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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烧热水需要柴火,村里人一年到头都在伺候庄稼,能腾出手来上山砍柴的日子不多,便是攒了些柴火,也得留着做饭,或者背去镇上卖钱,一捆柴火行情好的时候能卖到十文钱,再添几文就能换一斤肉回来给全家打打牙祭。
镇上因为水井不多,柴火基本靠买,还有专门卖热水的摊贩,一壶水得两文钱呢。
宋寻春又道:“若是卖饮品,那没个能推的货架可不行,用扁担挑着也重呢。”
沈正初也这般觉得,尤其林樾和沈凌之两人在他眼里都还是小孩儿,他又没办法跟着去帮忙,想了想开口道:“咱们村就有木匠,之前咱家打桌子柜子都是找的他,想来打个货架也是成的,等明儿我去问问。”
林樾再一次发觉这一家人都是急性子,该怎么摆摊还没影儿就开始发愁生意大得要货架了。
虽然他们相信自己是好事儿,但也不能这么莽撞,林樾在心里打了个腹稿,开口道:“爹,娘,这事儿不着急,具体卖什么,怎么卖还得琢磨,等明儿我先做几样点心饮子你们尝尝,看哪个味道好,定下来后先挑着扁担卖两天,若是生意好,再做货架也来得及。”
见林樾拿了主意,宋寻春几人也不再多话,此事就算定下了。
各自洗漱回屋,沈淮之温习功课,林樾便坐在一旁琢磨吃食,等沈淮之停下来休息时他才过去,等沈淮之教他写字。
这些日子两个人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林樾现在还在学怎么握笔,写出来的字也歪歪扭扭的。
沈淮之不是第一次教人读书了,前几年还教过沈凌之,只是一直断断续续的,再加上以前家里条件不好,买笔墨都是负担,大多时候都是用木棍在地上写,等条件稍好一些能用笔墨了,两人年龄又都大了,再是亲兄弟也得避讳,所以沈淮之还是第一次手把手地教人写字。
林樾站在书桌前,右手持笔,沈淮之就站在他侧后方,几乎将林樾整个人都扣在怀里。
背脊贴着胸膛,林樾不自在极了,两人新婚燕尔,但凡不是累狠了那天,床上那事儿是常有的,沈淮之又喜欢亲他,从脖颈到额头,就没有他不亲的地方。
但那是在床榻上,屋里又不点灯,除非月色极好那天,林樾连沈淮之的脸都看不清,自然要自在许多,可现在天还亮着,这一丝触碰便让林樾整个人都绷紧了。
刚开始沈淮之还十分克制,除了手臂,其他地方都尽量避开,但不见林樾有嫌恶的神色,他就开始得寸进尺了,每次也不过分,一察觉林樾脸色变化便主动退开,林樾就这样被温水煮青蛙了,紧绷但是适应,甚至绷紧的程度也在降低。
“手腕要稳,不要急,一笔一划地来。”
……
翌日,林樾和沈凌之天不亮就出门直奔后山而去。
林樾还是第一次爬这座山,一路上看什么都有趣,“凌之,这里竟然还有映山红,可惜花都谢了,等明年咱们来摘一些。”
映山红属于杜鹃花的一种,整体呈红色,十分好看,但村里人,尤其是村里的小孩喜欢它多是因它另一个特点,花瓣可以生吃,味道甘甜,沈凌之小时候就吃过不少。
“好啊,除了这里,上面还有好几棵花树呢,能摘不少。”
林樾兴致勃勃道:“到时候就琢磨几样用映山红做的吃食,若是还摆摊卖饮子,用这个做装饰也好看。”
沈凌之想象了一下,心动不已,“哥哥,到时候我可以第三个试吃吗?”
“为什么是第三个?”
沈凌之嘿嘿一笑,“第一个是你,第二个我哥,我就排第三个嘛。”
林樾被打趣得脸一红,开始转移话题,“咱们快到了吗?”
沈凌之朝四周看了一眼,点头道:“快了,我记得前面就有几棵,长得还特别大。”
“那我们快些走,早点摘了回去就做杨梅汤。”
“好!”
两人都是打小往山上跑的,杨梅树在的地方又不高,不过两刻钟便到了。
刚进六月,杨梅大多还是青的,两人挑挑拣拣,摘了一些红绿相见的,少数几颗全红的,便拎着篮子往另一棵杨梅树在的地方去。
沈凌之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偏离了大路,整体还是往前,但走的是山间杂草茂密的地方。
进入雨季,山里该出菌子了,虽说还不到第一茬菌子出的时候,但也有那么一两朵菌子冒头了。
“哥哥,快看我,我捡到一朵红菌!”
林樾刚开始还疑惑沈凌之怎么越走偏,现在完全明白了,“是吗?今年的菌子出得可真早。”
沈凌之拿着菌子跑过来,声音略带惋惜,“还是太早了,长得干巴巴的,一看就不好吃。”
林樾也点头,“还是扔了吧,现在的菌子还不能吃呢,等过段时间下了雨咱们再来捡。”
“哥哥,我们到时候能不能早上来捡菌子,下午去摆摊啊?”沈凌之问完觉得十分有道理,菌子也是能卖钱的,尤其是松茸,镇上的有钱人最爱了。
林樾想起往年卖菌子的情形,点头道:“我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咱们摆摊卖吃食的时候就能顺带卖菌子,若是租摊位都只用租一个,还省钱了。”
说道钱,林樾又有了新想法,眼睛瞬间亮了,“凌之,你说咱们能不能收菌子去镇上卖?菌子种类那么多,有的人偏只爱其中一种,但一个人能捡到的量是有限的,咱们收了村里人捡的菌,再按种类分开卖,应该也能赚钱。”
沈凌之在这方面胆子没那么大,收了菌子万一卖不出去砸手里了,这得亏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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