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章
明珠决定将那个纸包丢掉。
他紧紧将那纸包握在掌心,明明外头有风,却沁出一手心的汗。
石头底下、草丛里?
可万一被捡到的人误食该怎么办,最好是一了百了连药带纸都丢进水里。
明珠正要丢,却看见了那一团跃动的鱼儿,若是将这一整片水都污染了,那他才是最大的罪人。
他打消此想法,在这宫墙内乱转起来,随行的一众宫人在他勒令之下远远跟随,闹不清主子为何不好好休息,反出门拉练,走了半天不见个头尾。
终于,明珠停在了一棵银杏树下,一旁则是一口枯井,杨春喜和孙有乐遵从他指示将压在上面的石板推开,又稀里糊涂地走出了院子,望着那黑洞洞的井口,明珠在心里拜会了各路神仙,求其保佑,这才把纸包丢了下去。
而他手也因长期紧握而通红。
看明珠整个人垂头丧气,甚至今日都未怎么梳妆,路过鹭池时,杨春喜提议,“殿下,您午膳都没怎么吃就出来了,要不要在这儿歇一会儿?”
明珠心中百般忧愁,他不清楚是否这就是长大的滋味,点了点头,坐在了亭榭之中。
孙有乐从盒中端出板栗糕山楂酥,全是时令的点心,取出品质最好的原料送进宫中,再送进明珠的嘴里。
明珠边吃边抬头看南飞的雁群,天尽头是他们的家,可明珠却不知道他自己的家在哪。
他定然是睿王计划中的一环,所谓另有图谋绝对于谢旻不利,睿王事情败露的那天,也是他的死期。
他一定会死的很凄惨,可想到他是替了谢旻,他又觉得自己的死算不了什么。
明珠是因为皇帝才成为明珠,皇帝不在了,他便不再是谁的明珠。他死了,皇帝恼羞成怒也罢,千万不要伤及身体,天下百姓还指望着他,若使睿王做了皇帝,那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了!
明珠眼中凝着鹭池中终年不散的愁雾,不晓得先到的是明日还是事发。
可他又觉得自己并不后悔,能有幸认识这样多对他好的人,三幺儿愿意当牛做马几生几世在换来。
明珠对着水中震荡的涟漪笑了笑,将未吃完的点心都赏给了跟随的宫人。
孙有乐满脸担忧,“殿下您再吃点吧,才吃了几块呀,奴婢们仅帮您收着,回宫了再吃。”
明珠想了想,说道:“那你们一人拿一块吧,有乐,我记得你爱吃酸甜的,山楂酥味道很好。”
“诺。”
宫人们各自吃了点心,明珠却还不打算走,他只是静静地坐在池边发呆,快到了膳时才启程回太宸殿。
进宫前看到了几个从来对自己颇有微词的白胡子老头,明珠知道他们是为了江州灾情而来,先候在门外,等他们迈出门槛后才对他们行礼,几个老头回礼,嘴里念着惭愧惭愧得走了。
明珠用膳时眼睛不住盯着谢旻看。
看到谢旻都拧眉,问:“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