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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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这太贵了,她舍不得,再说前世吃荔枝吃多了,可白圭没吃过。

她开始出门琢磨染料的事,她记得葡萄青的染料,需要先把布染成靛蓝色做底,再用苏木加染红色,用明矾固色後就是漂亮的葡萄紫。

藤紫确实用葡萄皮染色,但葡萄贵到吐血。

太费钱了,她家现在承担不起。

最後还是选了蓼蓝。

她最近看《诗经》中有记载:「终朝采蓝,不盈一襜;五日为期,六日不詹。」

这时节,蓼蓝草长得正好,她割了一箩筐回家,清洗过先晾着。

临回家前,还看到小河边有一片辣蓼草,两个长得极像,但辣蓼草不含靛蓝,染不出色,倒是可以做酒曲,过些时日来割。

然後把石臼拖出来,把明矾砸碎泡水放在一边,清洗乾净石臼,再砸碎蓼草。

都弄好了,才把毛线拿出来,打算开始染色,这也简单,浸泡丶晾晒,用明矾固色。

小小的一团毛线,也折腾了半天。

想着小白圭的生辰快到了,还要给他准备礼物,小孩喜欢啥啊,她猜不出。

她染的颜色浅,比月白深些的天水碧,就像这春日的天空,轻盈丶乾净丶清爽,越看越喜欢。

拍拍手放下,她一回书房,就见张白圭跪在太师椅上,翘着屁股,拿着毛笔在练字。

顺着她写的在练,已经写到了「鸣凤在竹,白驹食场。」

他手小,几乎捏不住笔,也不太会控笔,手腕没力气,笔画又绵又颤。

「娘。」他睁着湿漉漉的眸子,有些不服气。

赵云惜上前抱起他,摸了摸他肉乎的小手,轻声道:「白圭,事缓则圆,你如今才三岁,骨头尚未长成,若急着练字,伤了手骨可不好,背背书,认认字,往後的时光还长着,不要急着做大人的事。」

她记得在网上看过幼童的手部ct,小骨头很可爱,离得很远,大家都猜测是靠蓝牙连结。

反正三岁还是免了练字这样的苦差事。

张白圭有些苦恼地看着自己的手,他挽起袖子,露出一截胖肉肉。

赵云惜捏着他的手,带着他一起写了几个字,才温声道:「看,等你长大了,握笔便小事一桩,不必着急。」

张白圭乖乖点头,有些艳羡道:「娘,我想长大。」

他眸中有无尽的向往。

赵云惜笑了笑,她小时候也想长大。

「诗经已经背完了,我开始背孟子,爹说让我抽空把唐诗宋词都看看。」

张白圭说起读书来,兴致勃勃,眼睛像是会发光。

赵云惜心里就攒了疑问,等端午节时,张文明回来了,她才问:「你三岁时,便也能将诗经背完,开始自行背唐诗宋词了吗?」

张文明满脸莫名其妙:「我三岁还不认识字,五岁正式开蒙,还记得背《三字经》磕绊了,被夫子打了三戒尺,疼了好些天。」

赵云惜懂了,自家孩子确实不一样,因为她三岁写12345,这些数字都成了睡觉版,没一个能站起来的。

她在磨织毛衣的签子,她织毛衣的技术并不好,就是跟风给男朋友织围巾时,学了一手。

但能用就行。

张文明知道娘子对他冷淡,就去找小白圭,开始考校他功课,听见说诗经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他惊讶了。

各种刁钻地问,张白圭都能答上来。

「我儿,也太聪慧了?」他得意洋洋地抬高下颌:「随我。」

赵云惜瞥了他一眼,敷衍:「啊对对对。」

把竹签磨好,她就开始琢磨着织毛衣,想像是美好的,现实很残酷,织围巾和织毛衣根本不一样,她不会起个圆,想了半天,下面织一圈对起来,然後在第二圈织成圆,竟然成功了。

天水碧的颜色极漂亮,张文明问:「给我的?」

「给白圭的。」

他想的怪美。

赵云惜一边织,一边对着比划,织了两圈才想起来,她是要织坎肩或者针织衫,弄成圆,就成毛衣了。

端午前後,穿毛衣有些热了。

她又抽出签子,提着线头,一下就拆了。

「咦,这样厉害?」张文明惊叹。

赵云惜瞥了他一眼,有些无奈道:「你要不……带白圭出去玩。」不要绕着她转悠。

对方黑着脸不吭声了,她也不管,又重新量着开始织,留扣眼的时候,也是绞尽脑汁,试了半晌。<="<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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