阁,她们不必为生计发愁,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丈夫不休假,便其乐融融地与姐妹们消磨时光,是个真正的桃花源。
不过“桃花源”中人见庞戬都有些紧张,他们一进去,戏台上的歌声和嬉笑声一下就停了。无数目光落到两人身上。周樨长这么大没被这么多女人盯着看过,几乎同手同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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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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