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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其实还没完全开辟茶马古道,但西汉开辟了一条“蜀身毒道”,也曾通过这条路进行过茶叶和丝绸的出口贸易,而蜀身毒道与我们熟悉的一个老朋友有关系,没错,又是那个凿空西域的张骞啊!】是张骞!刘彻惊喜地“嗷”得一声就站了起来,将急匆匆赶进宫来、扶着发冠一路小跑得气喘吁吁的桑弘羊吓了一跳。【张骞当年被汉武帝派去出使西域,虽最终没能完成联盟大月氏的任务,还历时十年,才破衣烂衫回到长安。但他回来后除了开创了中西方往来的先河、带回来许多作物种子,如葡萄、石榴等,丰富了中国的农林品种;还带回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直接影响到了汉武帝的决策。张骞回来给汉武帝汇报的许多情况中,有一个信息与博南古道有关,博南古道也被称为“蜀身毒道”。而张骞的消息也直接影响了汉武帝开发西南夷的政策。司马迁的《史记》还记载了这段汇报,张骞说,在大夏时,“见蜀布、筇竹杖“。大夏国人告诉他,这些东西是大夏国人去身毒交易来的。张骞因此判断,印度既然有蜀物,应该“此去蜀不远矣。从蜀宜径,又无寇。”这段史料中的“见”字很关键,它在汉朝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看到,二是发现。从这个“见”字,我们也可以看出张骞他敏锐的观察能力。当时的四川也就是蜀地,那可不是什么繁荣的地区,在汉朝算是很边远落后的,但当时长期生活在长安大都市的张骞却能在大夏识别出来自四川的布匹和筇竹杖等,可见他的记忆以及学识都非比寻常。看来只要不让他去打仗,他还是很靠谱的。】漠北,许久不曾听见自己名字的张骞也很是惊喜,结果还没激动完又被仙迹最后一句话浇了一盆冷水,他欲哭无泪地想,他也不想带兵作战啊!张骞的大喜大悲刘彻不知道,他正连忙找人询问,早早就派出去去援救张骞的人有没有传信回来,已经走到哪里了?是否找到张骞的身影了?另一边,桑弘羊已经完整记录下了林老夫子所言大夏与蜀国贸易的史料。他很聪明,已经从中看出了利益所在:张骞说的没错,身毒有蜀地的东西,肯定离蜀地不远,而那边能够进行贸易,也说明路途比较平安,这是一条很安全的、从西南通向西域的新道路。如果打通这条蜀身毒道,从身毒再前往西域各国,就可以不受匈奴从西北隔断大汉联络西域的威胁,既能畅通西域之路还能开发西南疆土,一举两得!刘彻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与桑弘羊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希冀,他相信,那个“历史”上的他一定也能明白其中的价值所在。【汉武帝采纳了张骞的建议,派三路人马去西南夷寻找开辟“蜀身毒道”,其中一路使臣已经到了大理,却也和张骞一样倒霉,被当地的部落俘虏,没能完成使命。但汉武帝并没有罢休,派兵南征时顺带又派使臣前往身毒,最终还是打通了这条从四川成都,经云南的大理、保山、德宏进入缅甸,再通往印度的西南陆地“丝绸之路”,后来这条路还延伸到了东南亚,西汉的商人通过这条路与大夏商人进行大量货物交换,不仅仅是茶马贸易繁荣,还有丝绸与邛竹杖,为汉武帝换回了不少金银玉石、琥珀与琉璃。】刘彻听得眼中异彩连连,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坐在金山银山中数钱怎么也数不尽的样子,他立刻安排人去招募熟悉西南道路的勇士,提前为他打通这条布满金银利润的道路!安排完,他不禁赞同林老夫子的话:“张骞的确功不可没!”只要不带兵打仗。【不过这条“蜀身毒道”的最大价值却没被汉武帝以及当时的所有使臣、商贾发现。也可能在那个时候,棉花还只是一种名不见经传、平平无奇甚至有些杂乱的矮树或者灌木吧?】刘彻立刻竖起耳朵来:什么?棉花?与木棉相同吗?用来做什么?幸好林爷爷已经自顾自说下去了:【我们现在很熟悉的“棉”字,其实直到宋朝才出现,宋朝以前,中国只有带丝旁的“绵”字,没有带木旁的,棉花传说是南北朝时期进入中原的,有关最早棉花的记载就写了:“宋元之间始传种于中国,关陕闽广首获团神其利,盖此物出外夷,闽广通海舶,关陕通西域故也。”这话的意思就是,棉花传入我国,大约是两条路,一条便是亚洲棉途径当时叫身毒的印度传入云贵地区,之后又传到两广福建与四川;第二条途径便是非洲棉,经西亚传入新疆与河西走廊,之后传播到黄河长江流域。直到宋朝,松江人黄道婆从黎族人那里学习了纺织技术,这个对种花家无比重要的纺织品原料,才正式完成了由珠江流域到长江流域再到黄河流域的空间分布。】秦朝,嬴政更是得到了意外之喜:原来那个非洲也在新疆与河西走廊那个方向,于是连忙命墨家子弟将非洲的方位大致标在了大秦的西方。但他很好奇,这个“棉花”有什么用呢?【实现一个长生不老的小目标:棉花对古代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以前没有棉花的时候,也能活啊。】林爷爷摇摇头:【不,棉花的重要性是无法替代的。如果不重要,当初美丽国甚至不会爆发南北战争了,棉花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只有可供充填枕褥的木棉,没有可供纺织的棉花,面对漫长又寒冷的冬天,贵族能够在衣物中填充蚕丝做成的丝絮,穿戴皮裘御寒,普通的老百姓衣服里却只有碎麻或麻絮,麻这种东西,咱们应该都知晓,它适合夏天穿着,因为它散热性特别好,把麻絮在衣物里,保暖效果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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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