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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雁行既是洛书的爱人,也是同他没有血脉关系的亲人,永远排在他心里的第一位,他对沈雁行的重视程度远超于对他自己。而友情于洛书来说同样十分重要,排在这份情感第一位的江岁,就形同他的半个家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记恨过刺穿自己左肩的那一剑。若是江岁真的就这样死在了沈雁行手上,他必然会难过很长一段时间,亦会长时间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沈雁行很清楚自己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也很清楚江岁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他并不想见到洛书因为自己的过失而伤心与自责。以及,这是乔思衡苦等了几千年才失而复得的爱人,若是再害其失去一次,恐怕折在他手里的命就不止江岁这一条了。
他敛起脸上所有的笑意,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浴袍,蹙着眉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哥哥,江岁哥他……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我的那一掌是不是害他伤得很严重?”
洛书看出了沈雁行心底的担忧,轻轻握住他紧攥成拳的手,缓缓说道:“你那一掌虽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内外伤,但也阴差阳错地除去了他体内的锁魂钉,你千万不要因此而感到自责,于阿岁来说,你这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先前意识清醒时,还叫我帮他对你道一声感谢。”
知晓江岁尚在人世后,沈雁行心里舒了一口气,原本蹙起的眉头也随之慢慢舒展开来,他快速消化了一下洛书所说之话,问道:“先前意识清醒时……江岁哥现在是还处于重伤昏迷的状态吗,所以他才来不了?”
洛书摇了摇头,回道:“这几日在玉卿的精心调养下,阿岁的伤基本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是因为蛊毒侵入内府与经脉太久,有些伤到了根基,加之现下又没了锁魂钉的压制,所以才一直反反复复地昏迷醒转。为了尽早除去阿岁体内的蛊毒,他们前两日就已经返回昆仑去寻药了,越溪也是陪同着他们一起回去的,恐怕他们短时间内是赶不回来了。”
听到江岁的伤势基本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沈雁行心里绷紧的那根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他长舒了一口气,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干脆就回昆仑去筹备婚礼吧。此地不过只是我们暂时栖息之处,而孕育我们、护佑我们长大的昆仑才是真正的家,像婚礼这种如此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回到家中办才更能体现它的意义。”
洛书轻轻地拍了拍沈雁行的手背,说:“嗯,理应如此,我们明日就动身赶回昆仑。”
“哥哥,要不今年这年就顺道提前过了吧,也就免得他们再往回跑一趟了。”
“好,都听你的。”
大抵是在十几年前,因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与进步,各式各样新鲜有趣的玩意儿,吸引了常年住在昆仑的神明们,他们本就有些厌倦在昆仑孤燥无味的日子,变得更加向往丰富繁华的都市生活。
于是,就有神明提议大家佯装成凡人去人间生活,而提出这个建议的领头人,就是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沈雁行,他也很快实践了自己的提议,把“宠物”朱雀变成只火红色的鹦鹉,来到了民风火辣豪爽的渝市。
有战神大人在前带头开了先河,就陆陆续续开始有神明动身搬离了昆仑,去往世界各地找寻新的栖息地,没过多长时间,就基本都搬走完了。洛书不放心沈雁行独自一人在外,也只好跟着一起离开了他们唯一的归属地。
昆仑神域是天地灵脉的起始地,是大部分神兽的栖息地,这里生长着世间难寻的珍贵草药,人世间已经灭绝的物种几乎都能在此处寻见。昆仑是个十分重要的地方,决计不可为魇行者所染指,此地一旦被毁,天地灵脉就会迅速枯竭,这世间就会变得民不聊生,甚至于天地生灵全都走向灭亡。
洛书离开昆仑前,将世间所有神明召来,在神域集天地灵气形成的屏障外,合力设下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屏障,双重防护才更为保险。每年春节时,所有神明都会返回昆仑,加固外围的屏障,再顺道一起过个年。
沈雁行拉起洛书的手朝着床边走去,接下来的深夜谈话,他们会一起合衣躺在床铺上完成。
某个粘人精把洛书当成大型公仔一般搂抱着,向他了解了在自己两次昏迷后分别发生的事情,以及玉卿他们对药人相关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结果。
千魂祭那日的现场十分混乱,沈雁行刚击杀掉所有黑色大扑棱蛾子,那个被叫作锦娘的女人又重新召出来一大批,不讲武德的魇行者就开始趁乱放冷箭。
秦越溪一手抱着人高马大、意识全无的沈雁行,一手抡刀削“王八羔子”、砍大扑棱蛾子,同时还要分出精力去提防从背后捅黑枪的,这样的几番回合下来,她几乎被那杀千刀的折腾得精疲力竭,拼命保护江岁的乔思衡亦是如此。
原本占据上风的他们,就因这突生的变故,而变得狼狈不堪。
而杀千刀本人则乐得清闲自在,挑了块儿看起来很好坐的大石头,把昏迷不醒的阿银当成垫脚的墩子,操控她的走狗与飞虫们乱搅混水,还时不时射出几根淬了尸毒的银针,去干扰本就已经手忙脚乱的两人,看起来就跟在耍猴儿似的。
等秦越溪和乔思衡都被折腾得精疲力尽后,锦娘把在场除阿银之外的所有魇行者,以及那群漫天飞舞的大扑棱蛾子,融成了一团巨大的黑色光球,再化作一把数十米长的利刃。她以利剑为阵心,快速画出一个法阵,将其作用放大至数倍,成功破开了洛书他们设下的屏障,带着拖油瓶阿银远走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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