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罗琛一脸问号:“不是,就没了?!”
江闻皓实在不知道还能怎么介绍,于是又顿了顿道:
“他打篮球,中锋。”
“……”
作者有话要说:
第38章烤肉
三人报了于斌预留的信息进到店里,江闻皓本身还没觉得饿,一闻到肉味肚子也开始叫了。
于斌又发了个消息,让他们别等自己,先拿先吃。江闻皓和罗琛也压根懒得跟他客气,奔着菜品区就杀了过去。
江闻皓久了没好好吃过肉,见着那些五花肉牛腱子简直比亲人都亲。一回头看到覃子朝站在不远处,正往盘子里装……
啧,白菜。
江闻皓:“?”
罗琛:“?”
“皓子,你室友是素食主义啊?”罗琛捅捅江闻皓的胳膊肘,小声问。
江闻皓看着覃子朝没说话,片刻后朝他走过去:“你吃自助拿这么多白菜不怕亏本儿么?”
见覃子朝没回话,他又解释,“这儿的东西都可以无限量随便拿,只要不浪费,价格都是一样的。”
“这样么。”覃子朝这才明白过来,笑了下,“我还以为是选完后再按菜品结账的。”
“也有那种,这家不是。”江闻皓将自己的餐盘和覃子朝做了调换,往他的盘子里夹了不少鱿鱼、羊腿肉之类的。忽然想起他刚到云高的时候吃不惯,覃子朝就毫不嫌弃的帮他把挑出的肥肉全部吃掉,还给他煮挂面、买炸鸡。
一时间,两人的立场就像这两个餐盘般被换了过来。
江闻皓起初还有些开心自己终于也能指点覃子朝做事了,但很快这种开心就演变成了心疼。
于他而言,没肉吃的生活不过只是暂时的,因而他偶尔也可以勉为其难的选择吃点白菜。可覃子朝的面前,能选择的往往只有白菜。
“覃子朝。”江闻皓捏着夹子喊了声。
“嗯?”回答他的声音依旧沉稳好听。
江闻皓静了下:“以后尽量还是多吃点肉吧。就是长再高,也别挑食。”
覃子朝愣了愣,接着眸间的光一点点变得柔和。
“好。”
……
烤盘里的肉滋滋冒油,逐渐呈现出诱人的色泽。
等到差不多能吃的时候,于斌终于卡着点儿来了。
“我操——儿子!!”他上来对着江闻皓就是一个熊抱,江闻皓抵着他的脑门将人推开,“来了,孙子。”
覃子朝不太理解为什么江闻皓和他两个朋友打招呼的方式除了互降辈份外都是一模一样的。但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应该真的挺好。
于斌搂着江闻皓,在看到覃子朝后冲他抬手热情地打了个招呼:“朝哥吧!我于斌,皓子的铁磁儿兼发小!”
比起罗琛,从小就跟着他爸辗转无数应酬和饭局的于斌显然更会来事儿,且带着些社会人的派头。
“皓子总跟我提起你,说你人好,今儿晚上一定甭跟我客气!敞开了吃,吃完咱去ktv,皓子唱歌可好听了,让他给你唱!”
覃子朝看了眼江闻皓,冲于斌点点头:“听过,是好听。”
江闻皓最受不了覃子朝拿这种低沉的语气夸他,偏偏覃子朝还就爱夸。
他将脸别向一边,避开覃子朝的视线对于斌说:“赶紧特么的吃饭吧,再聊烤糊个屁了。”
“就是!于斌你小子绝对是故意的,肉烤好了你人来了,就是不想出力!”罗琛也在边上催。
“吃吃吃,大琛你跟我再去拿点儿啤酒!”于斌脱了外套往椅背上一撂,架着罗琛脖子往酒水区走,不一会儿就拎了两打酒回来。
啤酒悬着酒花倒进杯子里,于斌率先举起杯:“来皓子,山区改造辛苦了,往后一定要洗心革面、好好做人!”
江闻皓骂了句“滚你大爷”,还是跟着一起举举杯,久违的小麦口感浸润口腔,他舒坦的吐了口气。
于斌又给满上:“那什么我再提一个啊!热烈欢迎覃子朝同志,也就是我朝哥哈,来咱这儿做客!”
“谢谢。”覃子朝跟他碰了下。
江闻皓也不知道覃子朝到底酒量如何,只知道之前在云高他跟王城他们几个在一起的时候喝多了,就怕别影响他明天竞赛,于是提醒了句:“你先吃点东西垫垫再喝酒。”
“啧啧啧啧啧——”于斌一听不乐意了,“怎么特么没见你这么关心我呢!和着新欢到底是胜旧爱了呗?”
“操,滚。”江闻皓一直就知道于斌这货在喝酒方面属于典型的人菜瘾大,生怕他酒精上头嘴不把门,再说些什么垃圾话把气氛整尴尬了。于是扔了个蒸螃蟹给他,“给他灌高了,明儿你替他考试去?”
“那不能那不能,不然我得被我爸扔到山里了。”
之后,四个人边喝酒吃肉边聊天,从六中八卦又到云高怪谈,最后在说到篮球的时候同时来了兴致,于斌和罗琛最初对覃子朝的那点生疏也迅速因为这个话题而消散。
几瓶酒吹下去后,已经双双开始扒着覃子朝的肩头称兄道弟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