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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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按理说她应该感谢的,但人就怕对比,原本一家子都生活在大河村,甚至分家后他们家分的东西不少,生活水平差不多,但自从小叔子一家搬去了府城,他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大到好像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她的目光坐在周芷身上精致的衣物上,连袖口都是有着刺绣花纹的。

反观她,生了个孩子,依旧是粗布麻衣。

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对周芷的态度也渐渐冷下来。

周芷自然注意到了她的目光,再看看她眼里的苦涩还有什么不懂的?

但是她也并不打算一直藏着掖着自家条件好了的事,一是这种事藏不住,二来她也不想委屈自己,明明可以过得舒服些又为何要顾及别人的目光。

“嫂子昨天让大哥过来说家里没鸡蛋了,这不,我特意买了一篮子鸡蛋给大嫂补补身体,还有阿娘准备的一些补品,大嫂可千万要保重自己的身体,这些家里都有,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她笑意盈盈的,也满脸都是关心,可钱霞却偏偏觉得脸热。

她昨天是特意让江大郎过去讨东西的,觉得婆婆现在手里都那么富了,稍微漏一点出来也够他们家好长时间的嚼用,只是没想到正好被回来的小叔子夫妇撞见。

迎着周芷关切的目光,她硬着头皮道谢,“我这里平时什么东西也不缺,多谢弟妹好意。”

周芷:“那就好,不过有需要了嫂子也别客气。”

她也只能提点到这,要是钱霞还一味的眼热不属于她的东西,那她也不会任人宰割。

要是他们真的有困难,她肯定不会袖手旁观,该帮的肯定会帮,就凭他们早年间对江序不错,她嫁进来后钱霞对她也是十分友好,她愿意承这个情,真有需要了不仅江序会帮忙,她也是能帮的绝不会推辞,但要是他们得寸进尺,破坏了这份情谊,那也别怪她以后心狠。

钱霞面色越发羞窘,脸皮涨的通红,明明周芷句句都是关切的话,但她却好像被人打了一巴掌,混沌的思绪清明不少,深吸一口气,“那就多谢弟妹。”

两人又聊了几句,时间差不多,周芷便和江序告辞离开。

他们走后,江大郎兴冲冲的抱着孩子跑进来,“媳妇,刚才三郎抱了我们儿子好一会呢,说不定以后咱儿子也会成为一个文曲星。”

他兴高采烈,钱霞却兴致不高,抱回儿子,看着他熟睡的面容,道:“大郎,一会去抓只老母鸡给阿爹阿娘补补身子,他们回来这么久,我们都还没尽孝。”

江大郎却又些犹豫,“可那是给你补身子的,好不容易……”

“快些去,我这里不缺吃的。”

钱霞截断了江大郎的话,低头亲了亲儿子,想着刚在周芷的话,心里暗下决定:

以后还是不能想些歪心思,人与人之间的情份是处出来的,要是一味的索取那换谁都会心生厌烦,而且以后要是她的儿子真的有读书的天赋,还得仰仗他三叔,毕竟是亲侄子,再加上这么些年处出来的情份,她相信江序会对有天赋的侄子多加培养,就算没天赋,有这么一个会读书的叔叔在,他以后也不会差了。

还有她的女儿,眼看着翻过年就十岁了,再过几年便能嫁人,她不想把她嫁给一个地里刨食的农家汉子,和她受一样的苦,以她和她爹的本事不能替她找什么好人家,还是得靠着她三叔,再有她能看出来周芷挺喜欢她女儿,念着这一点,周芷都会帮帮这个喜爱的侄女。

她也不求她嫁给什么大官人,这不是她这种小老百姓能够肖想的,只求她以后能吃穿不愁,平安顺遂便好。

缓缓吐出一口浊气,一直堵在胸口的郁气都消散不少,想通了之后,再想想自己前段时间出的昏招,她都恨不得拉住当时的自己,但事已至此,还希望现在能多加弥补。

不过好在她还没做些更过分的事,比起江二郎一家来,他们家算是省心的。

江序与周芷回到家不久,江大郎便带着只老母鸡登门,说是给张金花和江老爹补身子的。

一家子面面相觑,张金花收了老母鸡还有些不敢置信。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要知道她回来的这段时间只有她给大儿子家送东西的份,可从来没收到过他们家送来的东西。

不过大儿子和大儿媳既然现在还念着她们,她自然是开心的。

看着张金花明显高兴起来的神情,周芷的心情也好上不少,能有个通情达理的妯娌自是再好不过,像刘芬那样的嫂子有一个就够够的了。

嫉妒

县城集市。

“哎,你听说没有,大河村里那个秀才回来了,就是考上府学那个。”

“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之前差点病死的?”

“可不就是他吗!人家这次回来可是衣锦还乡,那通身的气派,啧啧!真叫人羡慕!”

“他不是去读书吗?怎么,府学读书还发钱?不可能吧!”

“不是,是他们家在府城里头开了家店,听说生意红火着呢,乖乖,你想想,那可是在府城,这一天下来不得挣好几贯大钱?赶上我们幸苦一辈子的收入了!”

“谁说不是呢,他老子娘也是好命,生了这么个好儿子,真是享上儿孙福了。”

“哎,那他成婚了没?没成的话,我家里有个女儿那可是娟秀的很,你看看这事能不能成?”这要是成了,那他可是秀才的岳丈,说不准以后还是举人岳丈!

听着的人瘪瘪嘴,对他很是看不上,他那个女儿他又不是不知道,还娟秀呢,长得和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能找着婆家就不错了,还想攀上人家秀才公,想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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