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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这种痛砭入骨髓,可常欢硬是咬着牙,生生忍住,一声不吭。
毓华忍不住轻言责备:“刚才替你上药,难怪怎么都不让我替你除去上衣,原来……怎么都不知道开口的!”
说着她嗓子哑涩起来,显然是哽咽了。
“就是见不得你这样,不想让你担心。”常欢微微侧首看向毓华,低声道。
毓华拿出药膏,替她将伤口一一敷上。
望着常欢背上那像四处爆开的罂粟花海般的伤口,毓华疼惜无比地伸出指尖,隔空轻轻抚摩着常欢的伤痕。
那一刻她多么盼望能有传说中那些散仙、地仙的特异功能,一伸手就能将常欢身上的伤口愈合,让痛楚瞬间消弭。
“好了也会留疤。”毓华喃喃道,“我若是早一点,早一点赶到军营就好了。你就能少吃很多苦头。”
“姊姊别这么说,如果不是你去通报冯督军,我和有喜姐姐早被烧死了……”常欢伸出一只手,攀住毓华的手腕,语气十分认真,“姊姊,是你又一次救了我。”
毓华摇摇头,轻轻地常欢身上的伤疤上吹了几口气。等药膏一干,刚打算把衣服替常欢披上,凌有喜凑过来瞧了两眼。
“这算不得什么大事。”凌有喜胸有成竹地道,“等她伤口料理清爽了,我给她刺好看的花纹。”
凌有喜说她会刺青,从前在村子里跟一个过路的异人卖货郎学的。后来村子里但凡有人出去打仗脸上挂了相的,就找她来在肌肤上“修修补补”一番,经她手打理出来后,完全跟换了个头似的,比原初的那副皮囊不知道高级多少。
“那就拜托你了。”毓华语意中透着一丝欣悦,虽然她们经历了这番生死劫,但将之视为新生,总能让人为之振奋。
翌日,凌有喜晨起先去打探了一圈周边环境,告知二人,这一带战火暂时熄止,战场估计是转移了。
于是,三人便先去了附近的村子,打听有没有擅医治动物的大夫。幸好遇到个村医,替南枝看了后腿,花了半天功夫做了手术,替它取出了子弹。
又好生让南枝休养了大半日,三人方才上路。
南枝虽取出子弹,同人一样,依旧需要时间恢复元气,再说三人也无法共骑一马。三人一马便一起并排慢慢走着,顺便谈天。
三个女孩儿一起上路,可想而知,说到投缘处会有多么热闹。
虽然行走多在野外,战火又在不远处,行路几多艰辛,但彼此作伴同行,在荒山野岭遍洒银铃串串,既壮大了声势,又能减轻不少独行时的寂寥心情。
毓华惊奇地发现老徐口中那个狡狯如狐般的六姨太可一点都没有他说的那般可怖,只不过比寻常女儿家多一份灵巧罢了。
凌有喜会很多生活的手艺,吃穿用行上都有能凑合却又不会将就的本事:
比如条件所限,沿途遇不到饭庄酒店的,便问农人村妇讨几个馒头,她会将这些馒头切片生火烤过,吃那份焦黄的香味。
再如出来得急,几个人都没有多余的衣衫,她就让毓华褪了几个首饰,沿途找些不同的女人换了些干净的旧衣物出来。
而这些物什的换取,这份同各色人等打交道的能力,恰恰是毓华和常欢欠缺的。
正是因为凌有喜身上浑然一体的这份俗人气,能让她出入烟火市井之中,让男女老少见了她都没有防备。
又因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甜本事,每次都能达成目的。
毓华完全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隐隐明白,难怪老徐当初会被她迷得七荤八素。
不过毓华一点都不鄙夷,反倒很羡慕,在乱世之中,这确是一门生存的功夫。
三人一路前行,有了凌有喜的出力,没有遇上什么麻烦。
当然也亏得毓华脑子好,记了路。
之前她一直在筹划怎么逃离徐家,因此做好了一切准备功夫,包括从老徐手里搞到了一张附近的作战图。
虽然后来被关进地下室,逃走时什么都来不及随身带走。
可她因好几晚反复盯着这张地图研究怎样逃离西北,因而不知不觉就将这张地图印入脑子里了。
在与常欢、凌有喜汇合后马上把这幅地图原貌复刻出来。
三人立刻研究出行之路。她们本打算,既然西北战燹遍灼,那就一路往南吧。
先抵达湘西,因毓华和常欢熟知这一带,方便打听航道,置办路上的行头。等休整一两天后就可沿水道去往繁华富庶的江南。
没想到毓华却在半道改了主意。
“常欢,你不是一直想去看水中花吗?要是离这里不远的话,我们不如去你心中向往的圣地,可好?”
常欢没想到毓华居然把她随口说的小心愿记得如此确切,虽然感动,却摇了摇头。
“姊姊,那是个无比清洁的圣地,可我们现在穿得这样破破烂烂的,恐怕不太方便吧?”
“我说两位姑奶奶,你们是去看花,又不是去礼佛。就算去庙里,佛菩萨也只拷问你们的心地是否干净,跟外面穿的衣服又有何干?”
毓华还在踌躇,凌有喜听不下去了,在一旁插嘴道。
可她说得还真有几分道理。
“是,我想我们去看花,用的是心看,战难之际,不要在乎繁文缛节了。”毓华柔声道。
常欢没有再说什么。
她记忆中,前世那家酒吧之所以得名“水中花”,正是因为酒吧老板曾去过青海湖,在湖中与那种稀世名花有过一次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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