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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国:“是呢,今天这饭这么香,是因为食材给力。”唐玉宣:“怪不得呢,我就说老爸厨艺不可能突飞猛进。”唐建国:“………”唐婉月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几样菜,没看见胡萝卜。“姐,胡萝卜呢?”唐雪媚这会儿也吃得差不多了,她放下碗筷:“还在地里呢!”唐婉月:“辣椒这么好吃,胡萝卜是不是更好吃?”唐雪媚不是很确定,她还没尝:“应该吧,明天在你俩早点起,跟我去地里挖,到时候就知道了。”……踢出群唐玉宣也挑了两个:“姐,老妈说给外公外婆拿一些,要现在挑吗?”唐雪媚点点头,弯腰拿了一根,在身上擦了两下,这胡萝卜虽然是从土里挖出来的,但神奇的是每次挖出来,那些土就自动脱落了,一点尘土都没留下。都省的她洗了。只能说,不愧是系统出品。唐雪媚擦完就放进嘴里就咬了一口:“现在挑吧,给我留出来50根,剩下的50根,15根装一袋,装三袋,剩下的五个让老妈今天给咱们做了吃。”这味道真好啊,原本还想着留一点,剩下的都卖了,可是,现在她有些犹豫了。这胡萝卜目前只有这么多,系统一年只给两次种子,数量还是有限的,这半年时间还没到。一下还种不了,至于卖东西赚金币换种子,她想用来开其他种子。愁人啊!!唐雪媚跟个兔子似的,几下就把一根胡萝卜给吃完了。唐婉月见她吃得这么香,也没忍住吃了一个。胡萝卜一入口,先是爽脆的口感带来一阵愉悦的“嘎吱”声,随后甘甜汁水在齿间迸发。清脆中带着一丝独特的韧性,越嚼越香,那股纯粹的清甜,似是大自然最无私的馈赠,从舌尖一路蔓延至心底。好好吃啊!唐婉月第一次觉得自己言语匮乏,她一个平时不爱吃胡萝卜的人,都能被这股味道征服,那些喜欢吃的人岂不是要疯?想到这里,她再一次佩服起自家姐姐来,短短几年就能研究出这么美味的蔬菜。不过,姐姐把菜卖了,其他人不会怪罪她吧?想到这里,唐婉月不由有些担心:“姐,你把这些菜卖了,你那些同事没有意见吗?”唐雪媚将剩下的胡萝卜屁股扔给旁边眼巴巴瞅着的母鸡,闻言笑了笑,面不改色地扯谎:“这个项目主要研究人是你姐姐我,他们都是辅助,换句话说,这些种子都属于我个人的,他们没权管我。”唐婉月一双漂亮的眼眸满是疑惑:“可,可是,那研究不都需要好多好多钱吗?姐姐你哪来的?”唐雪媚:“……”这家伙,考试成绩不好,懂得倒是挺多的!“你姐夫有钱,他投资的。”唐婉月一脸惋惜:“可惜了,老妈说姐夫已经没了,要不然我们还能见见他!”这个消息也是昨晚老妈饭吃完公布给大家的,好神奇,老姐竟然都结婚了,而且都有娃了,就是姐夫死了……唐婉月又咬了一口,真香啊!姐夫临死前也算是造福人类了。今天去城里卖菜,唐雪媚把剩下三百来斤辣椒都带上了,林淑芳没去,唐婉月和唐玉宣都跟着,他们到城里快十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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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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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