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日子过的好坏都是自己的。
不如把钱省下来多添置点东西呢!
但今天到底是结婚。
所以午饭吃的还是很丰盛。
董红梅在厂里食堂打回来的,大厨的拿手好荤菜,肥而不腻的红烧肉,还有一整条的红烧鱼。
至于青菜,就是自己在家做的,一个炒白菜,一个炒土豆片,还有一个蛋花儿汤。
几个菜摆在不大的饭桌上,说是一顿豪华大餐一点不为过。
别小看这些,这个年头,逢年过节也不一定能吃得这么好。
沈思阳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
眼睛顿时一亮:“唔,这个肉真好吃,以后要是哥天天结婚就好了。”
“瞎说什么呢?”
董红梅瞪了他一眼:“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沈思阳赶紧闭嘴,闷头吃饭。
林小苒也是穿过来后,第一回看到这么好的饭菜,先前在林家,每天都是青菜糊糊,油腥子都很少见。
就算偶尔开点小灶,也没有她们的份。
怕久不沾荤腥肠胃不适,林小苒吃的慢。
沈唳看她那么斯文,给她夹了一大筷子肉。
红烧肉炖的很软烂,是真的做到了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鱼也是炖煮过的,吃起来一点也不腥,反而很有滋味儿。
她刚开始还以为这个年代没什么好吃的呢!
果然,只是乡下的日子艰苦而已。
沈思瑶注意到她的神情,撇了撇嘴,乡下的果然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然后夹了一大筷子的鱼肉。
“妈,下午我要出去玩,给我点钱。”
“跟谁一块出去玩?”
“就我们班的同学呗,舒兰她们……”
沈思瑶的话还没说完。
就有人推门进来了。
“董婶儿,吃饭呢?”
一个三十多岁,看起来有些瘦弱的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进来,孩子看到桌上的饭菜,忍不住咽口水。
“肉好香,我要吃!”
“妈,我也要吃肉!”
谁不喜欢吃肉?
更何况桌上又是红烧肉,又是鱼的,还有鸡蛋,怪不得她在外面都闻到了肉香!
“吃什么吃,家里缺你们吃的还是缺你们穿的了?”
女人当面教训完两个孩子,转头带着歉意笑道:“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
“小孩子嘛,还小。”
董红梅手上的筷子放也不是,拿也不是:“桂兰,你是有什么事儿吗?”
见没人有招呼自己的意思。
周桂兰眼睛一闪,舔了舔嘴唇:“哦,没啥事,沈兄弟今天不是结婚吗?我就来看看。”
说着,她的视线移向林小苒:“这就是新娘子吧,真好看,小东小西,快叫人,叫婶婶。”
“婶婶。”
“婶婶。”
“小东小西是吧?你们好。”
林小苒放下筷子,从兜里掏出几颗糖递过去,随口道:“吃饭了吗?”
“没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