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敲打着窗棂,溅起细碎的水花。
屋内,萧知念瞥了眼窗外知青点的烟囱已经在冒着白烟。
萧知念端起桌上的搪瓷缸,抿了口已经微凉的水,视线落在坐在对面板凳上、正说得眉飞色舞的林丽身上。
林丽性子热络,就是有时候热络得过了头,比如这会儿,聊起村里张家长李家短,愣是没看出萧知念眼底那点“该散场了”的暗示。
萧知念清了清嗓子,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自然:“林丽,这都快到饭点了,你不用回家做饭啊?”
林丽正说到兴头上,闻言愣了一下,随即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连忙摆手:“哎哎,知念你可别误会!我可不是那号想蹭饭的人,我家缸里有米有面,粮食足着呢!”
她说着,还特意挺了挺胸脯,那一脸“姐不差这点粮,姐是有底气的大款”的模样,配上她略显圆润的脸蛋,让萧知念憋不住差点笑出声。
这模样,说是“大款”,不如说是怕被人看轻的小姑娘家心思,倒有几分滑稽的可爱。
“行行行,我知道你家有余粮,心里不慌。”萧知念忍着笑,下了逐客令,“那你赶紧回去做饭吧。我也得开火了,总不能饿着肚子。”
她一边说,一边状似遗憾地叹了口气,“说起来,这鬼天气,如果不下雨,去镇上供销社转转会多好,说不定能碰上有没有新进的好东西呢。”
林丽闻言,用一种“你是不是傻”的眼神看她:“你可拉倒吧,不下雨?不下雨你不得去上工割猪草?还供销社?能让你歇口气就不错了!”
萧知念被她噎了一下,想想也是,这年代,想清闲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她也不再废话,直接起身,半推半搡地把林丽送出门:“是是是,你说得对,快走吧快走吧,雨好像又大了点。”
“哎你这丫头……”林丽的声音在雨幕中渐渐远去。
萧知念关上门,靠在门板上长舒了一口气。开玩笑,她哪是真要生火做饭,她是等着回空间里“改善伙食”呢!
她走到灶台边,熟练地往灶膛里添了几根柴,点燃,又往锅里添了半锅水,盖上锅盖。
很快,一缕淡淡的青烟就从屋顶的烟囱里冒了出来,在细雨中慢慢散开,完美地掩人耳目——任谁看了,都会以为屋里的人正忙着做饭呢。
做完这一切,萧知念意念一动,下一秒,她的身影就消失在了简陋的小屋里。
萧知念先直奔仓库。仓库里分门别类地堆放着她囤积的各种物资,从粮食到布匹,从种子到工具……
她今天想吃点顺口的,目光在货架上扫了一圈,落在了角落里一捆晒干的红薯粉条上。嗯,红薯粉条不错,q弹爽口。
正准备拿粉条,眼角余光瞥见了角落里一个木桶。
哦,对了,那是上次祁曜送来的鱼。
上次他送了半桶杀好的鱼过来,她直接收进了仓库,想着什么时候有空就做来吃。
她打开木桶盖子,一股淡淡的鱼腥味扑面而来。萧知念数了数,哟,不多不少,正好七条呢!
都是巴掌大的鲫鱼,用来做鱼丸最合适不过了。
“就做鱼丸吧。”萧知念打定主意,“做多点,搓成丸子放起来,下次想吃的时候,直接下水里煮,再配上红薯粉条,简直是绝配,简单又方便。”
她一边想着,一边拿起一条鱼掂量了掂量,心里忍不住又嘀咕了一句:“当然,如果有牛肉丸就更好了,那滋味……”不过也就是想想罢了。
这年头,牛是多金贵的宝贝啊,那是生产队的主要劳动力,除非是老死了或者意外伤亡,否则绝对不允许私自宰杀的。
胜利村全村也就只有两头牛,被队长当眼珠子似的护着,谁要是敢打牛的主意,那可是要犯大错的。
“有鱼丸已经很不错了,不能贪心。”萧知念很快打消了不切实际的念头,将木桶盖好,打算先去处理一下外面的“收获”。
她前段时间在黑土地的一头种了些热带水果——菠萝蜜、榴莲、椰子、荔枝、龙眼、西梅……按空间里的时间流速,早就该成熟了。
只是前段时间秋收太忙,她每天累得像条狗,晚上回到空间倒头就睡,根本没精力过来打理。
果然,一走到那片果林,萧知念就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菠萝蜜像一个个巨大的纺锤挂在粗壮的树枝上,沉甸甸的,压得枝条都弯了腰;
榴莲那带着尖刺的外壳在绿叶间若隐若现,虽然还没打开,仿佛已经能闻到那股独特的浓郁香气;
椰子高高地挂在树顶,青中带黄;
荔枝和龙眼一串串的,红的像玛瑙,黄的像珍珠,沉甸甸地坠满枝头;
还有西梅,紫黑的果子圆润饱满,看着就让人眼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