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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说过,无人时候你当唤我永宁。”永宁公主痴迷地看着他俊朗的眉眼。从她第一次见到沈玉容开始,她就爱上沈玉容。这般年轻俊朗的男子,识得政事,做得华章,见他在高头大马上策马游街时,她就芳心遗落,再也收不回来。
沈玉容任由她拉着手,面上神色缓和几分,轻声道:“公主……”
只可惜,使君有妇。不过,到底不是什么大事,她是金枝玉叶的皇家公主,而他的妻子只是个小吏的女儿,纵然才貌双绝,也是低贱如蝼蚁。
便是这轻轻的一下头,顿时令永宁公主喜笑颜开。她甚至伸手去抚沈玉容的手,一边笑道:“我便知道,你也是念着我的。只是近来琐事太多,我倒不好来找你。明日明义堂校验下三门,不若你我都去观看,看毕后……”尾音消失在暧昧里。
所以她杀了她。
沈玉容微垂着脑袋,几不可见地点了一下头。
永宁公主晓得,沈玉容的心里不是没有薛芳菲的,薛芳菲生了一张好皮相,又有才女之名,和沈玉容又有多年夫妻情分。沈玉容尚且有余情,永宁公主却容不得他心里半丝不属于自己。对于薛芳菲,她不仅要她的命,还要她的名声、尊严,要她一无所有地死去,以最狼狈的姿态。
越得肆意起来。
谁让她占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
“瞧把你吓得。”永宁公主眸中闪过一丝不悦,随即飞快地隐没,嗔怪道:“我的人都在外面守着,我与你说话也无人听见。这些日子许久不见,你有没有想我?”
自己到底是赢家。
沈玉容退后一步,道:“公主慎言。”
沈玉容没有在御花园里多呆,毕竟宫中耳目众多,虽有永宁公主的人守着,到底怕出什么意外。薛芳菲死了还未半年,若是传出了和永宁公主有染,怕是堵不住悠悠众口,
“呵……”永宁公主又轻轻笑了一声,“原本以为这样的事,沈大人一定要去见一见的,没想到沈大人倒是不感兴趣。大约沈大人见惯了才女,更爱红粉脂色?”最后一句,话里带了轻佻的勾引。
永宁公主只得恋恋不舍地看着沈玉容的背影消失。
沈玉容一怔,垂道:“下官亦没见过。”
树荫下便是又无人了,永宁公主想着,隔三差五自己到宫里,表面是和刘太妃说话,实则是为了瞧一眼心上人,这般艰难。薛芳菲都已经死了,自己却还是不能和他日日耳鬓厮磨,无法光明正大,反而像是对偷情的人。想着想着,不由得哀婉起来。
“哦?”永宁公主讶然地瞧着他,语气带着些撒娇的烂漫,又像是诱人,道:“此事本宫也听说了。听闻明义堂的榜是姜家二小姐,当年被逐出姜家在庵堂里呆了八年,此次回京不过月余,入明义堂更是不过十日,却在此番夺魁。”她嫣然一笑,“果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才女呢,听说更是写得一手好字。本宫没有亲眼见过,沈大人以为如何?”
“厮守难呀……”她长长地叹了口气。
沈玉容移开目光,道:“陛下听闻昨日校考红榜已出,国子监榜和明义堂榜花落两家,与下官谈论此事。”
忽而又想起明日校验过后,又能与沈玉容有片刻的欢愉,永宁公主的眉梢就染上一层喜色。虽然对于这些有才华的女子,她一向不怎么喜欢,只因为这会令她想到薛芳菲。
“你方才从皇兄那里出来,是说了什么事呢?”永宁公主拿薄薄的纱扇轻摇,嘴唇涂了大红的口脂,丰润饱满,娇艳欲滴。
说起来,当初薛芳菲的字也是燕京一绝,只是薛芳菲写的是簪花小楷,姜二小姐字形却肖似男子。
沈玉容拱手行礼:“公主殿下。”
才女代代出,薛芳菲到底已经死了。
分明是眉眼上挑,骄矜的样貌,却是作温柔小意姿态,唤得礼貌端庄。
芳菲苑里,白雪看着姜梨正在练字,琢磨了一会儿,道:“姑娘的字写得真真大气。”
正是夏日,御花园树荫繁密,幽风凉爽,从树叶间隙洒下的一丝金线恰好照亮了她一半脸颊,端得是富贵明丽,只觉得那皮肤也是上好的羊脂玉,想让人摸上一摸。
“大气”,已经是白雪能想到的最文绉绉的词了。
永宁公主正在花园石桌前小憩,瞧见他,便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来,道:“沈大人。”
“是呢是呢,”端茶的明月过来扫了一眼,笑道:“和其他姑娘的字儿都不一样。”
沈玉容穿过御花园,往外头走时却在长廊处遇着了一人。
姜梨笑了笑。
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但并不妨碍现在就有人巴结。
她是薛芳菲的时候,前半生在桐乡,字迹龙飞凤舞,是学薛昭的豪气。后半生到了燕京,却开始改写簪花小楷。
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的中书舍郎沈玉容。洪孝帝眼下十分喜爱沈玉容,时常与他谈论时事,甚至有人说,洪孝帝有心想要沈玉容进内阁,当做未来的辅,姜元柏的接班人培养。
不为别的,就因为燕京城的夫人小姐们都这样写。为了不让自己显得特立独行,更快地融进这里的贵人圈,她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包括写字的习惯。
御书房,年轻男子从里走了出来,门前的苏公公躬身将他送出门外,瞧着他离开的身影感叹:不过二十出头,一朝中第,短短一年时间便爬到如此位置,果真是顺风顺水,后生可畏。
就连沈玉容,大约都以为她擅长簪花小楷。但今非昔比,簪花小楷固然娟秀,但身为女子,在世上行走本来就比男子更为艰难,只因世人待男子宽厚,待女子严苛。
正如孟友德所想,姜梨的这份考卷,果然是传到了宫中。
既然如此,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就好。倘若将自己当做男儿,自然也能扛得起世事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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