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4章(第1页)

林琳还记得上辈子吃过的龙虾,吃了虾身外,虾腿全是壳。不像霍格二世·王给的3000斤左右重的龙虾,单单只是虾腿,一只就有几十斤甚至上百斤重。

那虾肉,劲道又好看。切割剥取虾腿肉的时候,林琳看到就猛流口水,简直馋死一个人。

更别说虾身,那简直肉多得不得了。

弄这些,林琳做了好久,起码2个小时过去。万幸未婚夫交给他养育的两个孩子都不在家,不然的话,林琳根本不知道怎么解释。

林琳处理好后,还找出空气清新剂,到处喷洒,让整个房间充满甜腻的味道后,林琳这才拿着一块切割好,大概有三斤重的虾腿肉,准备做满满的一锅虾滑。

游健这边呢,他抢到的红包数量有点多。光是帝王蟹就有三只。单单看游健一个人切割的话,大概游健今晚不要睡觉了。

而且游健是皇帝啊,他吩咐伺候他的人做事情就是了。所以游健当天是没有处理的,并且抱着美好的心态,迅速入睡,直接一夜无梦,等第二天醒来,游健上过早朝后,才叫上曹化淳和王承恩安排人手,将三只超大帝王蟹都给处理了。

不提曹化淳和王承恩看到超大只,加起来起码有将近两吨的帝王蟹,是如何如何的目瞪口呆,反正曹化淳、王承恩两人亲自动手,将三只超大帝王蟹给肢解了。

之后游健送了几百斤蟹肉到慈宁、慈安宫,又送了几百斤给国丈周奎家,然后亲近的文武百官都送了,每家送的是50斤。

再然后东西厂、锦衣卫都送了,甚至辽东那边还送了5000斤蟹肉过去,让辽东将士们好好尝尝‘星际虫族的肉’。

这么一分,三只帝王蟹还有点儿不够,于是乎游健又让王承恩、曹化淳将超大龙虾,超大基围虾,超大鲍鱼给处理了。

曹化淳和王承恩觉得他们两个人的话不太搞得定,又把骆养性以及锦衣卫的好手找了过来,一起动手将超大海鲜给处理干净。

骆养性超级惊讶,还连连咂舌表示这海里的生物,个头也太大了吧。

“味道好,万岁爷喜欢就成。”曹化淳挺乐呵的说:“再说万岁爷可是大方的主儿,从来不吝啬赏赐手下。倒是那起子黑心的家伙,总是喜欢无所不用极其的抹黑万岁爷。万岁爷不过抄了几回家,就被那起子黑心的家伙骂暴君。万岁爷真要是暴君,首先就把乱说话的黑心鬼给宰了。”

骆养性:“我对万岁爷忠心不二。知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还请曹公公放心,今天这事儿,我骆某直接咽进心里,什么都不会说更加不会提起。”

chapter114黄河(1)……

曹化淳对外的形象,就是阴险的代名词,很懂献媚。可那是对外,对内,其实曹化淳很好,很会做人。

对自己人对外人截然不同的态度,特别是对游健,那真的算是掏心掏肺。

王承恩也是如此。

确切的说,其实王承恩是曹化淳培训出来的。

骆养性却不一样,作为锦衣卫的总指挥使,肯定是有家庭的。总指挥使的官职不世袭,但是各地卫所的千户百户却是世袭的。

类似成了军户,后代子孙都会是军户,家中小娘子也会嫁给同样是军户的人家。

最多就是家中男儿争气,考取功名,然后弃武从文,也就从这一代从军户变成了士族阶级。

锦衣卫又和传统的军户不一样。锦衣卫可以从军户中选拔,但是他们主要的工作,是情报收集。相当于后世的特工机构,而军户,则是保家卫国的主力。

总之骆养性是忠心的,也颇得游健信任。曹化淳这老奸巨猾的老狐狸,自然的也就表现出慈爱的一面。

都挺受用的。

“万岁爷仁慈,不管得了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多的,都会选择给手下分。咱们啊得了好处,记着万岁爷的好就成了。多的,咦,对了,不知辽东那边如何,杂家听说那健奴胚子最近又打算扰我大明边关。估计是想趁着天灾频频,打我大明一个措手不及。”

“辽东有卢大人在,固若金汤。”

“就怕健奴搞些阴损手段,错不及防遭了算计。”

“没事儿,到时候让张瑞川再去炸一回盛京。”

“哈哈哈,对,让张瑞川那小子时不时,就去盛京转悠一圈,让那健奴知晓当乱臣贼子的下场。”

女真起源建州,又称健奴,和鞑子一样,具备侮辱性。明面上,很少有人当着面儿喊健奴鞑子,但脾气上来,像陈世乌那种,想要‘名流千古’,所以就使劲儿在雷区蹦跶。

结果陈世乌活得好好的,还准备鼓动游健再来一封‘哈哈哈’的书信,好带去盛京气死皇太极。

曹化淳几个呢,私底下要吗鞑子要吗健奴的称呼,偶尔称呼后金的皇太极为鞑子皇帝

言语间的不屑,不用强调就流露出来。现在的情况就是,闲聊时一起鄙视后金。

另外还谈论了一些国事。主要与辽东有关,还有安南郡、寮州郡、蒲甘郡三郡事宜。不知不觉间,游健交代三人处理的超大海鲜,全都处理得干干净净。

据霍格二世·王所说,海鲜外形,并且能在星空遨游的虫族,除了内里柔软可食用外,它们的外壳坚硬,适合做武器。

王者和肉包、最佳死党、贰神他们已经将超大龙虾的壳以及虾腿制作成了武器盔甲。

特别是王者,他一个霸总世界的隔壁老王,居然搞冷兵器和盔甲,还防《圣斗士星失》里的十二星座圣斗士的盔甲和武器。还一个劲儿的在群里鬼哭狼嚎,喊着‘男人至死是少年’的憨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